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一、项目概况(1)厂址位置: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厦蓉高速公路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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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保信息公告

2020-04-02 08:40 来源: 黎平县人民政府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黔东南州南部片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项目概况

(1)厂址位置: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双江镇厦蓉高速公路双江收费站出口南侧1.1千米处。

(2)生产规模: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为700t/d。

(3)建设内容:本项目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为700t/d,建设2×350t/d逆推机械式炉排炉+2×35.6t/h余热锅炉+1×15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其他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4)项目性质:新建。

(5)报告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投产后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取得周围公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和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4月1日~4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将在公示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进行合理的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黔东南州黎平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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