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淮安印发《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全文如下: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好地谋划2018年263专项行动工作,按照省263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淮安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以高于全部任务三分之二的目标考量,制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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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 江苏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

2018-05-25 10:0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江苏淮安印发《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全文如下:

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好地谋划2018年“263”专项行动工作,按照省“263”办的统一安排,结合《淮安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以高于全部任务三分之二的目标考量,制定了淮安市“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省“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以重点项目为载体,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督查考核为动力,继续推进“263”专项行动,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淮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扭住“两减”再攻坚

1.减煤工作。实施项目17个,计划投资24.12亿元。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1万吨,其中非电煤比2016年减少16万吨以上。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进一步巩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杜绝反弹回潮。全面启动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全年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3台。推进一批35蒸吨/小时以上、6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一批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一切燃煤供热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对建华管桩等重点企业实施集中供热。推进港宏玻璃、盱眙县四家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改为天然气。所有用煤企业一律使用热值4800大卡以上高热值煤炭。新增光伏发电并网50MW,风力发电100MW。(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质监局等参与,县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减化工作。实施项目11个,计划投资8.14亿元。计划关停化工企业21家(关停总数达到60家)、转移3家、升级56家、重组6家,全市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49%以上。全面启动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10户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争取年内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现有化工园区分类整合、改造提升、压减淘汰,完成季桥化工园区化工企业设备拆除。加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等参与)

(二)发力“七项治理”再突破

一是治理水环境。实施项目36个,计划投资15.32亿元。继续推进“河(湖)长制”管理,完善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城乡河道按照“一河一策”进行治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理,完成《淮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完成地下水压采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整治入河排污口,开展不达标水功能区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巩固和提升水源地达标建设水平,推进市区、金湖县、涟水县备用水源地建设,全面启动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启动生态河湖建设,编制实施方案,推进年度项目建设。开展洪泽湖保护研究,编制有关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加强洪泽湖、白马湖等湖泊生态保护及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完成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任务,申请考核验收。(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白马湖办参与)

二是治理生活垃圾。实施项目24个,计划投资6.55亿元。全市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小区达到50%,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推开,重点中心镇、特色镇率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市新增垃圾分类小区269个、单位1760家;在洪泽区老子山镇、岔河镇、蒋坝镇,淮安区车桥镇、钦工镇等5个乡镇开展镇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工作。新建淮阴区光大、涟水桑德生活垃圾焚烧厂2座,新增处理能力400吨/日;启动建设淮阴区、盱眙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2座(处理能力40万吨/年);启动建设盱眙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1座(处理能力50吨/日);启动建设园林绿化和农贸市场等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4座(市区2座、金湖1座、涟水1座,处理能力20吨/日);启动建设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设施4座(洪泽区2座、淮安区2座,处理能力40吨/日)。推进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参与)

三是治理黑臭水体。实施项目37个,计划投资14.21亿元。按照“一河一策”要求,督促各区作为整治项目的责任主体,贯彻“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长效管理”的技术路线,启动实施文渠河、永济河、浔河等22条水体整治,年内完成文渠河、永济河等17条水体整治,同时对2017年度已整治完成的水体开展整治效果后评估工作。巩固主城区四季青和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成果,确保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继续推进主城区控源截污工程,2018年重点实施主城区100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完成投资2.2亿元;实施中经路、繁荣路等污水管网以及延安路泵站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实施钵池山公园、内城河、外城河、圩河的截污工程,完成投资1.5亿元。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大村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力度,引进第三方运行机制,强化跟踪督查,确保达标排放。(市住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四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实施项目15个,计划投资1.82亿元。建立长效机制,巩固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搬迁成果。计划建成15个省级畜禽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含复检场),全市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6%,规模养殖场(小区)治理率达到70%。继续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全年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10万亩次以上,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下降3%,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开展洪泽湖、白马湖等湖泊网围养殖综合整治,压缩网围养殖1万亩,其中洪泽区、盱眙县各5000亩。(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省洪泽湖渔管办、市白马湖办等参与)

五是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项目18个,计划投资1.61亿元。全市VOCs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4%以上,重点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20%以上。完善4个化工园区废气监管平台建设,完成60家重点企业VOCs整治工作。提前实施机动车国VI排放标准。推进家具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工作。规划布局和建设车用加气站、标准化充换电站等公共设施。推进港口码头和船舶的供受电系统建设,凡具备岸电供受电条件的,船舶在港口码头停靠期间应优先使用岸电。划定禁止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的区域。新建的原油、汽油或石脑油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根据餐饮油烟和汽车维修业VOCs治理方案,完成餐饮行业和汽修行业的综合治理。(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淮安海事局等参与)

六是消除环境隐患。实施项目12个,计划投资12.64亿元。实现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入库率100%以上、专家“八查八改”现场核查率100%以上。实现一、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12家,实现涉及危险化工工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8家。完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任务,全面清理整治影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问题和重大隐患。推进淮阴区危废填埋项目、涟水县危废焚烧项目和苏淮高新区危废综合处置项目建设,新增危险废物安全填埋总能力20.6万吨,焚烧能力1.65万吨/年。强制新建营运船舶配备AIS系统,鼓励配备VITS系统。全面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审核入库及评价。启动实施淮阴区王营化工污染地块、淮安区季桥化工区土壤修复工程。开展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商务局、市安监局、淮安海事局等参与)

七是交通干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项目37个,计划投资3.31亿元。普通公路方面,重点抓好公路街道化治理、公路养护保洁、绿色通道提升等工作。高速公路方面,实施高速公路沿线垃圾集中清除、绿化提档升级等行动,沿线违法设施得到全面清理,沿线环境得到全面提升。内河干线航道方面,重点清理航道沿线垃圾、非法违章建筑,完成船闸、水上服务区等设施景观提升。港口方面,完成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干散货码头粉尘防治率达到70%以上,公用港口码头可绿化区域绿化率达100%。铁路方面,启动连淮扬镇、徐宿淮盐2条在建高铁环境整治和绿化提升,抓好新长、宿淮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等参与)

(三)着眼长效再提升

一是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全市新增造林1.6万亩、林木覆盖率达到22.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1.1%。开展河湖水系连通项目建设,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编办、市白马湖办、市里运河办等参与)

二是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注重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排污成本,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淮安市支行、淮安银监分局等参与)

三是提升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全面落实“四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发挥监管功效。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深化公安、检察院、法院、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健全联动执法联席会议、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强化基本和专项监察设备配置,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环境执法日常监管“双随机”制度。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形成震慑作用。(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公安局、市法制办、市白马湖办、市里运河办等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园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大干快上的紧迫感、勇于担当的使命感,重拳出击,强力整改,坚决打赢“263”专项行动整治攻坚战。党政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临一线、了解实情、解决问题,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同志主动深入基层,直面重点难点问题,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财政持续保障,工作推进有力,目标任务不完成绝不鸣锣收兵。

(二)强化项目导向。围绕年度任务,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做到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建设责任化、责任要求具体化,把每一项工作都量化为指标、细化为项目、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头,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力攻坚,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督查考核。采取日常督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将“26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全市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内容,对没有完成年度任务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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