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复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分析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土壤修复可分为场地修复、矿山修复和耕地修复。综合中国产业信息网、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报告及多家券商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信息,结合2017年化工产业十余省市90%的企业关停转移现状,和国家政策相关所提出的指标:到2020年现有位于城镇内人口密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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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辑 |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分析【附各区域行业发展分析】

2018-02-23 08:18 来源: 固废观察 作者: 中国环联

土壤修复行业潜在市场空间分析

根据土地类型的不同,土壤修复可分为场地修复、矿山修复和耕地修复。

综合中国产业信息网、前瞻产业研究院研究报告及多家券商的行业市场分析报告信息,结合2017年化工产业十余省市90%的企业关停转移现状,和国家政策相关所提出的指标:到2020年现有位于城镇内人口密集区域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全部启动搬迁改造。推测我国有待修复的工业场地存量200万亩,根据招投标现状来看,每块地修复成本从百万至千万甚至上亿不等,保守估计以每亩地20-50万元价格来估算,则场地修复市场空间将达到1万亿元。

同样对多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保守估计我国的待修复矿山污染地块在300万亩左右,保守估计以每亩地5-10万元左右价格垃圾进行估算,则矿山修复市场空间将达到3000亿元左右。

待修复的污染耕地面积约为3.92亿亩,每亩耕地修复价格以1万元为计算,则污染耕地修复市场空间为3.92万亿。

土壤污染修复空间合计为5.22万亿。

根据“土十条”相关政策来看,“土十条”的侧重点并不在于将几万亿的资金全部投入土壤污染彻底修复,而在“防”和“控”,以实现土壤安全利用为主要目的。实现土壤的安全利用不止是靠工程修复,也可以靠成本价格更低廉的药剂改良、调整场地用途等实现。如使用药剂对重污染耕地进行改良,改良后土壤不再用于食用农作物种植,改为其他经济作物种植或进行退耕还林等,在节约高昂的治理费用同时,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安全利用。

因此可以说,5.22万亿元的潜在市场空间只是一个远期愿景,实际上土壤修复的投资额将远远达不到上述预期。“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行业的存在投入高、修复周期长、资金来源途径单一等问题会有所解决,但土壤修复行业高速发展至万亿级市场的可能性较低。

在多项政策推进下,城市场地修复和耕地修复有望率先启动,而矿区修复主要是在资源化的基础上修复。场地修复主要由于工业用地的经济效应,其修复价值能优先得到资本的认可进而启动较快,耕地修复主要还是靠政府推动。场地修复项目将占据“十三五”期间土壤修复项目的70%以上。

参考产业信息网和前瞻产业研究院的相关数据,对“十三五”期间的市场占比进行调整,得到下表:

 

(数据来源公开网络及中国环联研究院)

1、“土十条”带动新增产值4500亿元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修复方兴未艾,将继续处于上升期。鉴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土壤污染现状调查、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都将是较长期的工作,随着“土十条”的深入推进和以《土壤污染防治法》为标志的污染责任机制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相关投入将持续增长,为土壤修复市场不断提供新的更大机遇。

《土十条》提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研发土壤污染防治专用设备和产品等,这些任务措施将有力推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和土壤污染防治咨询服务、装备药剂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扩大环保产业规模。到2020年,预计可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4500亿元。

2、耕地修复—“土十条”明确千亿修复空间

2012年以来,农业部主导的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工作已经结束,正处于最后数据汇总、审核和报送阶段。目前,根据农业部初步统计消息表示,结合多部门判断,我国重金属污染耕地面积大约1.8亿亩,大概是全国耕地面积的10%~15%,主要集中在南方地区。污染区域主要是工厂企业周边农区,污水灌区,大中城市郊区。除此以外,交通要道两岸,包括一些设施农业基地周边也存在污染。当前,我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总体不容乐观,局部形势比较严峻。不过,重度污染区比例小,多数受污染地区可采取措施加以治理。对于耕地来讲,修复前景广阔。

根据土十条中指标要求:到2020年,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00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力争达到2000万亩。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1000万亩。假设每亩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费用以1万元测算,则将形成1000亿元的治理修复市场空间。

3、场地修复—去产能新增千亿空间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在近年来淘汰落后煤炭产能的基础上,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两份意见都提出将盘活土地资源:“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以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地方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能够有效缓解去产能带来的冲击。”依照国家去产能目标,后续去产能仍会加大地方收入缩水压力,加之安置费用支出和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庞大,政府有动力盘活土地资产,减缓去产能负效应。

钢铁去产能新增1150亿土壤修复先导市场空间。意见提出的5年压缩粗钢产量1亿-1.5亿吨,依据典型钢厂的年产量和占地面积可计算出每万吨生产能力需要0.005平方千米土地,土壤修复价格在1000元/平方米左右,我们按照修复深度1米计算,合1000元/平方米。我国钢铁产能集中在环渤海以及中部地区,城市型布局明显,据统计,我国75家重点钢铁企业有18家建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有34家建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城市型布局的特点使得钢铁去产能盘活的有效土地资源较多,以1.5亿吨去产能,对应10%产量的钢铁厂搬迁(8亿吨产量)计算,对应产生的土壤修复市场空间可达1150亿元,未来5年年均市场空间达到230亿元。目前,2016年钢铁去产能10月底已提前完成国家4500万吨的目标,全年去产能约9000万吨。当前中央仍高度重视,2017年中频炉产能有望在上半年出清。河北钢铁项目已经逐步开始搬迁、关停,新疆也将停止对钢铁企业财政补贴,钢铁去产能正在稳步推进,工业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市场空间也在被逐渐打开。

煤炭去产能新增220亿元矿区土壤修复市场。《意见》提出用3-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减量重组5亿吨,未来退出市场煤矿以小煤矿为主,典型煤矿单位生产能力所需占地面积为0.07平方千米/万吨,根据典型矿区土壤修复案例计算出矿区土地修复成本约为640元/平方米。矿区土壤修复存量市场虽大,但煤矿依资源分布的特征使之一般远离城市,在尚未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时,资金来源主要靠中央拨款,有效市场仍待观察。假设有效市场比例按照0.5%计算,未来3-5年市场空间将达到221亿元,年均市场空间约74亿元。此外,以京津冀为首的全国多地颁布禁煤令,区域内高能耗燃煤企业将面临技改与厂房搬迁的抉择,位于城区或近城区的场地有较高修复改造价值,土壤修复会再添增量市场。

土壤修复区域市场分析

我国的土壤修复行业具有很明显的地域性。南方的土壤修复工程数量明显多于北方,政府重视度更高,发展相对成熟。其中,江浙地区的土壤修复工程多为化工企业污染场地,而重金属污染治理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两省。当前,中国土壤修复市场的热点主要集中在湘江流域、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其中,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和耕地污染较为严重,政策支持力度大;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冀等经济发达地区,对污染土壤修复再开发的力度较大,项目主要集中在这些区域。与此同时,江西、云南、内蒙古、甘肃等地区,每年发布项目的数量与金额都在不断增加。土壤污染与治理市场已呈现由重污染区域和经济发达地区逐步向中部、西部发展的趋势。

1、京津冀地区—农田污染和有机污染为主

长期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超强度的开发和利用,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凸现,并逐渐演变成区域可持续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随着首都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北京的一些高耗能企业迁往河北或者天津,但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于京津冀地区,造成京津冀的生态环境承载力脆弱,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农田排污和地下水污染事件”“北京宋家庄农药厂污染”“河北沧县小朱庄污染”“河北霸州梅花味精生产基地污染”“中新天津生态城污染”等环境事件的出现引起政府和人们高度关注。

京津冀地区污水灌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相当严重,京津冀钢铁、化工等行业发达,导致工业污染类型多样,污染特征复杂,农田土壤污染和有机污染土壤是京津冀污染土壤的典型类型。

截止到2016年12月,河北污染场地数量最多,占京津冀地区污染场地项目53%,而北京和天津基本持平,占21%和26%。已经开展调查的河北污染场地分布不均,石家庄占了半壁江山。北京市污染场地新增项目较少,关注度高、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基本已经结束。天津市以天津港爆炸事件为契机,开展了大规模化工企业搬迁,很多场地正处于搬迁或待搬迁状态,调查评估类项目较多。河北省污染场地相关工作较京、津两地相比开展较晚,但市场潜力巨大。

京津冀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治理过程困难而复杂,因此需要在环境治污和生态建设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然而,目前我国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十分紧张,仅依靠财政难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京津冀环保协同治理势必需吸纳社会资金来分担压力。PPP模式有市场与民间资本的介入,相对来说更容易突破行政区划,因此在京津冀地区引入PPP这种商业模式可以解决一些管理不对接的问题。河北省已于2016年设立了区域性基金: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初步拟定为100亿元。这个基金将用于支持河北区域内纳入省级PPP项目库且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PPP项目,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的优质项目,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长三角地区

长三角地区作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经济中心,长期以来,其轻工业及重工业都十分发达,土壤污染问题突出。

上海—建立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库,推动PPP模式

2017年1月6日,上海市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设定分阶段目标指标,逐步实现土壤安全利用。

《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成。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左右。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8%左右。

上海在全国较早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可控。但与大气、水相比,土壤污染防治基础较为薄弱,土壤污染防治综合体系尚待完善,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上海市土壤污染类型以有机污染为主,工业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区域,以及部分使用年限较长的交通干线两侧存在有机污染物累积,但土壤状况还有待进一步详查。

为了更好的防治土壤污染,《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潜在污染场地排查,形成潜在污染场地清单,建立潜在污染场地优先管控名录。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在2017年底前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库。同时推广PPP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随着上海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库的建立,上海市的工业场地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市场将逐步开放,市场潜力巨大。

浙江—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试点农田重金属修复

2016年1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确定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

浙江省计划加强统一规划与整合优化,建立覆盖全省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在农业方面,2018年底前建成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环境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覆盖全省耕地的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工业企业用地方面,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国控监测点位布设,2018年底前完成省级以上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和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布设;2020年底前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所有县(市、区)的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

结合早前出台的《浙江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十三五”规划》,自2017年开始,浙江在11个市各选择一个县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各建立核心试点基地100亩,建立示范基地1000亩,形成一批经济合理、技术成熟、易推广实施的农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模式。

“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将大面积开启农田土壤污染修复,耕地修复量将大幅度上升,市场前景良好。

江苏—摸底污染现状,促进多元融资

江苏省土壤污染主要为化工场地污染,在污染类型方面,约4成左右的污染还无法确认是什么类型,而在已确定的类型中,有机物污染约占37%,重金属污染约占22%。截止2015年,江苏已关闭化工企业6000余家,约近百家计划关闭,关闭的矿山1500多座。遗留的工业场地,未来大部分将用作居住和商业,因此急需有效修复。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江苏全省范围内污染场地达到400-500处。

苏南的开发强度非常高,主要是因企业搬迁搬迁、产业淘汰、城市发展,产生了遗留场地,这些地区会有场地污染。苏中、苏北产业淘汰或者产业搬迁改变的情况没有那么剧烈,而是目前现有的一些企业,由于产业水平、工业技术条件,或者是管理粗放,导致土壤场地污染情况比较严重。

2016年12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主要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工作方案》立足江苏省实际,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以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10大条、40款重点任务、285项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配合部门及完成时限,有力有序推动了《工作方案》落实。

《工作方案》第九条第三十三款提出促进多元融资。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发行股票,或通过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进行融资。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支持具有稳定现金收益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行项目收益债券融资。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2010-2016年间,共有16个土壤修复项目落地,主要承担修复公司为江苏省内公司,预计未来五年,江苏省将逐步开放土壤修复项目,吸引更多企业。

珠三角及其周边地区

珠三角地区是广东省核心经济区域,亦是较重要的农业区域,包括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以及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和东莞市等七个地级市。珠三角地区总面积约2.4万平方公里,占广东省总面积的14%左右。

2013年,广东省率先披露省内局地土壤污染数据。数据显示,珠三角地区28%土壤重金属超标,土壤重金属超标中汞超标程度最重,其次就是镉和砷。佛山南海、江门新会、广州白云汞超标情况比较重,大概超标过50%;番禺、增城、从化大概超标10%。国土部与广东省政府历时6年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地址与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显示,珠三角三级和劣三级土壤占到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总面积的22.8%,重金属元素异常主要分布于广州-佛山及其周边经济较为发达地区。

2017年8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2017年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和核查,完成部分农用地土壤样品采集和制备以及重点行业企业地块信息收集。

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广州、珠海、佛山、中山市和汕头市潮阳区、清远市佛冈县以及韶关市翁源、仁化县等地于2017年底前各开展1项以上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工程。

《方案》附有广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重点工程项目表,共计有19个项目,项目规模2723.8亩,以每亩地2万元计算,广东省这19个项目将释放5500万元市场空间。

湘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

2011年,国务院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方案》),《方案》涉及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个市,明确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长沙七宝山、岳阳原桃林铅锌矿七大重点区域,提出了民生应急保障、工业污染源控制、历史遗留污染治理三大重点任务。

《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2015年,展望至2020年,力求通过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2014年,湖南省发布《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2014年实施方案》,要求对试点任务的170万亩污染耕地进行集中治理。

纳入此次试点的耕地治理集中在湘江流域长沙、株洲、湘潭3市,涉及19个试点县市区,目前,这19个县市区已经进行土壤及产品“一对一”检测。湖南省政府将170万亩的试点任务分解下达给长沙、株洲、湘潭3市,重点是根据土壤重金属及产品污染程度,对污染耕地分区进行治理。治理时间在3-5年间。

2016年12月,湖南环保厅公布2017年第一批环保专项资金计划,共涉及48个土壤修复项目。

2017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发挥市场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受污染耕地和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发挥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引导作用,为重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提供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上市。探索通过发行债券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开展试点。有序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2017年6月,湖南启动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目前已开展全省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工作,共调查疑似污染地块1567块。此外,还启动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拟布设采样点位35513个,水稻和对应土壤协同调查点位7000个,深层土壤采样点位1000个。

湘江流域的重金属土壤污染治理开始得早,国家及地方政策扶持力度大,促进了湘江地区的土壤修复市场蓬勃发展,目前我国土壤修复领域的领军者里,源自湖南地区的公司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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