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日本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批准了该项国际公约,这为我国的汞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对国内汞的使用和排放做出了明确限制,汞治理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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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俣公约》——中国汞治理的风向标

2017-09-08 11:45 来源: 《生态经济》 作者: 张奇

2016年4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2013年10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在日本熊本签署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批准了该项国际公约,这为我国的汞治理指明了方向,也对国内汞的使用和排放做出了明确限制,汞治理的机遇和压力并存。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汞作为一种重金属,具有强烈的挥发性。如果一只体温计破裂,其内含有1克汞,通过空气挥发,能够导致30人同时中毒。正因为如此,汞是除了温室气体之外能够对全球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的化学物质,也是唯一能够通过大气传输并作长距离迁移的重金属污染物。世界卫生组织(WHO)已经将汞列为仅次于PM2.5和臭氧污染的全球第三大污染;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在2014年也将汞列为全球性污染物,其地位等同于雾霾。

但人类对汞污染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20世纪50年代,日本熊本县水俣镇一家氮肥生产厂,通过排放其生产的废水,造成了轰动全世界的汞污染事件。在氮肥生产中,汞通常作为催化剂使用。日本的这家工厂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海湾之中,当汞被海洋生物食用后,进而形成甲基汞。这些在海水、鱼虾中聚集的甲基汞,经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肠胃,侵害脑部和其它身体器官。到1991年,这起轰动性的污染事件才走入人们的视野,事件最终导致数千人中毒、千余人死亡。

为了警示后人,让人们正确认知汞污染的危害。从2003年起,由UNEP主持的,全球近150个国家参与的防汞限汞公约开始谈判,历经10年,经过四次国际性的谈判,终于达成妥协性一直,并以水俣命名公约,取名为《关于汞的水俣公约》。

《公约》对汞的生产、排放、使用、贸易等方面做出了实质性的规定。首先,《公约》限定了汞的使用和排放,明确确立 了减排的时间表,要求各签约国对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荧光灯在内的多个产 品在 2020年之前退出市场,或是达到《公约》规定的安全标准 ;要求限时间淘汰添加汞的各类生产工艺,减少含汞生产工艺中汞的使用量 ;各签约国要限制汞的大气排放,尤其是燃煤 电厂 、煤炭工业锅炉、有色金属冶炼、垃圾焚烧 、水泥制造等行业的汞排放 。其次,对于汞开采业也进行 了限制 。

《公约》生 效后,首先,各签约国将禁止新建各类汞矿 ,现在生产的汞矿要在 15年之内予以关闭,且不得用于此后的其他金属开采。其次,对汞及含汞产品的国际贸易也进行了限制,所有的汞或含汞产品贸易必须在《公约》许可范围内,且贸易各方应该签订书面协定 。

从整体上看 ,《公约》体现了各国对防治汞污染及其扩散的决心,也体现了各国所做出的努力与责任 。各 国对《公约》的批准及响应是积极的。然而,由于签约国之间的一些分歧,《公约》也留下了不少遗憾 。如《公约》未能对汞生产企业的规模及各国具体的排放量进行 明确规定,也未能确定各国具体的削减量 ;同时,对汞污染的场地处理也没有做出要求,对大气中汞排放的限制条款也不甚明了。

中国汞治理面临挑战

我国作为世界上汞生产和使用量最大的国家 ,也是受到汞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尽管我国针对汞污染的治理提 出了很多规划,但具体的方案一直未能 出台。按照UNEP的统计,全球每年的汞排放大约为2000吨,我国的汞排放占到了超过 30%,约为 800~ 900吨左右 。

我国既然己经批准了《公约》,汞排放的压力就已经来临,也意味着我国已将汞治理提升日程 。

放眼全球,当前只有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是仅有的还在大规模开采汞矿的国家,不同的是,我国汞矿开采出来的汞主要为国内使用,而吉尔吉斯斯坦主要是用于出口创汇 。从我国汞矿的分布看,其范围是较为集中的,西南地区大约占57%,西北地 区 占28%,中南地区 占14.7%,其他地区占0.3%。我国11家大型的国有汞矿有7家集中在西南地区,其他 2家在西北地区,2家在中南地 区。而西南地区的7家汞矿主要集中在贵州、重庆两地,包括贵州万山区的贵州汞矿、务川县的务川汞矿、铜仁市的铜仁汞矿、丹寨县的丹寨汞矿、黄平县的黄平汞矿 ;重庆有秀山县的溪口汞矿、酉阳县的酉阳汞矿。从这个布局上可以看到,近些年来贵州、重庆等地发生多起汞污染事件,与其丰富的汞资源和大规模 的开采是紧密相关的。此外,西北地区的有位于陕西省旬阳县的旬阳汞矿和位于青海省同德县 的同德汞矿 ;中南地区的有位于湖南新晃县 的新晃汞矿和位于广东韶关市的韶关冶炼厂汞矿。

环境中的汞暴露及污染对人体健康有着极大的危害,尤其是对婴儿和孕妇。即便是较低含量的摄入,汞对婴儿大脑的发育也有着致命影响。对于成年人而言,如果出现了汞中毒,不仅会危及生殖能力,还会导致各种运动障碍 、智力下降、言语障碍、失忆和血压紊乱等问题。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发生多次恶性 的汞污染事件 :20世纪 70年代 ,吉林松花江流域出现了甲基汞中毒的病 例报告;近些年,在贵州 、重庆的一些地方,经过检测,这些区域人群 的头发中的汞平均值 达到 了2.15~ 2.6mg/kg,远远高出WHO规定的 1m g的标准。而且,汞在人体内聚集 的风险也在不断加大,经过调查发现,重庆、成都、长沙、贵阳、上海等多地居民中头发的含汞量超标,死亡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当前,汞暴露及污染问题,成为我国限汞的重要推动力,汞治理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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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世界上煤炭使用量最大的国家,长期以来,“缺油多煤”的能源结构模式,使得煤炭成为生产、生活及能源转化的主要燃料,而汞正是煤炭中最易挥发的重金属之一。但是,这种长期的挥发一直以来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冯新斌教授表示,在当前严重的汞污染及《公约》的压力下,我国的汞污染治理及限制汞使用是未来环境治理的重点内容,在全球性大气质量及PM的治理体系中,汞排放的治理已经是箭在弦上,将成为大气治理中继脱硫、脱硝之后的下一目标。

尽管我国政府将汞列为重点管控的重金属之一,但关于限汞的政策一直不是很具体,更重要的是,含汞的产业链很长,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感 。因此,当下的中国汞污染及限制的政策与《公约》有较大的差距,亟待能够出台更为细致的政策规范。

当前,我国消耗汞最多的行业是聚氯乙烯(PVC)生产,在 PVC生产中,以汞为触媒,通过煤炭为主要原料来生产 。而世界上其他 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其PVC生产主要是以石油为原料,无需使用汞触媒。在过去的10多年内,我国 PVC行业发展极为迅速,其消耗的汞从2004年的600吨,到2014年突破了1000吨。当然,在PVC产品生产方面,无汞的催化剂已在研发过程中。

计量仪器制造业每年平均消耗 290多吨汞,是中国第二大用汞行业,主要用于生产体温计和血压计,其中生产体温计的用汞量近年来 以每年 8% ~ 9% 的速度增加。为何体温计和血压计还会继续以汞为原料来进行生产 ,主要就是因为我国的医疗器械厂商不愿意研发或投资其他的新型电子设备,而且以汞为材料生产这些计量设备的成本非常低。

电池生产是中国的第三大用汞行业,每年的需求量大约是150吨。尽管国内电池需求量巨大,但还是与PVC行业有所不同,汞并非是电池的必备原料,电池生产 中的用汞量已经开始大幅降低。并且,随着许多跨国公司都主动宣布实现纽扣电池全面无汞化,这一下降趋势还将继续,同时国内的无汞化进程也会加速推进。目前,中国已经生产了数百万无汞的碱性纽扣电池,约占目前总产量的 l0%,进步较为显著。

总而言之,我国对汞污染的限制还处于探索阶段,归结来看,其挑战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 ,基础研究薄弱,无法为汞污染、防治、排放、控制等 问题提供技术和理论支撑;第二 ,更为重要的是,我国 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汞污染、使用的监测系统,无法对汞的排放量实施有效的、动态 的监控,进而难以全面对汞污染、排放量的全面评估 。

中国汞治理的努力

在《公约》的四次谈判过程中,中国作为世界上汞生产、使用 、排放最大的国家,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中国汞污染已经较为突出,随着大气 的转移 ,国际社会对此感到担忧 ;另一方面 ,国际社会对 中国履约的能力表示怀疑 ,因为一直 以来中国对 限汞并不积极,相关的科学研究及监测也不够完善 。当然,国际社会这种担忧是可 以理解的,毕竟中国汞治理关系到整个全球汞污染的问题。但实际上,中国对于汞排放、汞污染的治理在21世纪初就开始探索行动 了,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早在2002年,UNEP就对我国贵州、重庆等地的汞污染进行了抽样评估和检测,在评估报告中,指出了汞矿开采的初级污染较为严重,己成为全球汞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在过去十多年高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能源消耗及城市生活垃圾剧增,均使得汞排放量日渐增加,汞污染的形势更加严峻。为了探究燃煤与汞排放之间的关系。2005年,中国环保部和意大利环境部联合开展了汞污染防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通过对燃煤方式、过程、排放量的分析,明确了燃煤中汞污染的源头 ,并对汞污染源头进行了具体的识别 ,就汞排放的特征及扩散效应等问题进行了调查 ,取得了较多的一手科学数据 。通过这个项目的合作研究结果发现,我国实施的大气污染控制办法及技术,对燃煤中汞排放的减少有一定的遏制作用,通过安装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可以有效减少燃煤中的汞排放量,最大可 以减少一半左右的汞排放 。

火力发电厂的汞排放是主力军,占到中国汞排放总量的40%,但一直以来,对于能源转化之间的汞排放问题我国并没有相关的系统研究,也没有相应 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控制的设备也较为落后 。简而言之,即我国一直没有注重对火力发 电中汞排放进行控制,只是针对垃圾焚烧、原生汞加工冶炼、添汞产品生产出台了技术规范及标准,而没有燃煤中汞排放 的具体标准。随着大气污染治理进程 的加速,汞排放 的标准 、技术必然会纳入到大气综合治理政策体系中。于是,环保 部2011年发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二次意见稿 )中首次将汞排放纳入到 大气污 染指标体系 中,2013正式颁布了“火 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GB13223.2013),并于2015年 1月 1日正式实施 ,将火电厂汞排放标准设定为 30Bg/m3,尽管与欧美 4 g/m 的 国际标准有较大 的差距,但至少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为了推进上述标准的出台,从2011年5月开始,环保部率先在重庆市开展了火力电厂大气汞排放的监测试点工作,通过实时监测的方式来了解火力电厂大气汞排放的具体数值,以完善汞排放的监测技术体系,为出台国标提供相应 的监测技术支 持。此后,北京、天津、上海、江苏、贵州、云南等省市也相继开展了火电厂大气汞排放的监测工作,华能、国电等央企也在其各地的所属企业中安装了监测设备。这些监测的数据对我 国出台新国标提供了一个较好 的参考,同时也为编制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中的大气汞排放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对我国研究汞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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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由环保部牵头,联合贵州、重庆、陕西、湖南等省市开展的“中国典型省份汞排放清单编制工作试点 ”,并就该项 目向全球环境基金(GEF)进行 了申报 ,结果获得了立项 支持 ,确定了该项 目实施期间,UNEP和 中国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分别为 国际协调机构和国内执行机构。该项 目是 GEF在全球支 持的第一个涉汞 项目,旨在帮助中国这个世界上汞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建立 汞排放清 单。此 后,2013、2015年该项目分两批先后启动,上述各省市作为试点监控地区,将重点监控燃煤、PvC、氯乙烯(VCM)、有色金属冶炼、城市垃圾焚烧、水泥生产等行业,并定时定期记录相关数据,最终将取得的数据与清单 向全 国范围内推广。

2013年1月,环保部就“汞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中国政府发布的第一个专门针对汞污染及排放治理的法规政策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明确提到了具体的落实目标,将在 2015年涉汞行业全面实现汞污染的全程监控 ,含汞的废气、废水要达到基本 国标;到 2020年,含汞废 物、废水得到全面控 制,汞污染及 排放达 到国际标准。该意见稿 于 2016年 1月正式发布实施 ,提出了涉汞行业汞污染及排放的一般要求、过程控制规范、废气和废水防止、固体废物处理、二次污染防止、技术研发等 内容 。包括的行业有原生汞开采生产、用汞工艺(聚氯 乙烯 、氯乙烯生产 )、添汞产品生产(含汞电源、电池、体温计、血压计、化学试剂等 ),以及火力电厂、工业锅炉 、铜铅锌及黄金冶炼 、钢铁冶炼、水泥生产、垃圾焚烧等工业过程 中汞排放。该文件以法规的形式确立了上述行业 的技术标准及排放标准,并就新技术研发及工艺改造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中国汞污染防治体系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汞治理主要还是依赖于 国内的具体举措和落实。首先,必须要明确制定可行的限汞、治汞 目标 ;其次 ,要加强汞治理 的科学研究,推广无汞、低汞绿色技术的应用范围;再次,必须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最后,建立并完善监管机制,提升公众 、企业、政府的限汞意识。从整体上,多源头来控制汞的使用和排放。

中国限汞压力与机会并存

国际社会为限制汞排放与使用做出了积极努力。中国正式批准《公约》,将有助于推动全球限汞的一致行动。尽管中国限汞还存在一定的压力,但是,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限制的过程中,更应该看到机会的存在。

在 NRDC看来,中国批准《公约 》之 后,需要尽快落实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需要积极推动 PVC、VCM 材料的无汞生产,只有通过无汞方法来制造 PVC、VCM,在汞开采方面才能釜底抽薪,在源头上得以终止汞的使用;在 2020年前逐步淘汰汞在体温计和血压计等各类器械生产中的使用和淘汰含汞纽扣 电池等。同时,中国应通过设定适应需求减少的过渡期目标来减少对汞矿的开采冶炼 ;当中国不再有对汞产 品的国内需求时,则彻底停止对 汞的开采。政府还应颁布适当的汞 出口禁令,除了中国大陆,还应重点监控香港,以阻止将汞出口给某些盛行开采小金矿的非洲国家 。如果中国在这几个方面能够做好,中国的汞治理方面将会取得积极成效。

第一,控制火力电厂的汞排放。尽管“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中给火力电厂设定了两年的缓冲期,从2015年正式实施。但是,我国火电厂之前的脱汞方式、数据检测、脱汞监管、设备安装等一直是空白,出台的汞排放标准没有得到火力电厂的重视。因此 ,火力 电厂在执行中会面临着政策的压力,同时,如果要进行限汞治理,也面临着巨大 的安装及改造成本。从这个成本付出中,其他的一些企业看到了脱汞设备的巨大商机,尤其是脱汞研发企业和生产企业。当然,不仅在火电行业,报告工业生产的锅炉、垃圾焚烧、水泥加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也需要这些设备和技术,这无疑是个巨大的市场需求。

第二,控制原生汞的开采和冶炼。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有色金属工业“十三五 ”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对新建开采及冶炼企业的限制,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限制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立项。工信部负责人在“十三五’计 划的发布会上,明确表示,到“十三五”末期,原生汞开采,除了贵州万山的贵州工矿之外 ,其他如重庆、青海、贵州其他地区的汞矿将全部关停,其实万山的贵州汞矿从2001年以来就一直处于减产状态;原生汞冶炼只保留陕西汞锑科技公司一家:汞触媒企业需要安装汞蒸汽回收装置,当然,更应该加快无汞触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从这个控制上看,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如何做好企业人员安置及分流工作是个巨大的挑战。

第三,控制PVC生产中的汞触媒 。长期以来,我国进行PVC生产主要是采用电石法,用氯化汞作为触媒,是消耗汞最大的行业。使用 电石法及氯化汞作为触媒,不仅消耗巨大的电力,还会导致汞排放 的加剧。加入《公约》后,低汞的乙烯法将会赢得发展机会,提高乙烯法 PVC的竞争力。当务之 急是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电石法企业转向乙烯法生产,提高乙烯法在行业中的比重 。这对乙烯法推广企业而言,是个巨大的机会。

第四,控制添汞产品的生产。这类产品在我国主要是医疗器械类产品及含汞的荧光灯 、电池等。面对《公约》的压力 ,这些企业的相关产品也应该朝无汞化的方向努力,将此作为行业技术更新和发展 的动力。2013年,工信 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发布了《中国逐步降低添汞产 品生产含汞量的路线 图》,主要分两步,第一步要做的是淘汰液汞工艺,包括荧光灯的液汞工艺 ;第二步加快相应 替代品工艺研发及生产。这些添汞产品的替代品研发当前势态发展较好,如体温计、血压计,现在半导体的替代品已经占据了一半市场 ;而对于添汞荧光灯的替代 品主要是 LED照 明灯,其市场 占有率 已经达到了20%,有望在未来的几年内完全替代含汞荧光灯,这对生产LED照明灯的企业是个巨大的商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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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汞治理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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