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土壤污染是国家土十条以及地方土十条颁布以来,常常听说的一个词,那么从您的专业角度而言,土壤污染与土地复垦是否有区别?胡振琪:大家对土地复垦这个词,其实是存在很多的误解的。首先,土壤污染这个词也是国际所公认的一个名词,因为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我们人类的身体健康,甚至对我们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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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胡振琪:我的“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观

2017-10-12 08:57 来源: 生态修复网 

记者:土壤污染是国家土十条以及地方土十条颁布以来,常常听说的一个词,那么从您的专业角度而言,土壤污染与土地复垦是否有区别?

胡振琪:大家对土地复垦这个词,其实是存在很多的误解的。首先,土壤污染这个词也是国际所公认的一个名词,因为土壤污染直接关系到我们人类的身体健康,甚至对我们的生命、生存产生影响,所以不仅是国内还是国外都很重视这个问题。土壤修复在美国是有超级基金的,我1996年在英国客座研究期间也是专门去学习了土壤污染,因为英国的金属矿山废弃地很多都是污染土地。我们国家近十多年也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尤其是近年来,颁布了很多土壤污染有关的法规,土十条也出台了,全国都很关注,所以土壤污染现在是我们国家的热点,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我国近年来土壤污染所导致的一些环境事件甚至成为灾难,更促使我们国家对土壤污染重视起来。关于土地复垦这个词,其实是来源于国外,国外一般是用reclamation,restoration或者rehabilitation这三个英文词,具有相同的含义,就是对各种扰动的土地或场地(disturbed  land /disturbed  side),如采矿、公路、铁路、管道等建设工程,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利用。这就是一个非常大的概念。而我国翻译成“土地复垦”,常被人误解或狭义的理解为恢复耕地,就存在一定问题,我在2000年左右就写了一篇文章是关于reclamation的中译名问题。所以说国际上这个reclamation是对任何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损毁或扰动的场地进行修复治理的活动或过程,对矿区来说它既关注生态问题也关注污染的问题。真正广义的复垦就是包括物理损毁和化学损毁的治理,其中化学损毁就是污染。这在1993年的《试论土地复垦学》中我已经讲的很清楚了。国务院1988年颁布、1989年生效的《土地复垦规定》,,在它的“实施办法”里面有列出五大类的对象,其中包括  “自然灾害破坏的土地”和“污染的土地”。也就是说89年生效的《土地复垦规定》里面,它也有包含污染土地的修复。因此,从与国际接轨的对reclamation的理解应该是包括了土壤污染,就是说土地复垦里面应该关注土壤污染。我们国家因为土地复垦是国土资源部管,而污染的问题则是环保部管。所以在过去的历史上看我们国家的土地复垦往往重视的是物理损毁,就是生态破坏。现在的国土资源部也逐渐关注土地污染了。

土地复垦

记者:农田污染土壤、场地污染、以及矿区污染成了土壤污染的几个较大部分。那么矿区土壤污染面积占到整个土壤污染面积的比例大概有多少?

胡振琪:关于土壤污染的数量,应以国家调查、公布的数据为准,在公开的材料中可以查询。我要说的是,许多农田污染、场地污染都是由矿区污染造成的。如我们知道的的广州大宝山癌症村,主要是由于矿山开采以后导致废水流过去了,污染的矿山废水污染了农田和饮用水,导致当地人民的审题健康受到危害。再如紫金山铜矿污染事件,2010年7月3日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所以矿区污染在我们国家土壤污染中,估计至少在30%以上。很多的重金属污染都是由于开矿以后,通过空气、水的迁移污染土壤和水。洪水泛滥也是扩大污染迁移的重要原因。在许多金属矿区,你会发现排水沟都是五颜六色的,污染非常严重,说明附近的农田很容易受到矿山的污染。从另一角度来看有些农田污染、场地污染,治理起来要找根源,它的源头就是矿山来的,那就意味着单纯治理土地是没用的,只有治理源头才能起到效果。

记者:矿区土地复垦是土壤污染修复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二者从修复的技术应用方面是否又有区别?

胡振琪: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这是一个很大的领域,其中一部分是包括了土壤污染,但目前来看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关注土壤污染还是不够。土壤污染技术完全可以运用到矿区的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中去矿区的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的专家技术研究也能对其他农田、场地土壤污染修复起作用,这两个不矛盾,是相互联系、互相促进的。

记者:很多的矿山废水泄露事件所造成的影响范围都比较大,这主要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

胡振琪:这里面有多种原因:第一,人为的情况,即没有处理的矿山废水任意排放,这肯定是要严格杜绝的和不允许的,还有呢,就是很多不可控因素,如洪水、暴雨等,这属于第二种自然灾害原因;第三可能就是地质、本身的地球化学的原因没搞清楚造成的,第四还有就是地质条件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都有用到地浸的采矿方法或提取方法,就是直接向矿床注进化学溶液,有可能污染就通过潜在的不确定的断层、裂缝污染了水和矿山土地,。总而言之,矿区废水问题还是需要得到有效管控去处理这样才能得到控制。

记者:矿坑是矿区经常看到的景象,不同的矿区矿坑的处理方法是否一致?管理的要求是否相同?

胡振琪:矿区其实可以分为井工开采和露天开采,你现在提到的矿坑应该是露天开采。出现矿坑景象是最难治理的。因此,首先要革新采矿设计和工艺,尽可能采用内排工艺,减小或避免矿坑的出现,目前我国新的露天煤矿一般都采用内排工艺。一旦出现矿坑,关键是做好边坡控制,同时尽量做到边开采、边治理。对煤矿山的矿坑要慎重蓄水利用,对金属矿山则可以蓄水利用。

记者:矿渣是矿山的三废之一,不同类型的矿山矿渣的危害程度以及处理方式是否一样?

胡振琪:这肯定是不一样的。不同的矿山,不同的矿种,都是不一样的,这是第一个层次的概念;第二个层次的概念是采出来的废石堆和尾矿堆也是不一样的,从我选矿出来的废渣(尾矿)和矿山开采出来的废石是不一样的,它们粒径不一样的,相对来说,废石比较粗,而选矿出来的尾矿肯定是比较细的。另外重金属含量方面,经过洗选出来的肯定重金属含量更多些,也就是在重金属含量方面他们也是有高低之分;然后说到他们的处理方式,先从煤矿角度来讲,从井下上来的这些废石(称煤矸石),它首先考虑尽可能的综合利用,如造砖造瓦等,用不完的应该通过分层碾压和覆盖土壤进行堆积,直接裸露堆积,常常由于含硫导致煤矸石堆自燃。而通过洗煤厂出来的废石、煤泥,除了有些重金属会聚集一点,另外最主要的,可能会含硫,而且它的含水量比矸石的多,硫就容易氧化,并且容易自燃,所以凡是洗选过煤的废石堆,就容易产酸、氧化和自燃。对于金属矿的废石堆,阻隔技术是非常重要的,避免它含有重金属的水污染到其他地方,对尾矿库的细颗粒选矿出来的一定要做好防止渗漏,然后周边各方面都要考虑它的阻隔的问题。因为它本身就是污染的东西,所以只要把它放在那里,稳定住,不向外迁移、扩散就可以了,如能综合利用的当然尽可能的去利用。还有就是一定要有一个备用的措施,万一有这种污染的、含重金属的水流出来一定要有蓄积的地方,这样也方便处理。像我们国内的这些露天煤矿,是没有这样做的,但是国外都有做。国外每处堆积废渣废石或排土场的地方,旁边都会建有小坑,每当下暴雨导致泥石冲刷,或者径流的时候,这样坑就可以起到蓄积作用,污染物不容易流至其他河流或者其他地方。而这些国内是还没有做好的,还需要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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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矿区的生产、管理过程中,目前是否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实际上这些政策、法规是否能够得到落实?

胡振琪:是这样子的,我个人觉得我们中国的很多的法规,好像有,但又好像没有。法规往往都是很粗犷的要求,什么都有,就是不够细,比较泛。,这是第一的感觉;第二就是监管、监督?谁来实施和监督?治理不行怎么办?我们国家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还是非常不足的。国外的土地复垦的管理就不是这样的,是非常完善、非常细的,等到十月份西安国际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研讨会召开的时候大家可以更多的对国外的管理有所了解。

记者:矿区的生态修复产业化前景如何?您对未来的市场有何预期?

胡振琪:国内的这一块市场前景应该是挺好的,我个人认为对前景还是保持乐观的态度。当然这一切总是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像当雾霾刚出现的时候,很多人甚至提出极端的观点,燃煤发电全关,100%的燃煤发电全关,但是我们看看美国到现在依靠燃煤发电,并且燃煤发电的总电量还占到了总电力的35%以上,前几年还在40%,为什么这些大气要求这么严格的国家包括丹麦等国家,它们的燃煤发电还有不少土壤污染与生态修复对环境保护来说更为重要。最近,一些鱼各种保护区重合的正在开采的矿山,很多人喊着要关闭,如果通过科学的评价判断预计、科学的改良修复它,可能有些矿山可以不要关,既能成为自然保护区,又能够开采,岂不是一举两得。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我们的前景就会更大了。对于一些地方,上面是耕地,下面是煤炭,耕地与煤炭如何取舍?只要耕地要粮食,能源就会紧张,到冬天的时候就会出现供暖问题。所以说,既要煤又要粮,我们的矿区土地复垦就能够起作用了,整个国家现在当然是要走绿色发展道路,但同时我们还要努力发展经济,要帮助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要实现“鱼和熊掌兼得”,关键点还是在于通过一种平衡的技术来实现。而这种平衡的技术就是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能够保证资源开采与环境发展的协调。所以国外reclamation的标志是一个天平,就像法律一样。一边是煤炭,一边是环境。

记者:目前有些矿区复垦走在前面,形成了一系列的示范工程,这些示范工程目前是否有合适的平台进行技术推广与交流?

胡振琪:关于平台推广技术,我觉得我们国家目前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就像你们中国生态修复网、还有我们在做的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委员会,这些毕竟都只是一些学术平台,也是刚成立没多久的,没有官方背景的。对国外有关技术、管理的了解也是非常欠缺的。就拿我来说,经常也去美国,在美国也呆了很多年,还是美国采矿与复垦学会的终身会员,但实质是接触到的土地复垦管理是非常少的。我们之前老是把别人的法律法规拿过来一介绍、一宣传,但实际上别人的管理是特别细的,越深入了解,越觉得我们在推动复垦监管方面差距不小。国内的一些示范工程,在技术含量、技术总结、技术提升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有的往往侧重宣传、轰动效应,缺少科学技术的传播和推广。。土地复垦法规颁布之后的刚开始几年,每年都还颁发土地复垦先进单位,还设立国家土地复垦示范区等等类似活动,而现在类似的做法少了。因此,我们将利用今年国际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学术研讨会,开展“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成就展”,并颁发首届“生态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先锋”奖。总的来说,由于我们国家上个世纪80年代才开始重视土地复垦,目前也就30多年的历史,所以说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扩大一下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记者:土十条以及一带一路政策对于矿区的治理有哪些积极的意义?

胡振琪:这个意义是非常大的,如果这些矿山想要开采,肯定是要走绿色发展路线的,否则将面临关闭。以前,我们很多的矿山也表示说他们是很重视环保的,但是许多都是做样子,只是面子工程或者样板工程。当然也有很多的矿山做了一些漂亮的复垦工程,但是这些成本都很高,它不是一个成本有效的,就是不是一种最优的,跟国际上相比,差距还是比较大的。颁布了这样的“土十条”、以及“一带一路”政策,就是要求我们的矿山要去反思,要做到真正的去绿色开采生产,更重要的是真正应该把我们开采如何保护环境的措施全面的落到实处。这样一来,矿山企业也就需要全面思考。如果真正做好之后,肯定是能够平衡和协调资源与环境的问题的,也就能够保证矿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们说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是矿山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个人简介:

胡振琪,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研究所 所长

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复垦与矿区生态重建、矿区环境与污染土地修复、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和矿山测量。曾荣获“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跨世纪和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还获得美国采矿与复垦学会(ASMR)2009年度科技贡献奖。

目前担任国际土地复垦家联合会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代表)、中国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兼土地整理与复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GPS应用协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学会理事、首批国家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ining,Reclamation and Environment(国际采矿、复垦与环境杂志)  执行主编、《中国土地科学》、《农业工程学报》等杂志编委、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Environmental Issues and  Waste Management in Energy and Mineral  Production合作主席(CO-Chair,2007年第十届会议及以后)。

先后承担纵横向科研课题60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排名第一),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0余项。出版专著7部,编写教材3部,发表论文200余篇,获国家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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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专访|胡振琪教授:我的“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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