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于12月2日向社会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管理规定》明确了垃圾焚烧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明确了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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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垃圾焚烧厂5项常规污染物浓度明年起向社会公开

2019-12-26 11:03 来源: 生态环境部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于12月2日向社会发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规定》明确了垃圾焚烧厂生态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管责任;明确了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执法证据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垃圾焚烧厂自动监测数据的达标判定标准、提出了焚烧炉焚烧工况不达标可以实施处罚的规定;根据不同违法类型,提出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及豁免情形。

为推动《管理规定》的实施, 12月1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杭州举行了“我是环境守法者”首批承诺发布活动。13家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集团(企业)负责人,公开向社会作出“我是环境守法者,欢迎任何人员、任何时间对我进行监督”的郑重承诺,对整个行业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一是实施“装、树、联”。2017年要求全国所有投运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施“装、树、联”,即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在厂区门口竖立电子显示屏公布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目前与我部联网的垃圾焚烧厂已达到401家。

二是开展精准帮扶。2017年年底开始,组织专家团队716人次“点对点”地帮助170余家垃圾焚烧厂解决问题。

三是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将有关问题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监管责任。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强化环境监管:

一是严查严处。督促各地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建立自动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平台,2020年1月2日起向社会公开各垃圾焚烧厂烟气等5项常规污染物日均值和炉膛温度的自动监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精准帮扶。继续组织行业技术专家赴现场开展精准帮扶,并督促企业加强管理。

四是继续开展专项培训,提升能力水平。

五是指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搭建长期的“我是环境守法者”公开承诺平台,倡议更多的垃圾焚烧厂主动参与守法承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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