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旨在实施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是巩固长江生态屏障、维护水安全。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简本)的通知宜府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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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简本)》

2018-02-22 16:1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旨在实施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是巩固长江生态屏障、维护水安全。详情如下: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简本) 的通知

宜府发 〔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简本)》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简本)

目 录

前言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

(一)工作基础

(二)问题与压力

(三)形势与机遇

二、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规划原则

(三)发展定位

(四)规划目标

(五)战略方针

三、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

(二)实施最严格生态保护措施

(三)系统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

(四)构建四季分明的景观格局

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一)系统推进流域分区治理

(二)推进水污染源分类治理

(三)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五)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五、牢守资源利用上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一)全面构筑绿色发展格局

(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四)构建大生态产业新体系

(五)建立资源能源保障体系

六、创新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倒逼绿色转型发展

(一)完善绿色发展决策机制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三)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四)深化区域合作发展机制

前 言

宜昌市地处长江上游与中游的结合部,长江流经宜昌232公里,占湖北长江岸线总长的近1/4,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所在地、三峡库区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也是长江中下游水环境安全保障的源头区,担负着 “保证一库清水、保障三峡工程、保护万里长江”的特殊使命。实施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推动区域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是巩固长江生态屏障、维护水安全的战略要求,是宜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的现实要求,也是宜昌建设 “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的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必由之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的要求,依据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编制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规划》 (以下简称 《规划》)。 《规划》以确保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安全为出发点,以疏缓资源环境紧约束为突破口,以转 变 经 济 发 展 模 式、实现绿色转型发展为目 标,提 出“1234”战略方针,即坚持 “一个中心”(坚决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的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围绕 “两条主线” (在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注重绿色发展),突出“三个重点”(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环境污染治理;牢守资源利用上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化 “四项机制”(绿色发展决策机制、生态环境监管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区域合作发展机制),全力将长江宜昌段建设成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的典型示范区域。

《规划》是指导宜昌市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现绿色转型跨越发展的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长江宜昌段,涵盖宜昌市全域,包括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5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3市,秭归县、兴山县、远安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5县,总面积约2.10万平方公里。规划时间范围为2017年到 2030 年,规划基准年为 2016 年,分为近期 2017-2020年,中期2021-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

(一)工作基础。

长江宜昌段是长江中下游的生态屏障,是我国长江流域重要生态敏感区和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其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较好,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初步形成,在探索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途径上取得积极进展。

1. 生态保护取得显著进展。

生态保护和建设不断加强。建成52个市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湖北三峡大老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崩尖子省级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试点湿地公园增加到7个,湿地保护率达62.8%;森林公园增至10个,实施永久性保护的重点绿地、山体、水域达57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38%;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03‰以下,森林病虫害监测率和防治率达到92%,森林覆盖率提升到65.04%。夷陵区被授予“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湖北西塞国家森林公园被授予 “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单位”,宜都天龙湾湿地公园被授予首批全国“中国森林养生基地”,基本形成城乡一体、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森林及湿地生态系统。

生态修复治理成效凸显。稳步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长江防护林等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达1500平方公里,长江宜昌段治理率达到63%,其中,城镇治理率达到96%。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防控,解除地质灾害对1093户3352人威胁,秭归、兴山、夷陵等8个县 (市、区)建成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 “十有县”,三峡库区和省市级重点监测点连续15年保持因地灾 “零死亡”。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恢复治理面积达343万平方米,近200个矿山生态得以恢复,樟树坪磷矿国家矿山公园批准建设,松木坪杨树坪石灰石矿、明珠磷矿、华西磷矿等12家矿山荣获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称号。

2. 污染防治能力不断增强。

水污染防治有序开展。以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河流生态保护,系统推进长江宜昌段水环境质量提升和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先后编制了清江、沮漳河、香溪河、黄柏河、柏临河、玛瑙河等主要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截止2016年,实施了三峡库区及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161个,划分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共104个,累计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1座,设计处理能力达74.7万吨/日。2016年,长江宜昌段1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省考核的 9 个地表水断面除沮河铁路大桥外均达标,达标率为88.9%,省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达标率均大于70%,达到考核要求。

大气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成立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先后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完善大气污染工作机制。强化大气污染源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施工场地扬尘巡查监测,对建筑工地扬尘和建筑渣土运输车进行专项检查;关闭城区燃煤机组,淘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春秋两季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2016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47天,优良率67.5%;PM10浓度同比下降9.3%,PM2.5浓度同比下降11.4%。

固废综合处理能力逐步加强。在餐厨、生活、医疗垃圾以及工业固废等方面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十二五”期间,成功入选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国家第二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2016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4%。在工业固废方面,积极拓展资源化利用渠道,不断加强磷石膏等废弃物利用,努力消减磷石膏堆放增量。

3. 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实现生产总值3709.36亿元,总量跃居全国百强城市第53位,跃居中部地区同等城市第2位、综合实力明显提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2016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从 2011 年的 11.2:60.6:28.2 调整为 10.8:57.2:32。其中第一产业比重逐年缓慢下降,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断巩固,形成了水果、茶叶、蔬菜、畜牧、水产、中药材等六大特色产业,柑橘、茶叶、蔬菜、畜牧、水产综合产值均过百亿元;第二产业比重逐年提高,发展稳中趋好,形成精细化工、食品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四大产业,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8.5%;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近五年来占比维持在30%左右,其中现代物流和文化旅游为支柱产业。同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666.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8%,比2011年提高8.4个百分点。

资源能源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十二五”期间,累计实现节能733.06万吨标准煤,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2016年单位GDP能耗为0.5946吨标准煤/万元,较2015年下降7.17%。单位 GDP水耗44立方米/万元,较2015年下降8.33%;2015年,单位 GDP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1.43 吨/万 元, 较 2014 年 下 降8.71%,超额完成省、市下降年度目标任务。循环、低碳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猇亭园区循环化改造通过国家验收、枝江姚家港化工园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枝江市入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长阳县成功纳入全省唯一的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点军区绿色生态城区被列为省级低碳试点示范。

(二)问题与压力。

作为一个因水电、矿产资源等兴起的资源型城市,长期以来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目前正处于 “四化”同步发展的加速推进期和弯道超越的关键阶段,发展不够仍是当前最大的实际。尽管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长江经济带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背景下,长江生态保护战全面打响,而长江宜昌段作为万里长江重要的生态战略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将面临着更为严格要求和更严峻的挑战。

1. 生态空间侵占加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呈退化趋势。

水生态破坏严重,生物多样性明显减少。随着城市面积扩大和工程开发,原有滨江湿地、漫滩等生态系统逐步减少,陆地与水体的物质和能量交流受到阻碍,水生物生境受到破坏。此外,长江各级支流上游引水式电站分布众多,导致多处河道断流,水生态破坏严重。据统计,近年来受水电工程、工业排污、误捕、航运建设等影响,多种水生鱼类物种濒临灭绝,长江宜昌段干支流主要鱼类较20世纪70年代减少10余种。

城区山体蚕食明显,长江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矛盾日益突出。长江宜昌段生态高敏感区占国土面积70%以上,土地资源供求矛盾较突出,近年来沿岸中心城区平均每年以25%的速率扩张,不断侵蚀求雨台、古老背、坛子岭等山体,导致山体面积不断减少。长江岸线开发存在乱占滥用、占而不用、多占少用、粗放利用等问题,城区以下江段码头、工业用地等生产岸线占比过大,岸线利用公共属性不强,导致自然岸线生态服务功能不断下降,影响城市 “黄金岸线”生态环境品质。未来随着三峡第二通道、伍家岗长江大桥等建设全面启动,原有生态廊道将被切断,进一步给生态系统完整性及流域水生态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地质灾害隐患点多,水土流失防控形势严峻。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频发,采矿用地面积达1489公顷,有200多家矿山存在较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煤矿、磷矿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高危区域。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478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68%,西陵区、伍家岗区水土流失占国土面积分别高达32.42%和31.88%。特别是三峡库区周边和清江沿岸山高坡陡、降雨丰富,极容易因矿产开采诱发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清江流域实施 “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开发,新建了大量的水电站,侵占了耕地及森林资源,进一步加剧了水土流失,该片区已成为湖北省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之一。

2. 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污染防控压力大。

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当前,三峡库区主要水库氮、磷含量较高,主要支流回水区水华现象频发,库区富营养化风险较大。清江高坝洲库区及下游江段也出现水华现象。玛瑙河、柏临河、黄柏河、沮漳河等支流受流域内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排放影响,加之本地磷矿开采、工业点源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流域水质有所恶化,氨氮、总磷等指标出现超标。长江干流尤其自城区以下云池、荆州砖瓦厂等断面总磷浓度长期偏高,局部 (云池左断面)存在超标,总磷问题成为宜昌市突出水污染问题。此外,由于长江宜昌段主城区污染排放负荷大,沙河、运河、牌坊河、柏临河、云池河、卷桥河、联棚河、紫阳河等主城区水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黑臭情况,水质状况不佳。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区域总体空气污染格局为西部山区空气质量较好,东部地区枝江市、当阳市、宜都市等区域空气质量较差。一方面,由于长江宜昌段工业能源偏重于煤炭,工业排放是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东部区域工业排放企业较多,枝江、当阳、宜都等地污染排放超过大气环境承载能力。另一方面,由于宜昌地区冬季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夏季主导风向为东南风,不利于东部地区大气污染物扩散以及外部区域带来的大气污染物向西部迁移扩散,进一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导致雾霾频发且治理压力增大。根据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评价,2016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仅有67.5%,环 境 空 气 中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PM10) 和 细 颗 粒 物(PM2.5)年均浓度超标严重,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差。生态环保要求提高,污染治理压力增强。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形势下,作为中上游区域,长江宜昌段环境容量将受到更多限制,生态环境硬约束增强,环保门槛更高,承担的生态环保压力比其他区域将更重。目前,区域范围内治污设施建设不足,截止2016年,全市仍有当阳工业园、远安工业园等11家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建成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涉磷工矿企业污染治理措施不足,部分磷矿山和洗矿场废水处理工艺落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部分污水处理厂进水量和负荷偏低,如远安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负荷部分时段仍低于50%。乡镇污水处理率低,仅三峡库区的部分乡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仍以直排入河为主,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空缺较大。此外,区域畜禽养殖规模较大,而养殖污染治理设施不足,直排养殖场占区域内规模化养殖场的38.3%。

3. 产业结构不优,经济发展模式仍显粗放。

沿江重化企业布局不合理,环境风险较大。长江宜昌段传统加工制造业比重较大,其中重化工行业工业增加值占比高达63.5%,化工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3,占全省石化行业的1/3,污染排放占总量的30%以上。沿江重化工产业布局高度密集,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数约占总数的40%以上,生态环境风险较大,化工围江隐患突出。产业层次偏低,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提升。一是农业多为传统粗放模式,农产品多停留在初级产品,农业科技化程度较低。

二是工业 “三高一低”的传统发展模式仍未根本改变,工业产品低端,化工、建材、纺织等多以原材料初加工为主,产品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磷肥、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铵等行业过剩产能矛盾突出。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的建材行业污染排放量占据大气污染排放量的半壁江山,支柱产业如化工、食品医药、建材、电力等资源消耗较大,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导致辖区污染物排放压力持续加剧,产业进入资源环境紧约束的困境。

三是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和交通运输业等传统服务业比重仍然占据30%以上。且主导产业旅游业还处于数量扩张阶段,发展模式粗放,缺乏深度开发与有机整合,面临着重庆、武汉等周边城市的竞争压力,存在旅游产业被边缘化的风险。战略新兴产业整体偏弱,绿色发展动力不足。宜昌市本地科研创新能力较为薄弱,创新资源与能力均有限,缺乏对研发力量有效整合、关键共性技术的协作攻关,高技术产业发展不足。从产业规模来看,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数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不足20%,产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不足三分之一。从产业结构来看,虽已形成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五大战略新兴产业,但新材料产值占比重达50%以上,其他类产品占比较少,尚待进一步挖掘新兴产业潜力。从产业层次来看,现有产品仍处于产业链前端和价值中低端,缺乏核心竞争力,如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及汽车制造等高端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占制造业总产值不到2%。产业效率偏低,循环经济发展不足。2016年,万元 GDP能耗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7%,工业产值综合能耗处于较高水平,单位国土面积 GDP产出在长江沿线和中部地区同等城市中排名第19位。循环经济产业链不完善,磷石膏、尾矿、锰矿渣等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偏低,现有磷石膏综合利用率仅10%,据统计长江宜昌段磷石膏、矿渣堆积量约6000万吨,并以每年1000万吨左右速度增加,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亟待提升。

4. 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尚不健全。

绿色发展导向不强,工作机制有待建立完善。缺乏统一的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协调机制,生态补偿、流域治理、区域协作等协调机制有待加强,产业准入机制不健全,负面准入清单尚未建立,从源头上把控产业的准入力度不够,生态环境硬约束作用不强。绿色发展绩效评价不健全,绿色发展目标的指向性不强,重发展轻保护、重速度轻质量的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生态环境监管存在短板。环境监管能力仍有欠缺,环境风险控制不足,尚未建立全面系统、科学的生态环境风险应急和管理体系。生态环保跨区域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尚待完善,区域内尚未形成统一高效的部门环保综合监管执法机制,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对生态破坏与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偏低。

(三)形势与机遇。

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带来发展黄金机遇。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及 “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将全面提升长江黄金水道航运服务功能,加快建成陆海双向对外开放新走廊,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提质增效升级,这为处于长江中上游战略节点的长江宜昌段推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台。

生态文明战略部署带来良好的政策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高度,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为长江宜昌段加快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长江大保护一系列部署提供了行动指南。习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湖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6~2020年)》、《湖北长江大保护九大行动方案》等重要指导文件,宜昌市制定 《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和三峡生态治理试验总体方案 (2017-2020年)》、《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在长江宜昌段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和科学试验,明确了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具体路径。绿色产业催生绿色发展新机遇。以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方兴未艾,技术变革将催生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这给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注入绿色创新动力,带来绿色发展和转型跨越发展新机遇。

总体来看,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面临保护和发展的双重挑战,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强力推进绿色发展和转型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 “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城市发展,推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转型跨越战略,以确保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安全为核心,以疏缓资源环境紧约束为突破口,以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空间管控与优化、保护和修复自然生态、健全环境支撑体系、促进产业循环低碳发展等为重点任务,全面协调长江宜昌段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确保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排放总量不突破、准入门槛不降低、环境安全不失控,为建设和谐长江、清洁长江、健康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实现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科学发展和跨越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系统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构建坚固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源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和环境质量提升。遵循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内在规律性,以生命共同体为理念保护山水林田湖,恢复多样的生态功能,促进空间均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分区调控,分类管理。分区调控,分级管理。结合不同区域自然生态、流域水系差异,以资源环境生态红线为基础开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分区域实施引导开发并制定差异化的保护对策。西部 (西北、西南地区)生态屏障区和河流上游源头地区以预防和保护为主,东部 (东北、东南地区)以保护和恢复为主,中部地区以治理和修复为主。底线约束,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优化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结构与空间布局。按照经济发展生态化和生态资源产业化的基本要求,在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注重绿色发展,促进生态资源保值增值,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化改革,示范探索。推动生态环保治理改革创新,将绿色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发展全过程,策划一批具有科学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工程、任务,努力为长江沿线生态环境修复探索路径、做出示范。

(三)发展定位。

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区:在长江宜昌段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和科学试验,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建立生态治理与修复体系,巩固生态系统稳定安全。长江中游水质安全保障区:立足承接上游来水、保护中游水质的使命要求,对 “两江四河”(长江、清江、黄柏河、渔洋河、沮漳河、香溪河)及宜昌城区水体,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治理,维护三峡库区及长江中游地区水生态安全。鄂渝沿江绿色崛起新高地:立足宜昌产业资源禀赋,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构建大生态产业体系,建立绿色的能源资源保障体系。长江生态保护制度改革创新区: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的管理领导机制,完善绿色发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推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创新生态补偿、流域综合管理机制,探索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增强产业对接,形成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绿色联动发展经验。

(四)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牢固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生态流量充足、流域水质优良、水土保持有效、生态种类多样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生产体系绿色低碳循环、生态制度合理完善,促进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将长江宜昌段建设成为长江流域生态治理和绿色发展的典型示范区域。

阶段性目标:

重点突破阶段:到2020年,生态环境改善和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取得阶段性进展。全面消除地表水劣Ⅴ类水体,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以上,城市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体系;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万元 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17%,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20.5%,创新驱动取得重大进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步形成规模,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全面建设阶段:到2025年,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65.7%以上,长江宜昌段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8.75%以上,中心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低消耗、低碳排放、低污染的绿色工业发展壮大,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万元 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11.5%,单位 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达到25%,生态环境

保护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完善提升阶段:到2030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立,生态环境更加美好、经济发展更具活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逐步形成,在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示范引领和战略支撑作用。

(五)战略方针。

宜昌作为湖北省副中心城市,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也是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生态文明建设的龙头城市和重要支点,具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优势。未来10-20年是宜昌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镇化水平快速提升的重要阶段,也是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加剧、开发金山银山与保护绿水青山的 “两难”时期。在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背景下,为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生态系统健康、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出具有统领全局作用的 “1234”发展战略,具体阐述如下:坚持 “一个中心”:坚决把生态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定不移地走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长江宜昌段是我国长江流域重要的生态敏感区、水土保持重要功能区、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和水环境安全保障源头区,其生态环境直接影响着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在长江大保护中地位重要且特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就是保护宜昌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和居民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必须始终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松懈。

围绕 “两条主线”: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面临保护和发展的双重挑战,因此必须在生态环境保护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更加注重绿色发展。其中,一条主线是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全面推进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为区域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另一条主线是在当前资源环境紧约束的条件下,全力以赴推进绿色发展、转型跨越,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转型升级,一手抓旧动能改造、一手抓新动能培育,探索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发展模式与路径,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突出 “三个重点”:从生态功能、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三个方面,立足于解决当前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领域的突出问题,并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一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深入推进重大生态工程,从整体上恢复和强化生态服务功能,构建以长江干支流为经脉、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二要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深入推进河流流域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等工程,实施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排放治理等项目,全面提升环境质量;三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动化工等传统产业升级,牢守资源利用上线,加快推进绿色新兴产业发展,构建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的新型产业体系,全力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 “四项机制”:一是着力建立健全长江大保护的管理领导机制,完善绿色发展绩效考核机制,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决策机制。二是强化生态环保监督执法,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完善自然资源管理、生态资源承载约束制度,探索创新流域治理机制,建立全覆盖的 “河湖长制”责任考核制度。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四是创新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联动与绿色发展合作机制,深入推进区域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探索区域产业合作模式,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绿色发展成果共享的宝贵经验。

三、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按照 “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树立底线思维,结合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本底、地形地貌特征以及保护与修复的要求,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保护长江宜昌段现有丰富的生态资源,修复矿山、岸线及山体环境,构建长江四季分明的景观格局,打造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的宜昌样本。

(一)构建完整的生态安全格局。

根据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地质灾害及矿产资源敏感性分析,以长江流域宜昌段范围内 “山、水、林、田、湖”5类自然要素为生态基底,立足区域生态空间结构、生态保护红线布局,构建 “一轴一心,两屏四廊,六核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格局。

“一轴”:是指由西北至东南贯穿宜昌全域的长江,是我国重要生态廊道、中华鲟保护区所在地和宜昌主要的饮用水源地。

“一心”:指三峡库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源头,是长江宜昌段生态保育的重要部分,作为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三峡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核心部分,具有重要的洪水调蓄功能,水环境质量对长江中下游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

“两屏”:是指秦巴山脉-神农架山体组成的西北部山体屏障,以及武陵山脉形成的西南部区域生态屏障,形成 “上控巴蜀,下引荆襄”的整体生态安全屏障。

“四廊”:是指清江、香溪河、沮漳河、黄柏河四条主要河流,承担了生物迁徙廊道、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游憩等多重生态服务功能,是区域内重要生态廊道。

“六核”:主要指自然生态核,包括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老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崩尖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万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柴埠溪国家级森林公园、龙门河国家森林公园,着重强调原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

“多节点”:作为重点协调区主要河流生态廊道的外延和补充,散布在 “一轴”、“四廊”之上,是河流生态廊道上重要的生态功能节点,生态敏感性高,是局部生态建设的重点。

(二)实施最严格生态保护措施。

1. 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控制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强度,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开发区域,引导城市集约紧凑、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规划的引领作用和强制约束作用,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环境质量底线控制、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和管控要求。

全面实施 《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 (2013-2030)》,实施生态环境空间分区分级管控,贯彻落实水环境质量红线区、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及生态保护红线区空间用途管制,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48.83%。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勘界落地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按照逐年 “减量”的原则,

重点清退生态功能红线内的采矿用地,2025年前完成长江宜昌段采矿用地清退346.5公顷,清退率达46%以上;2030年前完成采矿用地清退400.6公顷,清退率达100%。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严密监控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破坏活动。

2. 实施山体分级保护和受损山体修复。

以长江宜昌段城市中心区域沿线为重点,遵循 “大山为屏、中山为园、小山成链”的原则,划定长江流域宜昌段中心城区山体保护线,实施山体分级保护。根据山体在城市山水格局中的作用、山体规模、整体景观及山体受损程度等,将自然山体分为强制性保护山体、重点保护山体和一般保护山体,制定分级保护管理标准体系。依托山体建设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重点保护西陵后山-磨基山、龙盘湖-观音山、善溪冲-艾家店等城市绿楔、西陵后山和猇亭后山等城市绿心、绿环,严格控制开发建设。严格保护长江两岸现有自然山体尤其是临江山体,对被破坏且不能自我恢复的山体,根据其受损情况,采取相应的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解决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

3.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构建五峰、长阳、兴山部分地区及大老岭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完善长阳崩尖子、后河等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提升管理能力,推动兴山万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创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熊渡保护区、九畹溪和泗溪保护区、升坪保护区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严格落实国家对中华鲟的保护要求。加快推进五峰珍稀濒危树种培育繁殖项目及兰科植物原生境保护区建设。开展长江流域人工种群野化放归试点示范。推进三峡植物园生态公民教育基地建设,打造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示范基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立自然保护区 “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监测与生态影响评价,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工作。

4.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健全县级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实施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天然林停伐管护范围。推进西陵峡口森林公园、石板森林公园、猇亭六泉湖生态公园等8个森林公园提档升级。开展秭归国家森林公园、宜都帽子尖国家生态公园、夷陵西塞国国家森林公园等生态保护建设,确保2020-2030年期间,森林覆盖率稳定保持在 65.7% 左右,森林蓄积量提升至8200万立方米。

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把森林火灾防控重心前移到村组,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森林火灾事故“零发生”。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收滥运木材、乱征滥占林(湿)地、乱采滥挖野生珍稀植物 (古树)、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林业 “五乱”违法行为。建立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 减 灾 体 系,实 现 林 业 有 害 生 物 灾 害 可 持 续 控 制,到203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

5. 加大湿地保护力度。

加快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科研宣教、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着力恢复湖北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远安县沮河国家湿地公园、秭归九畹溪国家湿地公园、五峰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宜都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当阳青龙湖湿地等重点区域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和扩大湿地空间。加快长阳清江、枝江金湖以及枝江市玛瑙河湿地公园建设,至2020年,长江宜昌段的湿地保有量不低于7.96万公顷。积极争取湿地生态补偿、退耕还湿、以奖代补示范县湿地项目,完成古家淌、眨水坪等湿地示范工程建设。

专栏1: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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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湖北长阳崩尖子自然保护区、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五峰珍稀濒危树种培育繁殖、三峡植物园生态公民教育基地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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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林保护工程。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责任,有效管护777722公顷天然林面积;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41267公顷;完成174751公顷抚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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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保护工程。秭归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工程;宜都市帽子尖国家生态公园保护工程;夷陵区西塞国家森林公园保护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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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恢复与保护。推进夷陵圈椅淌国家湿地公园、远安县沮河国家湿地公园、秭归九畹溪国家湿地公园、湖北长阳清江国家湿地公园、五峰百溪河国家湿地公园、宜都天龙湾国家湿地公园、枝江市玛瑙河省级湿地公园、枝江市金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当阳青龙湖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建设;扩建水田坝吒溪河湿地公园,继续推进柏临河湿地公园建设;新建古家淌、眨水坪等湿地示范工程,共30公顷。

(三)系统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

1. 推进水土流失治理。

加快推进三峡库区、清江流域沿线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清江流域35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专项治理,配套田间道路及坡面水系维护,完成12200公顷坡耕地综合治理,减少水土流失量,提升耕地质量。兼顾区域农业生产、草食畜牧业发展及精准脱贫,全面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对兴山、宜都、五峰、秭归等县市的岩溶地区实施石漠化集中连片分区治理,综合治理石漠化面积754.31平方公里,治理岩溶面积951.2平方公里。至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率达65%,水土流失与面源污染得到明显控制,水 土 流 失 治 理 初 见 成 效。 至 2030 年, 水 土 流 失 治 理 率 达72.5%,坡耕地得到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

专栏2:水土流失及石漠化治理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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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重点推进三峡库区水土流失治理,以长阳县为重点,结合清洁小流域整治,完成清江流域35000余公顷水土流失治理;以秭归县、五峰县为重点,完成12200公顷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完成远安沮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800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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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漠化治理工程。在宜都市、兴山县、五峰县、秭归县等地,治理石漠化面积754.31平方公里,治理岩溶面积951.2平方公里。

2. 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力度。始终坚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形与水系、绿韵与红脉、眼前与长远、修复与建设相辅相成、共轭修复的思路,重点推进长江宜昌段涉煤矿山、磷矿区矿山、露天矿山,以及其它矿山4类矿山生态治理。至2020年,通过采取危岩清除、复垦复绿、滑坡整治、土地平整等措施,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224.56平方公里矿山的生态治理与恢复。其中,治理恢复涉煤矿山235家,面积94.9平方公里;磷矿123.5平方公里;露天矿山77家,面积约3.96平方公里;铁矿、锰矿等其它矿山2.2平方公里。

专栏3: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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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煤矿生态治理与恢复。在宜都市、五峰县、长阳县、远安县、当阳市等地,通过采取危岩清除、复垦复绿、滑坡整治、土地平整等措施,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235家以上涉煤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恢复治理面积94.9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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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磷矿生态治理与恢复。在夷陵区、兴山县、远安县等地,通过采取危岩清除、复垦复绿等措施,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123.5平方公里的磷矿生态治理与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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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在高新区、西陵区、点军区、夷陵区、兴山县、五峰县、长阳县等地,通过危岩清除、植被恢复等措施,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77家以上露天矿山生态恢复与治理,恢复治理面积约3.9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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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矿山生态治理与恢复。通过排水工程、拦石墙工程、削坡整形和植被恢复等措施,完成长江流域宜昌段铁矿、锰矿等约2.2平方公里其他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3. 建设高标准农田。

加强统一规划,完善资金保障,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重点推进长江宜昌段宜东平原和西南部低丘岗地等地区高标准农田试点建设,通过测土配方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及土地平整、完善灌溉与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道路林网等措施,将长江流域宜昌段的基本农田打造成 “田成方、树成行、路贯通、井渠管道连成网,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田,至2020年,完成64553.33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建立全市统一数据库,依托遥感监测等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加大政府投入,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加强耕地抗灾能力建设,通过设置防护林、实施坡改梯等措施,减少自然灾害损毁的耕地数量。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大力实施 “沃土工程”、移土培肥等工程,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四)构建四季分明的景观格局。

1. 构建山、水、林、城交融的景观格局。

按照 “道、雅、胜”的景观理念,利用现状河道水系,打造“一江两岸、三带、九廊道”的景观格局,凸显 “秀水 (融龙、聚凤)、润景、融城”特色,形成 “玉带串金环、明珠镶织锦”沿江美景、四季分明的景观画卷。同时,高效整合水体景观、历史文化资源、社区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功能系统,推动滨水景观构建,打造人水交融的公共空间。

一江两岸:一江是指长江生态风光带,也是宜昌市城市发展与生态建设的主轴。两岸是指长江沿岸,通过生态景观廊带连通沿线的自然景点、人文景点,更有效地传承自然和历史文化,展现滨江景观风貌,为城市居民活动休闲提供新去处。

三带:包括长江入境至南津关带、中心城区至猇亭区带、白洋到长江出境带。不同带其景观功能定位不同,展现出 “山水林田湖”四季分明的景观风貌。

九廊道:是指以九条主要支流形成的景观生态廊道,包括清江、香溪河、黄柏河、沮漳河、卷桥河、柏临河、玛瑙河、渔洋河、运河廊道,河流既是担当重要的生态廊道,同时承担着景观游憩等重要功能。

2. 提升一江两岸绿色 “颜值”。

强化河道岸线生态治理,开展长江宜昌段岸线治理。坚决拆除长江沿线非法码头;推进清江隔河岩库区沿岸闲置废弃的散货(煤炭、砂石)码头、黄柏河磷矿码头、香溪河沿岸小散砂石、

磷矿码头整治,恢复岸线生态原貌,力争2020年长江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86%。开展沿江公路、长江两岸乡村道路实施边坡治理、景观化改造,推动形成沿江绿色生态景观轴,展示宜昌融 “山、水、林、田、湖”为一体的城市生态风貌。严格控制长江干支流开发建设活动,全面整改水电过度开发、生态流量不下泄、河流断流等问题,停止新建引水式水电站项目审批。在胭脂坝等地开展消落带生态治理研究,选择适宜地点开展生态治理试验,解决长江水位大幅消涨带来的消落带植被稀疏问题。加快实施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在三峡库区周边人工造林667公顷,封山育林4000公顷;在库区坝下,以 “两江四河”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周边区域为重点,实施人工造林1333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着力增强长江宜昌段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提升江河沿岸绿色 “颜值”。

专栏4:一江两岸绿色 “颜值”提升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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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岸线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通过建设生态护坡、水保及景观绿地、开展生态环境整治等措施,完成伍家岗区临江溪污水厂至龙盘湖段、点军区葛洲坝坝下至艾家镇与宜都红花套交界处段、枝江市段、宜都市枝城段、秭归县城至郭家坝、九畹溪沿线段、秭归县木鱼岛至尖棚岭段等共114.92公里岸线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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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防护林建设工程。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低效林改造等技术措施,完成在长江流域宜昌段人工造林2000公顷,封山育林6000公顷。其中三峡库区周边人工造林667公顷,封山育林4000公顷;在长江流域宜昌段下游,以 “两江四河”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周边区域为重点,实施人工造林1333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

3. 打造四季有颜的景观功能带。

长江入境至南津关带—打造三峡山水画廊。该景观功能带包括高峡平湖区、三峡库区。大力推进三峡库区湿地保护修复和库岸植被绿化技术研究,开展消落带生态治理试验,探索建设良好的生态防护体系;充分挖掘地方特色,盘活屈原文化、三峡水电文化、巴楚文化,打造太平溪、茅坪、南津关特色历史文化小镇;增强三峡水源涵养功能,强调绿地的生态型和滨水空间的自然性。利用原始的自然资源,在绿地中开辟视觉通道,应用荷花、香蒲、睡莲、蒲苇等水生植物,垂柳,水杉,枫杨等造型别致的乔木点缀边界,营造四季花开、高峡出平湖的林深俊秀之美,形成以三峡为核,地域历史文化、旅游特色小镇镶嵌交融的景观格局,使之成为世界级生态旅游度假胜地,营造出 “高咫尺,如千里,翠屏丹崖灿如绮”的自然景观形象。

中心城区至猇亭区带—塑造 “山水洲城”之城的景观风貌。该景观功能带主要为城市跨江发展带,位于中心城区。推进城区山体治理,完成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小溪塔等地30处山体修复。构建山体生态网络,对分布零散无序、相互割裂的山体景观通过架设 “生态桥”等方式进行有机串连,形成连续的山体生态网络体系,达到 “亲山、进山、串山、接水”的景观效果。到2020年,长江宜昌段中心城区山体生态修复率达10%;到2030年,中心城区山体生态修复率达100%,城市景观形象明显改善。通过以江为脉、城为骨、桥为带、洲为纽、山为屏,建设滨河生态湿地公园、滨江休闲公园、江洲休闲公园等景观要素,打造自然山水观光区及城市风光带,营造一年四季花不断、城区无处不飞花的怡人景象,展示山水秀城之特色。结合自然山水塑造城市天际线,沿江建设休闲景观带,打造展现城市魅力的滨水走廊,形成长江两岸交相辉映、城区山亲水润的景观格局。

长江白洋至出境带—培育现代田园景观特色。该景观功能带主要为平原地带,农田分布较多。充分利用场地资源,依托滨河水系,打造科技创新产业园,同时有机融合平原地貌、小城镇、村庄、农田、林带等元素,建设滨江公园,以当地农业生产现状为背景脉络,发展原生态农田观光业。在景观植物构造上应因地制宜,选择既具有观赏性同时兼顾水质净化功能的植物,培育现代田园景观风貌。

4. 构筑全域滨水景观。

结合特色,建设流域景观绿廊。对于香溪河、清江、渔洋河、黄柏河等高山水库型河流,重点保护原有良好生态基质,挖掘区域特色,依据水文环境状况等自然特征对流域景观、生态、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深度挖掘,以流域为单元,基于主干河流打造流域特色生态廊道。着重将清江、渔洋河打造为特色康养区;突出香溪河沿岸地域特色文化,促进荆楚文化保护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地域特色文化名片;严格保护好黄柏河沿岸生态资源,

守护好宜昌人民饮水 “活渠”。盘活水系,建设环城生态水廊。在贯彻水利部印发 《关于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 《水利部关于加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开展城市水系连通,促进城区活水景观建设。对山地平原型河流,实施两岸生态复绿,构建 “亲水、通透、开朗、宜人”的生态滨河景观。以宜昌城区为中心,江北片区通过沟通黄柏河、柏临河、沙河、运河,并结合沮漳河、玛瑙河构筑连续的环城水系廊道,形成城区活水景观画卷。江南片区围绕桥边河 (卷桥河)、五龙河、紫阳河等主要水系建设连续的水系廊道,并以清江隔河岩水库为引水源与楠木溪水库连通,保障江南片区水资源。重点打造卷桥河湿地生态旅游区、柏临河休憩型城市湿地廊道;同时,在开发程度较小区段注重区域水源涵养,将沮漳河、玛瑙河打造为以水源涵养为主体功能的生态长廊。串通河湖,布局城区水域景观。考虑周边居民的日常活动及城市发展,遵循海绵城市的理念,强化滨水通廊的景观视线设计,通过河道水体景观建设、湖库生态改造等措施,推动城区内滨水景观的构建、完善城区水域景观布局。开展城市河道景观建设,打造东山运河城市生态滨水河道,营造沙河人水交融的公共空间;加强黄柏河口的平湖半岛设计,打造环平湖半岛的水域特色景观带;开展柏临河生态治理,通过柏临河生态堰坝建设进行逐级蓄水,建设柏临河湿地公园,打造柏临河湖景观和绿廓;结合沙河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建设沙河生态公园和沙河环保公园,改造运河周边城市环境,建设运河公园。

开展湖库生态改造与景观建设,对宜昌城区水库综合整治,以江北石板水库、黑虎山水库、巴陡山水库、清滩湾水库、南湾水库、白洋冲水库等生态治理与景观建设为基础,保留山地环境特色,以景观改造形成江北多点湖库景观节点,对宜都贵子湖、南庄桥湖,枝江金湖、刘家湖、陶家湖、太平湖、清明湖、党家湖、五柳湖、杨家垱等湖泊实施生态改善措施,完善生态景观节点,丰富城市生态景观节点。加强河库水系连通,开展宜昌市城区 “两河六库” (即东山运河、土门河;周家冲水库、黑虎山水库、巴陡山水库、花艳冲水库、周家嘴水库、白羊冲水库)湖库整治与连通工程,梳理梅子垭水库至黄柏河的水系和湖库资源,构建水域连通、景观连续的水体景观体系。形成湖河交错、相互连通的水系结构,建设宜昌市城市内部公共活动空间,完善宜昌市城区水景观体系。

专栏5:城市湖库整治与水系连通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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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湖库综合整治与水环境提升工程:对宜都贵子湖、南庄桥湖,枝江东湖、刘家湖、陶家湖、太平湖、清明湖、党家湖、五柳湖、杨家垱,当阳季家湖等11个湖泊的堤防、防洪设施进行加固、综合治理,通过生态措施改善水质条件。同时,针对宜昌城区官庄、梅子垭、石板、黑虎山、善溪冲、巴陡山、清滩湾、南湾、白洋冲、王家坝、楠木溪、童家冲、白河等13座城区水库存在防洪减灾体系不健全、水库水质不同程度污染、富营养化和水土流失、管理水平亟待提高,支撑保障能力弱等问题开展防洪减灾治理、水土污染源综合整治、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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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官庄水库至梅子垭水库水系连通工程,江北城区两河六库 (即东山运河、土门河;周家冲水库、黑虎山水库、巴陡山水库、花艳冲水库、周家嘴水库、白羊冲水库)连通工程,周家嘴 (法官泉)水库至善溪冲水库连通工程,宜都市枝城片区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宜昌市隔河岩水库至点军、宜都部分水库水系连通工程,五峰高山水库群水系连通工程、枝江金湖水系连通工程、远安县鸣凤城区水系连通工程等8项水系连通工程。

四、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快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打好水、大气、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精准治污和环境质量达标管理,系统施治、综合施策,有效增加优良生态产品供给,打造水清、天蓝、岸绿、景美的 “大美宜昌”。

(一)系统推进流域分区治理。

以 “分区、分类、分级、分期”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理论与方法体系为指导,将长江宜昌段 “两江四河” (长江、清江、沮漳河、香溪河、黄柏河、渔洋)水系划分为四个流域分区,建立流域污染排放与断面水质响应关系,按照 “源头削减、过程阻断、末端提升”的治理思路,统筹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构建水质、水量、水生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协调推进的格局。持续推动国家和省对宜昌市的考核断面水质好转,确保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同时,确保到2018年底,消除重点流域劣 V 类水体,现状水质优于IV 类的水体持续改善提升;到2019年底,重点河流市级以上考核断面全面达标;到2020年,地表水达到或者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8.9%,到2030年达到95%以上。具体分区如下:1)三峡库区:自长江重庆与宜昌交界断面到葛洲坝水利枢纽,主要涉及夷陵、兴山、秭归两县一区,面积7967平方公里,主要河流包括长江干流及香溪河、黄柏河等10条一级支流;2)长江宜昌段下游入江水系:主要涉及宜昌城区西陵、伍家岗、猇亭、点军、宜都、枝江四区两市,面积3074平方公里,主要河流包括长江干流及其6条一级支流;3)清江流域:主要涉及长阳、五峰两县以及宜都、点军部分区域,面积6567平方公里,主要河流包括清江干流及其支流;4)沮漳河流域:主要涉及远安、当阳两市县及枝江部分区域,面积3618平方公里。

1. 深化三峡库区水环境保护与安全保障。

重点针对三峡库区富营养风险问题,以改善库区及水源地水质、控制富营养化水平、保障供水用水安全、促进库区水资源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核心,开展三峡库区及其入库支流香溪河等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流域污染排放控制、水华控制与水生态综合整治、库区水源涵养与生态修复、消落带保护等治理措施,构建涵盖水量保障、水质保护、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完整水资源保护与水生态修复措施体系。到2020年,三峡库区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水体富营养化状况显著改善,主要河流水生态系统得到基本保护,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库区水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同时,重点针对黄柏河东支水污染突出问题,以落实工业 (磷矿企业和矿区堆场)、散养式畜禽养殖和城镇生活等污染减排为重点,采取重点涉磷矿企业和矿区堆场磷污染控制、流域污染减排工程、水生态综合整治与流域水源涵养等措施。到2020年,实现黄柏河东支 (天府庙)、石碑滩、黄柏河大桥考核断面稳定达到地表Ⅱ类水质目标,有效保障黄柏河东支流域饮用水源安全。

2. 加强长江宜昌段下游入江水系不达标水体综合治理。

针对长江干流国控云池 (白洋)断面总磷浓度偏高的问题,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与综合整治,强化长江沿岸污染管控,以猇亭工业园等沿江工业园区治理为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污染减排,确保2020年国控云池 (白洋)断面及市控云池 (左)断面稳定达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对城区运河、沙河、云池河、牌坊河、柏临河等黑臭水体,实施 “一河一策”。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结合污染减排工作要求,对玛瑙河、柏临河、五龙河、沙河、桥边河、紫阳河等劣 V 类水体及水质不达标水体,以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控制为重点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沿岸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削减、沿岸畜禽养殖业和农业面源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控源措施。对长江沿岸现有排污口布局进行优化,将入河排污口设置水域划分为禁止排污区、严格限制排污区和一般限制排污区,在此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到2020年,流域主要控制断面全部达到功能区水质目标要求。

3. 开展清江流域水生态治理与修复。

以保障清江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安全为目标,加大清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清江干流隔河岩-高坝洲水库及渔洋河水质改善为重点,开展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以清江沿岸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库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等为主的污染排放控制措施,以及流域植被修复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梯级水库生态调度机制建设等措施。到2020年,高坝洲水库水体富营养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清江流域稳定达到地表Ⅱ类水质以上;总氮指标达标率在90%以上;全流域主要河流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河流生态水量得到全面保证。

4. 推进沮漳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针对沮漳河流域断面水质超标及总磷浓度偏高情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开展流域达标治理,确保全面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充分分析沮漳河流域当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采取重点涉磷企业污染排放控制、流域污染减排、河流沿线整治与滨岸带建设等措施。到2020年,实现沮漳河流域水质考核断面稳定达标,使流域水体水质进一步改善,水生态基本恢复。

专栏6:河流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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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 (宜昌段)生态修复工程。三峡库区 (宜昌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配套管网和深度处理工程,三峡库区水华应急处理工程,三峡库区清洁小流域建设,秭归县三峡库区水域消落带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

2

黄柏河综合整治及水源保护工程。加强黄柏河水生态综合整治与流域水源涵养,实施岸坡整治、排污口整治及截污工程、黄柏河流域水生态修复与水源地保护工程,远安县黄柏河东支 (远安段)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内容。落实工业 (磷矿企业和矿区堆场)、散养式畜禽养殖和城镇生活等污染减排为重点的总磷污染控制。

3

城区不达标水体综合治理。针对城区沙河、罗家小河、鄢家河、柏临河、卷桥河、紫阳河、云池河、善溪冲等城区河道开展综合整治工程,工程包括河道考虑截污、清淤、护岸及绿化景观工程,排污口整治及截污工程等河道综合整治以及河流水生态修复工程和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4

城区段长江干流沿岸水环境治理项目:包括江南片区点军段及江北城区段长江岸坡综合整治工程,以重要支流出口段岸坡进行堤防加固,滩地进行生态景观改造、水文化建设,部分硬质护坡进行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切实改善城区段长江干流沿岸水环境和水景观。

5

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推进清江防护林体系建设、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开展清江干流及其支流河段水生态修复及水体净化、水源地保护、岸坡建设等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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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漳河流域治理工程。通过沮河、漳河干支流岸坡整治与排污口改造与污水截流、面源污染治理与水土流失治理、湿地修复与人工湖保护、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禽养殖污染防控等综合治理措施。

(二)推进水污染源分类治理。

1. 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强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依法落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激励力度。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深入开展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重点行业生产工艺清洁化升级改造,鼓励创建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工业园,以示范带动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确保2020年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执行率达到100%。

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做好收集管网连通工作,确保工业园区污水应收尽收。根据排污企业来水特征优化处理工艺,对部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加快长江沿江工业园区污水厂提标建设进程,出水要求达到一级 A 标准排放。

尽快完善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确保所有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2. 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改造。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执行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对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达标、运行不稳定、管网不配套的,必须同步完成改造。到2020年,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区、县城、乡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50%;重点镇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与雨污分流改造。开展老城区城市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实施市、县城区雨污合流制管网的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开展宜昌主城区、秭归县、宜都市和枝江市等乡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推进远安县等地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延伸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城区污水收集处置率,加快各县 (市、夷陵区)县城污水管网覆盖,到2020年底,夷陵、西陵、伍家岗、点军、猇亭基本实现

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推进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将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范围,推动全市5区3市5县城镇污泥第三方治理工程建设,统筹实施、因地制宜、规范化建成污泥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实现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应进行脱水和稳定化处理,并经过污泥干化工艺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2020年底前,城区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专栏7: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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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湖北秭归经济开发区、秭归物流园、宜都工业园区红高片区、枝城化工园区、双创园区、长阳磨市镇工业园区、夷陵经济开发区黄花工业园、西陵经济开发区、点军电子信息产业园、湖北宜都工业园区、五峰民族工业园区、湖北五峰工业园区、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当阳市金桥工业园、远安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建设,确保对工业园区污水应收尽收,正常稳定运行。实施猇亭污水处理厂、沙湾污水处理厂等沿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推进猇亭园区雨污分流工程,并对建成的猇亭、花艳和沙湾三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根据来水企业来水特征增加处理工段,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能正常运转并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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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需新建49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宜都市姚家店镇、五眼泉镇、聂家河镇、潘家湾土家族乡、王家畈镇、松木坪镇等6座,枝江市七星台、百里洲镇、问安镇、顾家店集镇等4座,当阳市淯溪镇、庙前镇、半月镇、王店镇/双莲集镇、草埠湖镇、两河镇、河溶镇等7座,远安县嫘祖镇、洋坪镇、茅坪场镇、花林寺镇、河口乡、旧县镇等6座,兴山县高桥镇1座,夷陵区樟村坪镇、雾渡河镇、黄花镇、邓村乡、分乡镇、下堡坪等6座,点军区土城乡1座,秭归县泄滩乡1座,以及五峰县7座、长阳县10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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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对全市37个 (县城11个,乡镇26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包括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二期、高坝洲污水处理厂二期、花艳污水处理厂二期、沙湾污水处理厂二期、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陆城污水处理厂、环城污水处理厂、枝江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二期、秭归县县城污水处理厂、长阳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当阳市玉阳污水处理厂、渔洋关污水处理厂、三峡坝区乐天溪污水处理厂;夷陵区城区污水处理厂、夷陵区三斗坪污水处理厂、丁家坝污水处理厂、太平溪污水处理厂、三峡开发总公司污水处理厂、夷陵经济开发区鸦鹊岭污水处理厂、宜昌平湖污水处理厂、宜昌沙河污水处理厂、点军第二污水处理厂、秭归县茅坪镇曲溪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厂,以及兴山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秭归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宜昌城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污水厂排放标准提升工程,从一级 B提升到一级 A,并进行扩建和相关管网建设和完善。

3. 实施农村污水垃圾统筹治理。

实施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整区 (县)推进。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紧缺、污水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明确各区 (县)农村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现状缺口,采取整区 (县)推进、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商业运作模式,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营,有效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低成本建设与运营,推进全区 (县)村镇生活污水的统筹治理,逐步实现示范区 “县-乡镇-村”三级污水处理系统的全覆盖。选择有条件的地区进行农村污水统筹治理整区 (县)率先开展试点示范,逐步整区 (县)推进农村污水统筹治理。

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落实 “以奖促治”、 “以奖代补”政策,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科学确定不同地区农村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推行卫生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提高。到2020年,城市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内容,开展农村污水与垃圾统筹治理,2020年前开展至少104个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农村环境整治。

专栏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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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集中居民点进行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消除历年形成的农村旱厕,新建水冲式公厕等内容。包括泉办事处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治理项目、秭归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同时新建宜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5个集镇污水处理站。完成环境综合整治建制村104个;配备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制村41个;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制村84个;开展农村环境建设与清洁能源利用工程;长阳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五峰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夷陵区新农村建设,秭归县茅坪河、兰陵溪、九畹溪流域农村污染治理及居民点环境改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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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工程:对中心城区,枝江市、宜都市、秭归县、长阳县、五峰西部区域、当阳、远安等县市区开展农村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工程等建设,并新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宜都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

4. 加强养殖污染治理。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力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大力推广农牧结合模式,鼓励养殖场采取堆肥发酵还田、沼液沼渣还田、生产有机肥等农牧结合养殖方式,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时全面改造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因地制宜推广发酵床 (异位或原位)等生态养殖技术,到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规范整治湖库养殖,合理划定水产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规范养殖行为,严格控制湖库养殖面积,持续巩固当阳市、枝江市水库和湖泊以及高坝洲库区、隔河岩库区等重要湖库网箱养殖及投肥养殖取缔工作成果。同时,发展现代渔业,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选择宜都、当阳等县市开展渔业转型和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5. 港口船舶污染治理。

增强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建设。以主城港区、秭归港区、枝江港区、宜都港区、长阳港区和兴山港区为重点,编制实施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污染防治方案。到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达到建设要求,全面实现港口码头污染物规范处理处置。积极推进建立船舶污水处置运行机制,对船舶油污水进行安全处置。

6.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

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模式,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到2020年,建成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监管、市场推进的农田废弃地膜回收再利用体系,有效控制农膜残留污染,保障耕地土壤质量。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支持鼓励建立配方肥工厂,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推广作物绿肥轮作、休耕等。以三峡库区为重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到202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削减面源污染。开展城区植草沟、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绿色屋顶等海绵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地表的渗透能力,控制径流污染;开展建成区分散式生态海绵控制措施建设,通过源头设置路面雨水截污装置,中间设置初期雨水弃流装置,末端设施雨水截流设施实现对初期雨水污染进行全过程控制。到2020年,全市20%城市建成区面源污染控制率达到40%。

7. 加强总磷污染综合防控。

加强总磷污染治理。实施磷矿开采与矿区堆放污染控制,以总磷控制为重点,逐步关停淘汰小磷矿,严格新建磷矿环境管理,关闭尾矿库危库、险库及未按要求治理或未经批准擅自回采尾矿的磷矿企业。加强樟村坪镇、嫘祖镇等主要区域进行矿山生态恢复和尾矿砂综合治理,强化控制矿区堆放场面源污染治理。以猇亭区、宜都市为重点,开展涉磷工业企业集中治理,提升重点磷化工企业废水深度治理水平,确保所有涉磷工业企业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到位,并进行实时监控。强化总磷污染排放综合管控。研究制定黄柏河、沮漳河及三峡库区及上游总磷超标区域总磷控制措施,深入排查磷的污染源,建立磷污染清单;加强新建项目的总磷控制,实行总磷指标减量置换;积极研究制定磷矿企业总磷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提高总磷排放标准,用标准引导企业改造升级。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生物除磷、脱氮工艺;实施畜禽养殖业总磷与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协同控制。

(三)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1. 加强水源地风险防范。

以尚家河水库、汤渡河水库等为节点,划定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的具体范围,实施分区治理与保护,提升黄柏河流域环境承载力,持续改善黄柏河水质,确保宜昌市城区饮用水环境安全。优化长江、黄柏河等沿岸城镇取水口、排水口设置,降低取水口、排水口交错的环境风险。加强保护区上游或汇水区内风险源排查和防范,严格禁止水源地上游高污染高风险行业准入,建设和完善水源地保护区公路水路危险品运输管理体系。依托夷陵区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程、宜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等项目开展水源地保护管理及应急能力建设。

2. 加强水源地污染防治。

推进城镇集中式水源地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等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标准;取缔饮用水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和活动,拆除、关闭水源地矿山开发、网箱养鱼等违法建设项目,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的监管。针对上游来水超标和水质超标水库,应加强入库支流整治和前置库建设,推进污染治理、水源涵养、生态修复于一体的水质保障工程建设,确保入库水质达标,同时积极开展生态清淤、滨岸带修复,消除库区内源污染,重点加强官庄水库及楠木溪水库、善溪冲水库等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确保水库水质稳定达标。到2020年,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以上。

(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1. 分区施策与联防联控,改善全域环境空气质量。

实施城市环境空气分级管控。按照大气污染源头敏感性、大气污染聚集脆弱性以及受体的重要性,将全域划分为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大气环境质量黄线区、大气环境质量绿线区三级,实行分级管理。对城区及各县 (市)区城区的上风向等源头极敏感地区,三峡库区沿岸等聚集极脆弱地区,宜昌中心城区、各县 (市)区建成区等人口聚集区、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功能重要区等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实施严格大气污染减排,重点加强细颗粒物 (PM2.5)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落实工业源、燃煤、扬尘、机动车船排气、饮食业油烟、秸秆焚烧、加油站油气等污染综合管控。对大气环境质量红线区外围,涉及对人口密集区有重要影的区域、具有相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周围区域等大气环境质量黄线区,实施区域 (对红线区造成严重污染的区域)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区域限批,强化工业污染排放控制。

对当阳市、枝江市及宜都枝城东部平原等大气环境质量绿线区,强化发展过程中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强化联防联控治理。划定以工业区、重点工业镇及城区源头敏感区为主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加强联防联控区域内废气污染物排放的管控,持续改善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的输出,从区域联防联控上降低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率。构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格局,形成统一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预警的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立体网络。同时,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为考核指标,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

2. 强化污染源治理,降低城区大气污染物浓度。

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燃煤控制区管理,淘汰城区燃煤设施。划定或扩大燃煤控制区,控制区范围内禁止新 (改、扩)建除热电联产项目外的燃煤锅炉,供热供气范围内现有燃煤锅炉限期淘汰,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宜昌市全域不得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 (不含20蒸吨)的燃煤锅炉。在产业集聚区,应通过建设集中供热项目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或改用清洁燃料进行替换。在完成全市范围内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基础之上,逐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升级改造,到2020年完成全市重点区域 (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夷陵区、猇亭区)所有20蒸吨/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升级改造,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限值。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9%,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降至48%以下。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加大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动火电、冶金、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大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对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应予以关停。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在石化行业开展 “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改造,对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现状调查,并逐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2020年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油气回收治理率提高到100%,全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率达到100%。全面落实扬尘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一是加强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及现场监管。重点防治城市区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强化中心城区周边工业园土地开发及厂房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治,力争到2020年降尘强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5%。二是加强堆场扬尘的监督管理。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建成区内禁止设立砂石货场和堆场。三是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不断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及作业面积;加强道路绿化,加强城区及城郊道路硬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推进道路扬尘精细化管控,白天采取喷雾降尘,夜间进行道路冲洗,建立路段保洁责任制,落实主次干道16小时保洁制度。四是加强城市土壤扬尘的防治,加大城市裸露泥地的排查,对裸露泥地进行绿化铺装,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五是严格控制矿石开采扬尘污染。矿石破碎、分选等加工应配备除尘设施。六是积极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七是推进渣土车扬尘污染管制,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遏制渣土车抛、撒、滴、漏、扬尘污染和乱倒等违章行为;加强渣土车监管,建立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消纳处置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全程监管机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2020年底,对主要港口100%的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或实现封闭储存。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优化城市交通路网布局,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2020年中心城区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35%以上。推广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全面淘汰黄标车淘汰及高污染的老旧机动车辆。规划期内,中心城区公交车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委托工作。强力推进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强饮食业油烟污染防治,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要求全部大型饮食业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加强对露天烧烤、食品加工摊点的整治,鼓励城镇居民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依法查处饮食经营单位 (户)对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违法行为。加大露天焚烧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力度。加大对私自焚烧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环卫清扫物等废弃物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全面推广秸秆还田、制肥、饲料化及能源化利用等措施,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切实加强环境空气监控能力建设。加大宜昌市工业源重点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力度。将重点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纳入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环保设施 “三同时”验收;严格要求现有排放重点大气污染物的企业限期整改,安装重点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加大对企业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性随机监测力度。至2022年,宜昌市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联网覆盖率应达到95%。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面提升全域环境空气质量在线监控能力。

(五)推进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1.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与污染现状调查。

以全市范围内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到2020年,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并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同时,针对长江及其支流岸线沿线关停或搬离的工业企业,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搬迁地的场地污染调查,建立污染场地的数量、种类、污染程度和环境风险等信息档案库。

2. 实施受污染土壤综合治理与修复。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对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并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逐步开展治理与修复;强化长江岸线土壤环境质量要求,针对长江沿岸土壤污染、受损土地进行限期治理与修复工作。同时,开展矿产资源开采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对研究范围内近期关停,且土壤污染严重的废弃煤矿、废弃磷矿及其它矿山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工作;对长江及其支流岸线关停或搬离的企业和工业园区的旧址、废弃工业厂房等工业污染场地和矿区场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3. 落实土壤污染预防与保障制度建设。

防控工矿业污染土壤,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明确土壤防治的监管要求。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对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加强监管,有关企业应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重点排查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风险,严管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壤。

加强农用地环境保护,结合省土壤污染详查结果及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比较集中的地区及时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加强对现有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管。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地区倾斜制度,提高保护优质耕地积极性。

五、牢守资源利用上线,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如何在资源环境紧约束前提下,保持中高速的增长态势? 如何摆脱对传统资源优势产业的依赖,寻找到新的发展动力? 必须将绿色发展、转型发展作为破解经济发展难题的根本手段,破除传统粗放式发展模式的制约,从源头上杜绝生态环境污染,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力培育绿色新兴产业,深挖绿色经济新增长点,助力生态三峡 “宜试验”、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与 “生态磷都”建设,打造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的 “宜昌样本”。

(一)全面构筑绿色发展格局。

1. 调整产业布局。

根据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科学合理实施产业布局,严禁侵占林地、水域、湿地及水源保护地等生态用地,逐步搬迁侵占生态用地的企业,对环境承载力较为脆弱及市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实施分区域、分类搬迁改造。

加快推动沿江化工产业布局调整。严格落实 《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的意见》,对现有化工产业实施分类分区整治,将枝江姚家港化工园区和宜都循环化工园区划分为 “优化提升区”,提高新建项目准入门槛,限期落后产能项目搬迁或关闭;猇亭、当阳坝陵、远安万里、兴山白沙河及刘草坡为 “控制发展区”,严格控制化工规模和排放总量,推动环保改造和清洁生产;枝江开元、当阳岩屋庙、远安荷花及西化、夷陵区鸦鹊岭为 “整治关停区”,推动化工企业转产或者搬离,其他区域为 “禁止发展区”。不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 “关、搬、转”,力争到2019年底,对长江及其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化工企业装置完成关停或搬离;“整治关停区”符合入园标准的化工企业搬迁进入 “优化提升区”,不符合标准的依法关停或转产。强化增量约束,严禁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内新建、扩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扎牢 “一公里红线”;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化工、造纸等项目从严控制,适度发展。

2. 构建 “一轴、一城、四组团、多节点”的产业格局。

加强空间开发管制,以中部为核心,形成向西部、中部、南部、北部全面推进的开发态势,基于 “东强,西优,南控,北拓,中提升”分区调控策略,强化节点产业辐射效应,实施组团式发展战略,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构建 “一轴、一城、四组团、多节点”的总体发展格局。

“一轴”———长江绿色发展轴:包括秭归县、夷陵区、宜昌中心城区、宜都市、枝江市部分乡镇,是长江宜昌段物流主轴线,基于长江经济带重要物流节点城市的战略定位,发展现代高端物流。同时,更是长江宜昌段产业发展的核心轴,重点强化生态约束,依托宜昌高新区、宜昌新区、三峡旅游新区、三峡枢纽港、三峡临空经济区五大平台,构建绿色高端产业体系,充分发挥沿江产业特色,强调产业板块集聚,注重协调发展,建设万亿经济走廊,打造黄金水道。

“一城”—创新品质城区:主要包括西陵、伍家岗、点军及夷陵部分街道,不断提升中心城区金融商贸服务、科研教育、文化娱乐等各项职能,重点发展综合服务、高新技术等现代高端服务业,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品质城区,加强对外围城镇的带动作用。

“四组团”———一是东南部绿色新兴产业组团,包括猇亭区、枝江市、宜都市、当阳市部分乡镇,重点发展以食品加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等新兴技术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及现代农业,增强创新驱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形成长江经济带中部地区辐射中心的重要支点。二是西北部生态人文产业组团,包括秭归县、兴山县,一方面围绕屈原及昭君文化,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拓展城市旅游发展空间,探索与神农架等地区实行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策略,合力构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区域,发挥宜昌在宜荆荆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以秭归县为核心,重点发展高山蔬菜、果林等特色农产品,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三是西南部大生态产业组团,包括长阳县、五峰县,以清江流域、五峰生态自然资源为核心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业,打造全国著名康养休闲生态旅游目的地,长阳依托巴土文化、三国文化、宗教文化为特色,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两县均可发展特色生态产品,包括中蜂、鱼、魔芋、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等,形成大生态产业增长极。四是东北部绿色融合产业组团,包括远安县、当阳市部分乡镇,一方面依托矿产资源发展绿色矿业,另一方面以远安县为核心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当阳市则以现代农业为基础重点发展三产融合示范片区。“多节点”———分布在长江主轴的沿江产业节点,以节点联动区域发展。重点有文化旅游产业节点,主要包括三峡旅游新区,并以秭归特色文化小镇作为产业节点带动问文化旅游发展,彰显峡江名镇特色。精细化工产业节点,主要包括宜都枝城、枝江姚家港两个化工园区,作为化工园区的优化提升区,应加快园区升级改造,集聚全市化工高端资源,促进化工产业集群集约发展,以引导全市化工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先进制造产业节点,主要包括猇亭工业园、白洋工业园、猇亭-湖北深圳工业园,其中猇亭区重点打造化工转型升级示范区,发展船舶、汽车、航空航天等装备制造,发展临空经济。生物医药产业节点,主要以生物产业园区为核心发展生物医药及食品饮料加工产业。新材料产业节点,主要以点军工业园、枝江仙女工业园为载体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

(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1.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整合过剩产能

严格按照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2013年修正)》相关要求,制定宜昌市产能淘汰名录及计划,编制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聚氯乙烯、烧碱、黄磷、水泥、平板玻璃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将黄磷产能控制在9万吨/年,尿素产能控制在240万吨/年,磷铵产能控制在600万吨/年,规划近期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产品,或者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及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关停退出,包括湖北省宜昌三峡农药厂、宜昌市楚宜肥业有限公司、宜昌富田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2018年底前关闭长江宜昌段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77处小煤矿,压减煤炭过剩产能468万吨,确保区域内煤矿全部关停。鼓励过剩产能压缩整合,支持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跨国境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重点对部分拥有潜在优势资源的困难企业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对治理无望及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予以关闭淘汰。

2. 着力发展高端精细化工。

优势引领,发展高端产能。打造化工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实施 “改造升级一批、关停淘汰一批、搬迁转移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国际合作一批”等 “五个一批”专项行动,在控制传统化工产能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源的比较优势,推进 “磷—硅—氟—煤—盐—钙”融合发展,构建化工多联产板块,推动产业链向下游高端产品延伸,重点发展以水溶肥、微/中量原色配方肥和缓控释肥为代表的高效环保肥料,以电子化学品、紫外光吸收剂和磷阻燃剂为代表的精细专用化学品,以聚氯乙烯、聚酯和聚酰胺为代表的高性能功能材料,其中磷化工重点发展食品级、医药级、电子级和功能型磷酸、磷酸盐,有效提高磷资源转化效率。创新驱动,助力转型升级。深入对接 “中国制造2025”,实施化工企业绿色发展工程,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推广使用。推进化工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开展化工企业智能制造工厂和数字车间试点示范。引进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和一流化工专家团队,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依托兴发磷化工研究院创建国家级精细化工制造业创新中心,集中力量实施电子化学品、高性能功能材料、石墨烯、黑磷产业链、页岩气产业链、磷石膏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计划,形成原始创新策源地,推动化工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跃升,到2020年,研究和试验发展 (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到2030年,投入强度达到3.5%以上。充分利用宜昌自贸区平台,大力实施企业 “走出去”战略,加强国际产能合作。

3. 推动其他传统产业绿色转型。

打造绿色矿业。优化矿产开发布局,采矿区落实重点开采规划区、限制开采规划区和禁止开采规划区三类分级管控。严控磷矿开采总量,整合关闭生产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不得新建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禁止现有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到2025年,全市磷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以内。强化主要矿产矿山企业整合力度,扩大其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2020年,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至10%。大力发展 “互联网+矿业”,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炼及精深加工技术,重点突破中低品位磷矿及氟、硅等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加大磷化工矿产、建材和优质高效非金属矿产后续加工能力。重点加大长阳等地富锰矿勘查投入力度,稳步推进锰矿高效开发利用,利用优质资源发展电解金属锰,切实提高选冶加工技术水平。积极开展低品位碳酸锰矿石开发应用研究,扩大开发规模。到2020年,矿石产量达到40万吨。矿石年产量达到60万吨。限制新设高磷赤铁矿和超贫磁铁矿的采矿权,开展高磷赤铁矿工业选冶技术研究,不断提高难采选铁矿石和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

倒逼轻工产业转型。依托化纤纺织、成衣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品用纺织品、纺织新材料及高档精纺棉纱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鼓励发展定制化生产。围绕纸浆、纸及纸板等领域倒逼造纸业绿色转型,研究发展地产秸秆清洁生产制浆,建立废纸回收体系。

推动冶金、材料产业转型。提高冶金附加值,支持发展金属产品精深加工,大力生产服务于建材、汽车、家电、轻工制品、仪表、玩具、小五金、饮料包装和装潢装饰等行业的涂镀板产品。以绿色建材、新型建材为发展方向,大力推进水泥、陶瓷、玻璃等传统建材产业节能环保改造和产业技术升级。

专栏9: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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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产能:关停淘汰湖北香溪化工有限公司、枝江三友化工有限公司等19家化工企业;2018年底前关闭年生产能力9万吨以下的77处小煤矿;实施产污强度和排污强度末位淘汰,对水污染密集行业实现限制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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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以宜化、兴发、三宁、华强等重点化工企业为主推动化工转型升级,包括节能技术改造、清洁化升级改造、工艺自动化升级、湿法磷酸精制技术建设与推广、化工副产品综合利用等项目。

(三)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1. 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型产业。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 “高新软优”。强化国家级电子材料生产基地建设,建成湖北省新型显示制造中心,湖北省重要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集聚地和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服务示范基地,成为长江经济带电子信息产业集聚高地和价值洼地,推动电子信息产业迈入 “千亿产业”阵营。巩固自身电子信息上游原材料优势地位,做强光伏电子、光电子,大力发展新型显示产业,做大做强高亮度大功率LED、LED封装、LED 照明及显示器件、智能终端等优势产品,同时完善产业链,支持上游核心材料、产业配套材料、元器件及重要装备的研究开发,重视中游面板和模组开发生产,鼓励下游应用产品开发和整机集成应用。嫁接我国制造业产业转型升级的前沿方向,加强汽车光电子、集成电路产业链切入,培育发展物联网、车载电子、汽车半导体、晶圆半导体等信息制造行业。瞄准行业前沿,依托良好的水电和工业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打造三峡云谷,建成长江中上游重要的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中心。加快引进和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整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建设一批业界领先的数据中心,拓展大数据产业链,逐步打造以数据分析、挖掘、组织管理、应用服务为核心的大数据产业集群,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大

数据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建设工业云平台。推动电信企业与互联网企业、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合作,建设开放共享的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和创业云孵化平台,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云服务支撑。

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高地。以建设国家区域战略性非金属功能材料集聚发展试点城市为牵引,建设高性能、轻量化、绿色化的新材料产业,推动传统冶金、建材、化工传统行业发展功能型、尖端型产业门类,延伸产业链和提升附加值。同时,强化积极推进纳米、超导、石墨烯等新兴材料的研发,提高新材料工艺装备的保障能力。重点以石墨、硅基、氟基及磁电等非金属功能材料领域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快形成多晶硅及太阳能光伏材料、金属硅材料等产业链,大力发展高端石墨、磁电子、芳纶蜂窝材料、功能型玻璃基材、化工新材料、信息功能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材料、高端装备用先进结构材料。力争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达到千亿以上规模。

建设新能源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打造国家级太阳能光伏生产基地,建设从硅料、硅片到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的完整产业体系,支持低能耗、高纯度、规模化的多晶硅生产技术研发,突破发展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工艺技术。大力推广金刚线切割等新型切片技术,提高硅片质量和单位硅材料出片率。加快发展高效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鼓励发展光伏发电系统与配套产品,加强光伏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力度。到2020年,太阳能光伏产业实现产值310亿元。

建设长江中上游重要的锂电池产业基地,重点依托原材料优势,结合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契机,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内置锂电池、扣式锂电池、锂电池材料等产品的开发。突破电池成组技术瓶颈,加快低成本、高质量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化。开发特殊应用领域以及新的应用产品。到2020年,锂电池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

2. 突破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现代制造中心,发展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材料和电子器件及磁电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民用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江海工程装备制造业。力争到十三五末,先进装备制造业总产业达到1000亿元。

深入推动军民融合战略。依托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 (远安),积极参与航天运载火箭及发射服务、卫星平台及载荷、空间信息应用服务、航天地面设备及制造等产业。着力培育海洋工程、气化长江装备、安防及节能环保、磁电子等百亿级军民融合特色产业集群。强化与各军工集团的合作对接。鼓励本地企业“民参军”,支持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行业领军企业的战略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向国外拓展业务。搭建军民科技资源共享、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军民融合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等一系列平台,放大军民融合发展效应。

实施智能制造战略。改进工厂生产工序,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资源消耗并实现减排,推进数字化生产车间示范改造,带动智能装备在汽车、化工、食品、医药等领域的应用;推进通用航空产业、工业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发展,支持智能装备企业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基金,建设智能制造产业基地,支持工业机器人、增财智能设备、智能传感控制等关键技术创新,加快推动汽车制造智能工艺装备、农产品加工智能成套生产线、化工智能生产线等创新发展。

实施央地企业融合。推动央企与地方融合发展,积极争取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探索在水电装备、水工机械、智能电网等领域展开合作。充分释放其技术实力优势的外溢效应,与本地产业充分融合,建立健全央企、地方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通过股权和项目合作、战略联盟等方式 “借船出海”,参与国际产能合作。

实施产业集群战略。着力加强中小微企业创业、融资、创新、市场、创业、人才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并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中小企业整体跨越。在抓好规模以上企业增量的同时,培育一批区域性、全国性知名的大企业。建立健全大企业大集团培育的服务协调机制,推进战略资源向大企业大集团集中。

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在省内外及世界范围内开展资源和产业链整合,通过兼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在省内外、国内外实施重组整合,加强并购和投资合作。增强大型企业集团的辐射带动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开展产业链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由产品制造商向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整合产业链,致力于发展核心环节,积极发展业务外包,向中小企业延伸产业链和资本链,为配套或协作中小企业提供设计、技术、管理、市场等各种形式的援助和支持,带动中小企业提高专业化配套能力,构建现代产业分工合作网络。到2020年,培育一大批的 “专、精、特、新”装备制造企业,基本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

3. 不断壮大生物医药产业规模。

优化产业市场环境。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资力度,通过政府采购等措施,扩大相关生物医药产品的市场需求。加快融资市场制度创新,拓宽市场的融资渠道,健全生物医药投融资体系,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平台;设立针对新创生物医药企业的助转贷平台,为新创生物医药企业申请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服务。

建立新创生物医药企业与新型生物医药企业的交流平台和机制,鼓励大型生物医药企业对具有市场潜力的新创生物医药企业进行投资;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创生物医药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为生物医药产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加大科技创新保障。加大生物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建立人才引进与联合培养的激励机制,着力建设由研究机构、产业公司、政府部门组成的相互开放、相互交流的创新网络,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并实现产业化。

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共用实验室、中试车间,重点建立一批具有技术服务、咨询和研发孵化功能的技术支撑平台,形成包括基础研究和新药发现、中试和临床试验、生产和销售的全过程的完整生物医药产业链。

跨越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以武汉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宜昌生物产业园为中心,以东阳光宜都生物医药产业园、枝江医用纺织产业园、武汉光谷生物城当阳生物健康产业园为支点,与武汉合力打造长江中游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将生物医药产业打造为宜昌跨越式发展的领军产业。一方面,要增强技术革新,从化学原料药行业的改造着手,加强制剂的研发和生产,加强重点品种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进行产业升级,带动化工等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加强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发展生物医药领域的优势技术和优势产品,重点发展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化学原料药、制剂和生物技术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现代中药及相关配套产业,支持高附加值产品开发研发和产业化、规模化生产。力争到2020年,全市医药生产企业总数突破100家,年产值100亿元、50亿元以上企业各1家,20亿元以上企业3家,全市医药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到2030年达到1800亿元。

(四)构建大生态产业新体系。

1. 突出特色,做亮做精生态文化旅游。

突出精品融合发展,打造国际水电旅游名城。实施三峡品牌引领战略,形成 “三峡+X”的区域旅游品牌,依托沿线的长三峡风光、两坝一峡资源,发展游船度假、大坝揽胜、峡谷探险、山林养生、溪河漂流、文化体验等多种类型旅游。打造以两坝两岛一峡 (三峡大坝、葛洲坝、平湖半岛、西坝、西陵峡)为核心的三峡旅游新区。强化文化支撑,以三峡大坝为核心建造三峡博物馆,全方位展示大坝文化;加快平湖半岛旅游综合开发,将滨水码头改造成文化休闲码头,塑造峡江生态景观门户;围绕葛洲坝建筑引入精彩灯光秀,展示中国电都特色;推进三峡坝区、平湖半岛和西陵峡观光休闲廊道灯三大组团建设,将景区景点串珠成链,辐射带动成片。同时,借助长江黄金水道,向上与重庆三峡延伸展并联动神农架,向下与中游城市群延伸发展,充分挖掘沿线城市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自然山水和民俗风情,将沿线城市旅游特色景点 “串珠成线”,开发区域互动旅游产品,培育国际黄金旅游带,精品打造长江旅游经济带。

以三峡为核心,联动开发长江三峡生态旅游带、清江流域生态旅游带、沮漳河文化旅游带,融合沿江旅游资源,构建 “大三峡旅游经济圈”。其中,长江三峡生态旅游带串联秭归、兴山,整合开发两峡一坝、高峡平湖、九畹溪、 “三峡第一湾”等旅游资源。中心城区注重建筑风格与色调的统一,突出城市总体轮廓线,重视水文化,以江南点军山体旅游资源为衬,串联城市生态绿地、滨水廊道等,塑造城市景观文化。清江流域生态旅游带串联宜都、长阳、五峰,整合开发清江画廊、天龙湾、柴埠溪、后河、渔洋河流域生态旅游区。沮漳河流域则串联枝江、当阳、远安,突出三国文化和乡土乡情,建设荆楚文化旅游区。擦亮历史文化名片,打造中华文化地标城市。重点开发以屈原文化旅游产品为龙头,以昭君文化、三国文化、巴楚文化等为支撑的文化旅游产品体系,针对旅游市场需求发展各类主题文化园区和文博院馆街场,大力开发文创商品、文化演艺、文化节事、传统民俗活动等各种物质文化载体,提升旅游文化品位,积极推进宜昌历史街区、屈原故里端午文化产业园、昭君文化博览园、当阳关公文化旅游城、远安嫘祖故里文化村等项目建设,办好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远安嫘祖文化节、长江三峡国际龙舟拉力赛主题节事,打造宜昌文化旅游知名品牌。

打造文化旅游集群区,强化文化辐射效应,加强腹地文化节点与周边交通的通达性。以秭归为核心,以西陵峡 (西段)为纽带打造屈原文化旅游集聚区;以兴山为核心,以香溪河为纽带,

打造昭君故里文化旅游集聚区;以枝江、当阳、远安为核心,以沮漳河为纽带,联动荆州、荆门、襄阳,共建荆楚文化旅游集聚区。

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打造全景全产旅游格局。以夷陵、远安、长阳、秭归、五峰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建设美丽乡村,打造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综合体和示范区,逐步推进农业旅游由单纯观光向度假和观光结合过渡,建成旅游专业村、农业主题公园、现代农业园区、旅游农业基地等。鼓励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寨,开发建设兼具历史记忆、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到2020年,建成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3~4个,发展一批农旅、工旅、商旅结合的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实现 “全域景区化”。同时,充分借鉴 “武汉城市圈旅游e卡通”全域旅游卡成功经验,探索开发 “宜昌全域旅游卡”,并与襄阳、荆州、宜昌、十堰、荆门、随州、恩施、神农架等联动发展,开发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全域旅游卡。以产业支撑为核心培育特色小镇。以三斗坪、昭君镇、龙泉镇国家特色小镇为示范,因地制宜地培育一批以历史、物流、康养、生态、金融、文创、民俗、农产等为主题的特色小镇,重点依托宜昌大健康产业的潜在比较优势,在五峰、长阳、清江流域宜都地区发展生态康养小镇,培育康养产业,建设彰显 “山、水、绿、城”特色的健康服务业体系,积极推进清江国家级康养实验区和城区外贷养老示范项目建设。在秭归、枝江、当阳等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培育生态农业;在兴山及城区等发展文化小镇,培育文化创意产业。实施 “一镇一策”,差异化地推进小镇建设,实现 “一镇一风格”。

构建 “快进慢游”网络,打造鄂西旅游圈核心城。加强生态景观廊道的建设,打通景区联通脉络,形成 “环山滨水,连城串景”旅游景观格局。构建 “快进”交通网络,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小镇、乡村旅游的通景公路和环线建设,加速发展城际公交和水陆联运,开通主要旅游景点直通车,实现旅游干线二级以上柏油路通车运行。完善 “慢游”体系,提升三峡大坝、三峡人家、清江画廊、屈原故里、昭君村等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档次和接待能力,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志愿服务站、绿道、标识系统、停车场等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住宿及餐饮服务,开发观光休闲度假旅游、深度文化体验旅游、季节性旅游等等多元化的旅游方式,围绕宜昌记忆、宜昌味道等打造一批特色文化街区,推出五至八日游的线路产品,延长游客逗留时间。

专栏10:生态文化旅游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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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X”:依托三峡风光、两坝一峡资源,发展游船度假、大坝揽胜、峡谷探险、山林养生、溪河漂流、文化体验、城市休闲等多种类型旅游,构建“大三峡旅游经济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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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大力推进夷陵区、远安、长阳、秭归、五峰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西陵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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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建设点军区土城乡楚韵风情集镇、西陵区南津关休闲度假旅游小镇;长阳自治县龙舟坪低碳小镇、高家堰生态文化小镇;五峰渔洋关茶叶旅游特色小镇、五峰康养休闲特色小镇、长乐坪森林呼吸特色小镇、采花茶乡风情特色小镇、湾潭中药养生特色小镇等;兴山县昭君文化古镇;宜都姚家店渔洋河民俗观光小镇、高坝镇柑桔小镇;远安县田园风情小镇;当阳市庙前镇沙河生态疗养集镇、王店牡丹文化名镇、淯溪月潭河文化休闲集镇;夷陵区龙泉生态产业小镇;秭归县水田坝离地运动休闲小镇、九畹溪生态旅游小镇。

2. 突破发展,做大做强现代绿色物流。

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以 “公路主骨架、水运主通道、铁路大动脉、港站主枢纽、空中大走廊”为格局的物流通道网络,加强铁水公空基础设施在物流枢纽上的无缝衔接,重点完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加快集疏运通道建设,构建现代化立体综合运输走廊。同时,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物流压力,建设 “轨道交通+快速路网+快速公交+慢行系统+静态交通”的可持续交通系统,创建 “国家公交都市”。规划期间形成 “八线三环”高速公路骨架网,建成 “三纵五横”普通公路干线骨架网,实施轨道交通一期,建设清江画廊轨道,配套建设宜昌北高铁站、兴山站、当阳站、远安站、长阳站、五峰县站等,

完善宜昌轨道交通线网。实施三峡机场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满足旅客吞吐量3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1.55万吨、年飞机起降3.4万架次的需求。

打造长江中上游物流枢纽城市。加快建设三峡枢纽港,打造“三城六区一中心”(即白洋港口新城、茅坪港口新城、太平溪港口旅游新镇;云池、枝城、峡口、红花套、姚家港和七星台港口新城、三峡国际游轮中心),重点加强云池、枝城、峡口、红花套、姚家港和七星台等港口作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港口的货物吞吐能力将达到1.5亿吨,港口装卸机械化率90%以上。与三峡机场物流设施充分对接,发展以水运为主 体 的“水、铁、空、公”多式联运,到2020年,临港物流水运分担率达到70%,外贸货物水运分担率达到90%。建设翻坝转运体系,缓解三峡大坝过坝能力的 “瓶颈”限制,完善 “南北分流”的翻坝格局,形成具备煤炭、矿石、集装箱、商品汽车等货物的翻坝转运功能。加强与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经济区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区域物流合作,探索建设宜荆巴 “组合港”,向上游发展为重庆港集装箱中转港,往下游发展为上海港集装箱直达运输,搭建服务中西部和长江经济带的物流平台。

建设高端物流产业集聚基地。依托三峡翻坝中转平台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的大宗物资中转、仓储和配送中心,加快推动宜昌三峡保税物流中心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同时积极推进湖北 (宜昌)自贸区的建设。大力发展口岸贸易物流、港口服务、沿江专业物流、综合物流、航运服务、船舶工业服务等物流业务,重点发展化工物流、装备制造物流和新材料物流,构建以港口为端点、以产业基地物流、货物中转物流为特色的物流产业链。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实施物流大数据战略,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在物流智能化管理方面的应用,提升物流业信息化水平。

构筑临港工业新高地。充分发挥宜昌市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临港工业,重点培育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大型运输设备制造,以精细化工产品为核心打造石化工业原料和产品出口基地,实现由资源输出型向产品输出型的转变。同时,加大云池、白洋、姚家港、七星台等作业区与白洋、姚家港、宜都等工业园区的联系,利用港口大运量、低成本的物流运输优势,降低企业的物流运输成本,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3. 品牌引领,做强做优大农业产业群。

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品牌。坚持发挥优势,重点培育以柑橘为特色的水果产业、以草食动物为特色的畜牧产业、以库区淡水鱼养殖为特色的水产业、以高山生态蔬菜为特色的蔬菜产业、以优质绿茶为特色的茶叶产业、以食用油为主的粮棉油产业六大农业支柱产业体系。巩固和扩大柑橘、食用菌、蔬菜、魔芋、水产品等特色产业基地,通过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走生态农业品牌化经营的道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精品名牌,巩固秭归脐橙、宜都宜红、远安黄茶、当阳双莲荸荠、枝江七星台麻油等知名品牌。

大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服务业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县市区建成一批农产品交易中心和物流园区,建设三峡地区农产品集散区,支持涉农物流园区开发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业务和大宗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企业,到2020年,全市电商农产品年交易额达到20亿元以上,全面构建农超对接、直销直供、电子商务共同发展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壮大食品饮料产业集群。全面促进以白酒为主的酿酒加工业、以桔橘为主的水果和蔬菜加工业、茶叶加工业、粮油及饲料加工业、乳制品制造和饮料加工业、畜牧和水产加工业转型升级,打造全国重要的名优白酒和现代茶叶名城,建成全国一流的现代柑橘加工基地。稳步发展啤酒工业,逐步提高中高档啤酒的产品比重,积极开发保健型露酒和黄酒产品;加快发展以名特优为主的果蔬、茶叶、水产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广以桔橘为主要品种的果蔬加工零废弃综合研发和利用。实施产业化集群抚育工程,推进领军型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工程,培育2-3家行业领军型龙头企业,到2020年,食品饮料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

(五)建立资源能源保障体系。

1. 强化资源高效集约利用。

重视循环,推动资源综合高效利用。推动建筑垃圾处理与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磷石膏生态堆存和综合利用,鼓励在城市公用工程、公共道路、地下管廊等领域推广使用磷石膏综合利用建材产品,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至50%;到2030年,综合利用率提高至90%以上。推进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主的静脉产业园,探索以城市矿产综合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以东部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静脉产业园,到2030年,建成2—3个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静脉产业示范园。

加快建设枝江、宜都化工园区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广磷化工、硅化工、氯碱化工产业链耦合循环模式。以化工产业为核心在化工、建材、能源、食品医药等产业间开展横向链接,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生物医药行业为重点强化有机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研发推广药渣的综合利用技术;依托酒业、柑橘加工、粮油种植加工等产业,延伸构建食品精深加工加工产业链;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为纽带,推广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重点推进宜都市、枝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逐步推广枝江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成效,以循环型乡镇、循环型旅游景点等微循环体为载体开展城市循环型试点工作,以示范带动全市循环经济发展。

专栏11:资源集约利用重点项目

1

磷石膏生态堆存和综合利用:包括宜化50万吨/年,三宁化工50万吨/年目、宜都兴发60万吨/年、新洋丰50万吨/年、鄂中化工50万吨/年、力达环保60万吨/年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及枝江、宜都磷石膏资源库建设工程。

2

静脉产业园建设:推进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主的宜昌城区各类废弃物处理处置静脉产业园,以城市矿产综合利用为主的静脉产业园,以东部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建设静脉产业园,到2030年,全市建成2-3个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静脉产业示范园。

3

生态循环工业园:加快枝江、宜都化工园区上下游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推进伍家岗工业园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

4

三产融合产业园:加快实施秭归县农旅融合发展项目、宜都市中国宜红茶博览园、国家柑桔公园、现代渔业产业园、枝城生态农业公园、九河园田及九道河生态农业观光园、远安黄茶产业生态公园和食用菌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夷陵区三峡茶谷、当阳市双莲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园项目及玉阳办事处三里港农业产业园项目、五峰自治县茶产业融合工程、西陵区宜昌蜜桔生态公园、点军区柳林生态农业科技园和江南牧歌生态农业园。

强化约束,加强水资源集约利用。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落实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为抓手控制城市用水总量,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加强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加大对造纸、钢铁、纺织、石化、食品发酵、火电等高水耗行业控制力度,严格执行宜昌市工业节水型企业定额标准,实施工业用水多元化,到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9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到203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等于98%。加强农业用水管理,以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等为农业高耗水区域为重点,加强灌区配套设施和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到2025年底,完成三峡库区 (含武陵山区)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等灌区节水工程建设。深挖潜力,推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到2020年,全市土地开发强度不超过 10%;到 2030年,控制在20%左右。其中,中心城区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扩张;枝江市、当阳市等严格保护耕地,坚持集约发展;兴山县、秭归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控制城镇发展规模,适度开发。明确工业用地项目准入门槛,新建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利用强度、产出效益要高于国家、省规定标准平均10%以上。深挖土地使用潜力,集中改造辖区内规模小、占地大、产值低的分散小型企业,鼓励实施 “零增地”技改、工业 “上楼”、优先利用低丘缓坡地,提高建设用地强度和产出效益。实施用地允许建设、有条件建设、限制建设、禁止建设四大管制分区,实行差别化的用地标准,到2018年,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对两江流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加管控,现有矿山和污染型企业要逐步退出,并按照 “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

2. 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天然气推广应用,提高城镇天然气气化率,积极引进 LNG,建设一批 CNG、LNG 陆上加气站,实施 “气化长江”绿色航运创新工程,积极申报水运行业 LNG应用试点。积极探索远安、夷陵、长阳、点军的页岩气开发。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统筹推进水电保护性开发,禁止新建引水式电站,有效整合小水电资源,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生态流量泄放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小水电站以流域为单位,生态流量正常泄放。合理利用水电资源,推动远安、长阳清江抽水蓄能项目实施。加快太阳能光伏的利用,在工业园区等

用电需求大、建设条件好的区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项目。充分利用夷陵、五峰、秭归、长阳等地区风能资源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实施集中供热,在资源充足的地区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确保到2020年,规上工业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超过27%。多领域推进节能减碳。实施工业节能行动,重点推动化工、电力、纺织、冶金、建材、食品制造加工等行业节能管理与技术改造,严格控制合成氨、黄磷、机制纸及纸板、电厂火力供电、烧碱等产品能耗,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24%以上。深入开展 “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将年耗能量在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列为重点用能企业,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使用率,稳步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到2020年底前完成华润热电和东阳光二期扩建工程,积极探索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绿色建筑提升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升工程 “三大提升工程”。实施 “能效领跑者”计划,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以机关办公建筑和高能耗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逐步普及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评级与标识制度。着力发展绿色交通,统筹建设以公共汽 (电)车为主体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推进宜昌 “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新能源汽车、天然气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60%,争取纳入全国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探索低碳经济发展新路径。加强企业碳盘查,到2018年底,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 (含)的企业法人单位或独立核算企业单位将实现全面覆盖。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鼓励金融机构深入开展碳资产质押贷款、配额托管、碳众筹等创新。大力推动自愿减排交易活动,丰富碳交易产品种类,建立以植树造林、湿地保护、农田保育为重点的碳汇体系,重点在秭归、长阳、五峰等碳汇资源较丰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区,建设一批公益碳汇林,开展湿地碳汇研究工程,争取自愿减排造林碳汇项目,形成低碳发展和精准扶贫相结合的生态补偿模式。以低碳城市、园区、社区、商业、校园为载体开展低碳试点,在试点地区探索建立碳普惠制推广平台,以 “碳币”量化公众的低碳行为减碳量,在平台上实现兑换公共服务、享受商业优惠、抵消控排企业碳排放配额等服务。

专栏12: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1

节能降碳工程:建设绿色交通,推广新能源车辆;实施建筑节能降碳,推行绿色建筑评级与标识制度。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绿色建筑提升工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提升工程 “三大提升工程”,以机关办公建筑和高能耗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5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2

碳汇工程:依托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绿色通道森林景观等重点项目,以夷陵区西塞国森林公园、湘鄂西武陵山国家公园等为重点,建设一批公益碳汇林,同时开展湿地碳汇研究工程。

3

天然气工程:实施乡镇气化工程,完善配套管道及基础设施建设,逐年推进落实天然气入村入户工程。实施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包括点军区东方新能源综合产业基地项目,秭归 LNG/L-CNG 加气、加油站建设。

4

可再生能源工程:以西陵、五峰、秭归、兴山、宜都、夷陵为重点加快太阳能光伏的利用。推动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其中包括五峰湾潭镇北风垭、仁和坪镇南岭瓦、秭归县云台荒、兴山县,夷陵区等。

六、创新生态环保体制机制,倒逼绿色转型发展

建立底线思维,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管理改革创新,完善资源环境管控机制,发挥绿色发展正面导向作用和生态环保的倒逼机制,营造有利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完善绿色发展决策机制。

1. 建立 “共抓大保护”平台。

建立统一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导机构,针对沿江产业发展、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等突出问题建立专项小组,协调各有关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把长江宜昌段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相关任务纳入行政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签订任期责任书,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 “三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把生态环境修复及绿色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目标要求分解为具体的年度目标,明确重大工程建设管理的领导分工,落实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并实行年度考核,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为政府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 建立高端智库作为决策支撑。

特邀国内外知名专家,建立宜昌市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专家委员会,开展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重大决策、重大方针政策、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及重要文件咨询与评估,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并提供咨询建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联合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发起成立 “长江三峡生态论坛”,邀请国内外商界、学界、科技界知名人士,重点围绕库区生态修复、流域治理、产业绿色发展等长江大保护核心议题,借鉴国内外成果推动生态保护实践,打造对外交流合作平台,为宜昌及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支招。

3. 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坚实不移地实施主体功能区划,以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为依据,合理确定城市、农村、湖泊、林地等各类区域的功能定位,根据各主体功能区定位设立不同的考核目标,建立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明确全市禁止和限制建设的产业门类和空间区域,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土地产出、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等要求,形成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 “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

着力做好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体系建设,努力构建 “功能分区-规划环评-园区环评-项目环评”的环评管理机制,推动环评作用于战略实施的全过程。各县市区、各部门编制开发利用规划时,应依法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确定空间、总量、准入等管控要求。将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的规划不得审批或实施。

4. 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探索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 《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指导要求,加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准入的新 (扩)建产业、行业名录,禁止引入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以化工产业为重点,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严格控制,严格控制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产业和项目准入。探索区域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禁止在地质公园、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以及滞洪区等开展有悖于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与供水作业或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城市建城区新、改、扩建高污染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湖泊保护区内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探索岸线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控制长江和清江沿线、大型水库、重要湖泊湿地周边的城市建设空间和工矿建设空间。严禁在沿江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现有项目限期关停、转移,将腾退区域向生产服务性产业转型,适度保留物流、仓储、园区服务等功能,提供环境风险防控水平。禁止在三峡库区及上游等河段新建和扩建污染型项目。依据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长江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有关要求,合法、高效、集约利用岸线资源,促进 “留白”、“留绿”。

5. 建立产业淘汰退出机制。

严格的环保倒逼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以资源能源消耗、污染排污总量、清洁生产、产出等组成控制指标,定期明确禁止类、限制类产业项目,对能耗较大、污染较重、附加值低的低层次企业制定合理的时间表,分期分批引导其淘汰转移,促进产业低碳、绿色转型。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在项目核准、土地供应、资金筹措等方面严格控制限制类产业的规模扩张,建立淘汰产业退出机制。强化绿色发展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以宜昌绿色发展投资基金为依托,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宜昌市重点企业在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上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

6. 完善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的资金投入机制。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集中财力支持规划重点领域、核心区域、关键项目建设,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 GDP比重持续提升,为长江宜昌段经济带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按照 《宜昌市市级发展性支出项目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审计和监管工作,完善项目设施运行维护资金投入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细化民间投资的相关扶持政策,推行 PPP投融资模式,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城市污水处理、生态修复治理、城市园林绿化行业领域等,在操作细则中可通过放宽准入、减免税收、增加补贴等方面予以扶持。

(二)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1. 完善以河长制为核心的流域综合管理机制。

建立健全河流管控制度。顶层设计河湖综合治理的制度体系,包括建立 “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建立河湖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建立跨界水体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流域综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等。

完善流域监控系统。完善流域监测系统。针对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流、湖泊 (即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和列入湖北省保护名录的湖泊),根据河湖长制划分,在河流分段位置处设置监测点位,便于理清污染治理责任和落实水质目标考核。采取定期抽检方式,将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纳入监测体系,以督促各级政府加强河流治理和管理。建立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河道网格化管理思路,对市、县、乡镇分级管理,整合现有各种基础数据、监测数据和监控视频,面向各级领导、工作人员、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次、不同纬度、不同载体的查询、上报和管理系统。

发挥河长智库决策支撑作用。依托 “河长制”体系,委托专业机构研究建立流域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及技术方法指南,全面摸排、调查、评估和跟踪流域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现状和风险。实行 “一河一策”治理,完善河流、湖泊治理提供决策前、治理中和实施后全过程的专家咨询过程,包括流域整治规划编制、水体达标治理方案制定、难治理水体技术攻关、治理方案论证、技术方案比选、水资源调度、招投标管理、实施监理、实施后技术评估等。

创新河流综合治理模式。借鉴其他城市河流治理的成功经验,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流域环境质量合同管理(R—eMC)模式,将 R—eMC模式作为落实 “河长制”的核心抓手,保障 “河长制”目标的实现。对全流域治污工程进行协同管理:包括入河排污口和截污工程运行监管、新建与原有治污工程运行管理、河道定期清淤、河道生态修复、河道水面和河岸保洁、水质监测和应急污染事件处理处置等。

2. 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河流、森林、山岭、草地、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探索建立天然草地、林地、河流、湿地等生态空间的用途管制制度,明确各类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边界,实现能源、水资源按质量分级、梯级利用。在宜都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基础之上,探索编制宜昌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形成生态资产清单和管理数据库,为实施生态环境动态监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奠定基础。

探索在城区建立山长制。2020年前建立城区山体保护制度,建立以党政领导牵头的 “山长制”,约束城市开发边界,促进山体生态修复,加强城区生态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3. 建立生态资源承载约束制度。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 《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结合宜昌市实际,以生态资源承载力、环境容量等指标为基础,建立宜昌市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体系,科学评估全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实施超载、临界超载、不超载三级分级管控。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科学把握水环境、大气环境、水资源等承载能力,合理布局产业项目,从而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允许的范围之内。探索重点流域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指标体系。重点关注流域内河流水环境承载状况,选取最直观、最具代表性和指示意义的污染负荷比,以河流污染物排放强度不超过其水环境容量为安全标准,计算对应的承载力预警指数,作为监测流域内开发综合强度的指导依据。

4.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

完善跨界流域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借鉴国内新安江、太浦河等流域在跨界流域生态补偿、信息共享、预警机制等实践经验,加强联防联控,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等措施,以流域协同防治,共保流域水环境安全。贯彻实施 《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加快建立并完善全市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以黄柏河为试点,逐步在清江、沮漳河、香溪河等跨界水系建立监管机构,协调市、县两级多部门执法监管;并建立跨界水体治理目标责任体系,探索建立流域综合执法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推进生态环保执法机构建设。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 〔2015〕56号)以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政办发 〔2016〕82号)的精神,通过仪器、装备和人员配备补充和技术力量增加推进宜昌市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完成宜昌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环保监测执法体系。健全完善生态环保工作机构,充实完善生态环保执法力量。

建立以排放许可制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机制。强化对所有污染源与排污主体、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监督,建立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督制度,对固定污染源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实施 “一证式”管理。建立排污总量有价分配和排污许可制度,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促进企业治污减排。

5.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管理。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系统。完善饮用水源监测,建设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控系统,设立跨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立长江水质监测预警系统,逐步实现流域水质变化趋势分析预测和风险预警。加快完善环境空气监测系统,建设大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应对城区重污染天气,建成气象-环境空气质量协同系统,

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和污染预警水平。加强区域生态环境状况定期监测与评估,特别是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到2020年,基本建成长江宜昌段规范统一、上下协调、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企业环境风险评估,2018底前,重点对沿江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为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污染集中处理。强化水路运输环境风险管控,严格危化品港口监管,在重点港口企业码头安装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强化水上危化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和船舶溢油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未尽许可擅自经营危化品水上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针对港区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制定水上活动污染应急预案以及沿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沿岸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应急监测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2020年前完成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同时建设宜昌市环保应急指挥信息中心,提升长江宜昌段环境环境监测应急预警能力;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水平,加强应急监测专业队伍培训和应急监测演练,建立科学、高效的环境应急监测快速响应与联动机制。

(三)健全监督考核激励机制。

1. 改革政绩评价考核机制。

制定并实施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将资源利用效率、生态环境质量、经济发展质量、公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指标体系。逐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类指标分值占比,完善分类考核机制,对重点开发区域推行资源环境类指标与经济类指标并重的考核机制,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推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占领导实绩考核比重。建立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2. 创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严格落实中央、省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将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制度。以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和流域生态补偿为重点,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完善资金补偿、政策补偿、产业补偿、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的补偿机制,加强对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禁止开发区的支持力度。

探索水环境质量补偿机制。以长江生态保护为契机,积极探索适合本区域水环境质量补偿机制,促进河流污染治理。制定《宜昌市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质达标管理相结合、市财政纵向补偿和县市区财政横向支付相结合、达标改善补偿和超标恶化扣缴相结合等 “三个相结合”机制,实施水环境生态补偿,促进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积极探索流域上下游间的生态补偿机制。继续探索实施有利于三峡区域发展与保护的体制机制。深化本地区与水电企业合作,落实本地帮扶对接,争取在水电供给方面对地方发展的支持。依托 《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重点与支援地区在生态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领域的合作,用好贫困地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等政策,继续探索 “飞地”经济作为补偿手段,积极吸引武汉、上海、江浙等下游发达地区优势产业落户,建立产业转移园区,重点发展互补性强的产业门类。

3. 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实施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同时根据资源的稀缺程度将环境成本纳入其价格,政府可收取环境资源税,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完善土地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落实规划土地功能分区和保护利用的要求,优化土地利用布局,规范经营性土地有偿使用。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生态功能重要的国有土地,要坚持保护优先,应设立更加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并全面实行有偿使用。明确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方式、供应方式、范围、期限、条件和程序。

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与保护。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生态功能。健全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鼓励通过依法规范设立的水权交易平台开展水权交易,区域水权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大的取水权交易应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全面落实禁止和限制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有关规定,强化矿产资源保护。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建立以国土资源部门为主,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征管体系,推进矿产资源收益征收精细化管理。要对矿业经营者无偿占有属于国家出资探明的矿产情况进行清理,督促按规定期限缴纳价款。

建立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国有天然林和公益林、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国有林地和林木资源资产不得出让。对确需经营利用的森林资源资产,确定有偿使用的范围、期限、条件、程序和方式。对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国有林地使用权,原则上按照划拨用地方式管理。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

积极发展森林旅游,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的保护性经营管理,促进生态型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保护。

4. 强化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

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畅通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清单管理。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不定期地公布环境状况和环保工作的信息,为公众关注环保、参与环境监督和咨询提供必要条件。

创新社会参与、治理、管理模式。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和科普宣传教育,推进生态教育进课堂,创办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户外实践活动,培育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志愿者群体。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相关知识培训,大力推进对村民的环境教育,开展 “环境宣传教育下乡”活动,使生态文明建设家喻户晓。大力支持各县域创新实践与探索,打造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县、低碳示范城市、低碳社会、生态治理试点、生态金融试点、生态教育示范基地、生态特色小镇等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生态修复及绿色发展相关试点示范经验并大力推广。

(四)深化区域合作发展机制。

以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 (三峡城市群)建设为平台,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长中下游地区发展特征,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作为区域合作的重点内容,以武陵山区、三峡库区为重点,探索区域产业合作模式,创新跨区域生态环境修复联动与绿色发展合作机制,加快形成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经验,建设长江上下游产业合作节点。

1. 推动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建设。

协同打造三峡库区绿色生态保护区。加强与重庆、恩施区域协调合作,建立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为一体的合作机制。在环保合作上,以船舶污染排放、垃圾管理、环境应急协调联动为重点,研讨最新的水资源保护技术方法和管理对策,形成环境应急联动制度。在绿色发展上,共同打击低端高污染企业跨区域迁移,加快低碳、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以全域旅游为抓手,推行生态旅游一体化建设。在生态修复上,强化生态保护经验的交流,促进区域生态监管有效对接。

推动香溪河生态经济走廊建设。与神农架林区紧密合作,以生态、文化资源为纽带建设生态经济大走廊,合作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做强屈原-昭君-神农架黄金旅游线路,同时推进跨境污染治理、香溪河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

加强沮漳河跨界河流合作治理。加强与荆州、荆门联系,联合编制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漳河水库保护、统一执法、跨境水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为合作内容,形成 “协同治理、同步达标、成果共享”的全流域一盘棋联合治理机制,加强上下游联动,维护跨区域水资源安全保护。

打造武陵山区生态经济合作示范区。深化与恩施地区的联系会议制度,加强清江流域整体保护,探索建立跨市 (州)的清江生态经济一体化示范区。加强与湖南常德地区的合作,依托湘鄂“屋脊”壶瓶山建设跨省生态经济试验示范区。

2. 建设长江上下游产业合作节点。

打造长江中上游产业转移承载地。充分借鉴上海与其他区域产业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园区共建、飞地等转移途径,在宜都、枝江、当阳、夷陵等县市区设立产业转移园区或者飞地园区,提高产业转出地的积极性,依托便捷的航运条件、优良的自然环境和综合成本优势,吸引上游成都、重庆,中游武汉、长沙,下游上海、杭州等高科技企业,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加强旅游产业合作开发。积极融入全流域旅游产业联动,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举办节事论坛,积极承办 “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合作论坛”,强化旅游信息共享。依托长江经济带平台,结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出境旅游,加强长江经济带区域的地区合作,多渠道地对美丽宜昌形象进行宣传,并尽可能通过市场化的营销推广机构实施专业促销。同时,争取出台签证、航权开放和免退税等政策支持,提升入境游客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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