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HX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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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14 14:13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191023-19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迪

项目联系电话:177179055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56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喆仡 1771790552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13日 15:30至2019年11月2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从2016年11月13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工作项目采购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1023-198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9300527)

3、预算编号:00-19-4846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国三柴油车报废补贴审核数量:壹项简要规格描述: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发布的《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受理审核及更新效果评估》(沪环规〔2019〕12号)要求,为进一步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加快淘汰高排放在用老旧柴油车,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本市办理报废手续、提前报废时间满一年以上(含一周年)的,可以申领提前报废补贴。申领补贴条件包括报排放标准、环境守法、车辆性质等多项指标,需要严格审核申领材料、做好补贴审核工作,同时对国三柴油车更新效果开展评估。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

6、交付日期:2021年12月底

7、采购预算金额:4200000.00元(国库资金:42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供应商(指拟供产品的生产商或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1-13 15: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1-20 15: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1-13 15:30:00至2019-11-20 15: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完成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300元人民币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3 15: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12-03 15: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环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潜在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购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招标机构向其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以及提供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邮编:200003邮编:200040联系人:11111111111联系人:陈喆仡电话:23115656电话:17717905528传真:63555912传真:021-62791616

本项目公告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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