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公布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处一万元罚款。经查实,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未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更换的废过滤棉纳入危废管理,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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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登记危险废物 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被罚

2019-07-09 11:35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马玉姝

7月8日,淄博高新区管委会公布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被处一万元罚款。

经查实,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未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更换的废过滤棉纳入危废管理,未按照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二)的规定,淄博高新区环保局对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处以一万元罚款。


原标题:因未按规定登记危险废物,淄博力豪印刷有限公司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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