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公布,公司(“乙方”)近日与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投资”,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中铁投资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铁投资在行业背景、产业基础及雪人股份在新能源技术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在新能源利用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业务合作内容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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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与中铁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0-01-06 11:15 来源: 格隆汇 

雪人股份公布,公司(“乙方”)近日与中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投资”,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中铁投资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铁投资在行业背景、产业基础及雪人股份在新能源技术应用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在新能源利用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

业务合作内容如下:1.该协议是双方就合作达成的初步框架性协议,该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需要针对涉及的具体问题另行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对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2.双方共同建立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融资项目信息共享,并不断在合作领域内加强相互间的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以实现双方业务领域的延伸和拓展。3.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的业务、行业优势以及在中铁投资所辖区域内的属地化经营优势,同意互为对方在合作领域提供项目推荐机会和技术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对于中铁投资所辖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开发,雪人股份地位优势积累的技术实力和社会资源,携手中铁投资共同接洽、联合经营。4.为促进合作顺利进行,及时协调解决双方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将该协议确定的有关事项落到实处,双方建立工作联动制度。双方达成具体项目的合作意向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5.对于该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前后,一方为合作项目披露的任何包含其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接收该等文件或信息的一方应予严格保密,未经批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这些文件或信息,不得为合作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利用该等文件或信息。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应当进行的信息披露除外。该协议解除终止后,该保密条款持续有效。双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6.该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此次合作双方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中铁投资的行业背景、产业基础及雪人股份在制冷、供热、油气服务、新能源技术应用等优势,在城市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冷热能源供应系统建设、冷链物流、废气余热发电、氢能源等新能源领域的市场拓展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有助于公司产品应用在上述领域的迅速扩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双方通过资源共享,建立投融资平台,共同推进新能源与冷链物流领域全产业链布局,为公司未来经营持续发展提供有利保证,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原标题:雪人股份与中铁投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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