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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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12 16:44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廊坊置恒2019-7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聪

项目联系电话: 0316-2057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

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蔡旭光 0316-28099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建兵 0316-2057108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码:Z1310111900152011

项目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

采购人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蔡旭光 0316-28099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4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聪 0316-2057108

采购预算金额:562万元

采购内容: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供应中心第二、四供热站共8台燃气锅炉(4台40吨燃气蒸汽锅炉、2台58兆瓦燃气热水锅炉、2台35吨燃气蒸汽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运维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开发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

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应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下载时刻说明:每天8:30-17:00。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投标文件,并在开标现场提交: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FTF格式)一份(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密封提交; 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A4纸打印并左侧胶装),密封提交。 注:投标人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公告链接: http://www.hebpr.gov.cn/zwgk/001001/001001002/20190305/2e987d81-8656-4c48-a7e2-5749d1cd559c.html.

4、本项目采用虚拟子帐号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仔细核对本公告中的分包信息与账号信息,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后可自主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菜单查询缴纳状态。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2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9年10月17日

时刻说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7:00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14: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4日14:30分

开标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工期:2019年11月30日前完工并具备正常监测和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时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办理验收手续。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受理质疑电话:0316-20571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3.投标设备必须具备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原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应性检测报告,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4.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凭证。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2日 08:30至2019年10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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