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于近日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规划提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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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全文)

2020-04-02 11:1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于近日印发《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规划提出,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配备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在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 “三员”队伍。全面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适合高原 (三州)地区和地处偏远、生活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建立 “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模式,总结和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统筹有关政策和资金,重点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依托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乡村公共厕所,消除农村无厕户现象。实施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强教育和倡导,培育和提升公众的厕所文明意识。

全文如下:

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

前 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和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新时代 “三农”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 特编制《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本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把握四川乡村发展规律和现状的基础上,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本规划是指导各地、各部门编制本地规划和专项规划,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 “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四川要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贯彻好、规划好、实施好。

第一节 重大意义

四川地域广阔、地形地貌复杂,平原、丘陵、山地、高原均有分布,各地发展条件差异大,区域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明显。同时,我省作为农业大省,乡村面积大、人口多,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尤为突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对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我省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从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增强我省农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四川的关键举措。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振兴的最大优势。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补齐生态短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之路,有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格局,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统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发扬我省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四川素称 “天府之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是我国农耕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传承天府农业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和历史文化,挖掘农耕文明新内涵新价值,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在新时代焕发出乡风文明的新气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四川村庄数量多、分布广,社会治理任务尤为繁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利于构建我省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四川是全国6个扶贫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 “四大片区”,攻坚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贫困地区流动,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增进农民福祉,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让全省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第二节 振兴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坚定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各项重点工作,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步提高。2017年,全省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4282.8亿元,居全国第3位。

粮食总产量 698.2 亿斤,居全国第 7 位;油菜籽总产量287.8万吨,居全国第1位。建成高标准农田3392万亩、现代农业产业基地4200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760万亩、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230个。全省 “三品一标”品牌达到5142个,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均居全国第6位。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发展新动能不断涌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覆盖全省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初步建成,至2017年底,全省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2134.2万亩,流转率达到36.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投融资机制改革等成效明显,农村资源要素初步激活,资本、技术、人才等返乡下乡积极性提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达到14万个,农村创新创业和投资兴业蔚然成风。

切实加强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发展一体化迈出新步伐,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7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水电路气房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3160个,全省50286个行政村实现了村村通电,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达到新水平,村文化活动室占行政村总数的82.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9.69%。基层组织和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农村生态环境不断优化,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森林覆盖率达到38.03%,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

脱贫攻坚开创新局面,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聚焦脱贫对象和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2017年,全省实现15个贫困县摘帽,3769个贫困村退出,108.5万贫困人口脱贫;完成易地扶贫搬迁58万人;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750万人减少到17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1.5%下降到2.7%,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227元,比2012年增长64.6%,农民收入增速连续6年高于城镇居民、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比从 2012 年的2.72∶1缩小到2.51∶1。

第三节 机遇挑战

从2018年到2022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5年,既有难得的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

从国际看,纵观世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历程,在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早期阶段,发达国家也曾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外流、耕地闲置和农村衰落等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综合政策,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挖掘利用优势资源,培育特色产业,跨过中低收入陷阱,逐步实现乡村繁荣,成功扭转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态势,逐步实现了农业农村现代化。

从国内看,我国工业化已经进入中后期,伴随着城镇化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乡村发展将处于大变革、大转型的关键时期。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地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经验借鉴。

从四川看,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实施 “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对内形成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对外积极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形成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双加速时期,城市和工商业对农业农村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趋势将更加有力。四川乡村自然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浓厚,是乡村旅游的发祥地,随着农业个性化、多样化、优质化多种功能需求增加,农业农村的吸引力不断增强,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乡发展要素双向流动不断加快,农业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推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

总体来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间窗口和机遇窗口已经到来。但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省农业大而不强、农村广而不美、农民多而不富的现实问题仍然突出, “三农”工作面临繁重任务。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体系不优,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较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还不完善,农业强省建设任重道远。农村市场机制不活,要素市场建设滞后,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尚未健全,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较弱。城乡协调发展不足,农村发展条件依然落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较差,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任务较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收入水平差距仍然较大,村庄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普遍存在,延续乡村文化血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任务迫切而艰巨。农业农村开放程度不深,对外交往与合作的广度深度拓展不够,农产品出口水平低下,是全省经济开放格局中的滞后领域。

第二章 总体要求

按照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2018年至2022年这5年间,既要在农村实现全面小康,又要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打好基础。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 “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 “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擦亮四川农业大省金字招牌,推动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方面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始终把 “三农”工作作为全省工作重中之重,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根本利益,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持续增加农民收入,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促进城乡在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全面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遵循乡村发展规律,规划先行、多规合一,分类推进、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构建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农业资源统筹利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示范带动能力的农业企业集团;农村基础保障条件持续改善,完成路网、水网、电网、通信网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得到完善,主要农产品供给质量和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农业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业对外合作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完善, “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更加有效,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乡村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稳定增长。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强省基本建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宜居宜业、留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更趋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和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美丽城镇与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美丽山川与美丽人居有机融合,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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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构建乡村振兴新格局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分类有序实现乡村振兴。

第一节 统筹城乡发展空间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统筹推进城乡空间的开发、保护和整治,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多规合一,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

强化空间功能布局。加强国土空间管控,推进综合整治,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充分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全省城乡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作用,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开展以县为单位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完善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设置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比例,构筑县域 “三区三线”空间格局。

优化城乡空间结构。积极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乡村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加快工业化城镇化互动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地区对乡村的反哺能力,强化对农业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促进产镇融合,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提升小城镇承载产业和吸纳人口的能力,着力发挥小城镇联结城市、带动乡村的作用。坚持“小而美”的宜居小城镇空间格局,完善城镇功能,推动形成类型多样、充满活力、富有魅力的全省特色小城镇发展新格局,实现以镇带村、以村促镇、镇村联动发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产村相融,科学布局新农村综合体和聚居点,做强中心村、特色村,发挥乡村多功能性,把村庄作为优质农产品供给、乡村文化传承和农民美好生活的空间载体。

加强城乡规划衔接。坚持区域一体、多规合一、功能互补,统筹谋划城乡人口、产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布局,做到各类规划发展思路统一、目标任务一致、空间布局协调。着力发挥市县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推动市县规划改革创新,整合优化相关规划的空间管制分区,科学安排县域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等,将总体发展战略和各领域具体任务落实到空间布局上。完善镇村规划体系,发挥社会专业人才和乡村能工巧匠作用,推行乡村规划师制度,推动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规模,坚持改造、保护和新建相结合,建设立足乡土社会、富有地域特色、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美丽四川新乡村。

依法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严格程序、逐级报批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地理环境和经济、社会、文化状况及人口密度、交通时空半径等因素,以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行政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有利于促进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化水平,有利于资源要素集约、科学利用,有利于减轻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为前提,采取合适方式,适时、适度、适当、依法调整优化乡镇行政区划。

第二节 优化乡村发展布局

坚持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均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合理有序构造优势明显、集约高效的生产空间,功能齐备、居住适宜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价值突出的生态空间。

统筹利用生产空间。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环境承载能力、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等,科学划分乡村经济发展片区,保护农业生产空间。推进以五大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的农业发展布局,把农产品主产区作为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加快形成以盆地中部平原浅丘区、川南低中山区、盆地东部丘陵低山区、盆地西缘山区和安宁河流域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发展格局。明确 “四区四基地”优先发展区域,统筹推进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各类园区建设,将乡村生产活动融入区域性产业链和生产网络之中。

合理布局生活空间。尊重乡村自然环境、生态规律及农业生产生活习惯的传统依存关系,坚持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优化居民点规模和集聚形态。

以提升生产服务功能、生活品质为重点,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明确用地规模和管控要求,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保护和传承传统村落建筑风貌,注重融入时代元素,适应现代生活需要,强化空间发展的人性化、多样化,创新住宅功能,构建便捷的生活服务圈,推动田园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满足人们对田园式、慢节奏乡村生活的向往。

严格保护生态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全面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加快构建我省 “四区八带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加强对自然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落实县 (市、区)、乡镇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提升生态功能和服务价值。分类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第三节 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发展

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任务的长期性,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发展基础和演变规律,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搞齐步走,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

分类区推进乡村振兴。立足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和缩小地区差距,在构建 “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中,统筹推进我省乡村振兴。成都平原经济区重点围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城镇化水平,率先整体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川南经济区和川东北经济区重点围绕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和区域协同发展,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资源合理配置,探索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攀西经济区重点围绕国际阳光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大力发展阳光生态经济,推进农文旅融合,结合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彝区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重点围绕国家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促进全域旅游、特色农牧业和民族工艺等绿色产业发展,结合藏区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探索高原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新途径。

分类别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把全省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和搬迁撤并类。以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村庄作为集聚提升类,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和重点,激活产业、提振人气,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型村庄、工贸型村庄、休闲服务型村庄等专业化村庄。以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作为城郊融合类,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保留乡村田园风貌和生态特点,提高为城市发展服务和承接城市功能外溢能力,引导部分靠近城市的村庄逐步纳入城区范围或向新型农村社区转变。以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作为特色保护类,处理好保护、利用与发展关系,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传统习惯和生态规律,注重保护历史文化及自然资源和传统建筑风格,保持村庄赖以生存发展的整体空间形态,弘扬四川千年农耕文明。以生产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的村庄作为搬迁撤并类,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实施农村集聚发展搬迁、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搬迁,统筹解决村民发展、生态保护等问题。

分时序推进乡村振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和全面、基础和顶层的关系,制定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发展思路,做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时序安排,合理设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科学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本动力,实行差异化的政策举措,分步实施、精准发力、逐步深入,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继续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黑臭水体治理攻坚、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等八大战役,以实干促振兴,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短板,构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制度环境,推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时期,重点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等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乡村全面振兴。

第四章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质量兴农、效益优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念好 “优、绿、特、强、新、实”六字经,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第一节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用现代物质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服务农业,用现代生产方式改造农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以粮食基本自给为导向,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到2022年,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000万亩以上,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打造一批产量稳定、技术先进、机制创新的粮食生产示范区。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推进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综合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粮食物流网络。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强化粮食质量安全保障。

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大规模推进土地整治,加快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适宜机械化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全面提高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支撑水平。

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着力解决农业灌溉 “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业用水保障水平。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力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和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工程,有序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升耕地质量,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和评价机制。

提升农业装备和信息化水平。加强科研机构、设备制造企业联合攻关,研发推广适用于四川地形地貌的农机具,特别是适宜山地耕作的小农机具。大力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促进农机农艺高度融合,推进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建设一批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实施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工程,推进农业智能生产和农业智慧经营相结合,实现传统精耕细作、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物质装备技术深度融合。以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开展信息感知、决策智控、智能调度导航等智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农产品加工储运、农机装备等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提高农业精准化水平。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加强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提高农业信息综合服务水平。

专栏2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一)“两区”建管护。率先在 “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立精准化建设、管护、管理和支持制度,构建现代农业生产数字化监测体系,建立生产责任与精准化补贴相挂钩的管理制度。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农业 “两区”建设,优先确保口粮安全。开展土地整理、农田灌排渠系、田间道路 (机耕道和生产道路)和耕地质量提升、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实施宜机化改造,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绿色转型。

(三)现代农业装备建设。建设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动装备、品种、栽培及经营规模、信息化技术等集成配套,构建全程机械化技术体系,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

(四)数字农业农村和智慧农业。发展数字田园、智慧养殖、智能农机,推进电子化交易。开展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县和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进村级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强智慧农业技术与装备研发,建设基于卫星遥感、航空无人机、田间观测一体化的农业遥感应用体系。

(五)优质粮食工程。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开展 “中国好粮油”行动,积极培育消费者认可的优质粮油产品。

(六)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建设。重点支持集仓储、物流、加工、贸易、质检、信息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粮食物流 (产业)园区,以及铁路和港口散粮运输系统建设,改造建设一批区域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

(七)高原牧业提升工程。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 (牧道、暖棚、储草棚等)建设,大力开展草原沙化、鼠虫害治理,积极开展人工种草,加大优质草场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实用技术推广,提高改良繁育水平,引导草场合理流转,加快畜牧业基地建设,促进畜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迈进。

第二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的全链条、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实现区域产业协同发展。

实施产业基地建设行动。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立足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 “三区三园”建设,促进主导产业区域布局优化。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建设农业产业大基地,打造农业 (林业、畜牧业)强县,加快优质粮油、薯类、蔬菜、水果、食用菌、花椒、核桃、蚕桑、竹木、茶叶、油橄榄、油茶、中药材、生猪、肉牛、肉羊、肉兔、淡水鱼、小龙虾等全产业链建设,建成全国优质粮油产品生产基地、全国优质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国家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全国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加快建设与基地发展规模相适应的良种繁育基地,提高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

实施 “川字号”品牌创建行动。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加快品牌 “孵化、提升、创新、整合、信息”五大工程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 “三品一标”农产品,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创建一批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知名品牌示范区。实施 “区域品牌+企业品牌”战略和大企业支撑大品牌策略,支持企业依法开展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培育一批农业企业和农产品成为四川名牌,全力打造国内外驰名商标,不断提升川粮、川猪、川茶、川薯、川药、川桑、川菜、川果、川鱼、川竹等 “川字号”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知名度。高质量打造 “中国白酒金三角”,推动川酒振兴,提升 “六朵金花”品牌辨识度和影响力。实施 “互联网+”“供销e+” “云背篓” “川粮网”等四川农产品品牌营销行动,扩大品牌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快建立农产品品牌评价体系,完善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动态监管机制。

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全力构建以食品饮料为支柱,以轻工纺织、现代中医药为支撑,技术先进、安全健康、供给充足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贮藏、保鲜、烘干等加工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分级、清洗、包装、营销,提升农产品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大力支持特色农产品 (食品)加工研发,突出抓好粮油、畜禽、茶叶、水产、水果、蔬菜 (食用菌)、中药材、调味品、蚕桑、木本油料、竹类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优先发展名优白酒、肉食品、粮油、纺织服装、烟草、蔬菜、茶叶、中药材等千亿级产业。加大技术改造,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创业园、科技园,分层分级创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园,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行动。建立农业绿色循环低碳生产制度,加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推进农业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和技术,整建制推进现代生态循环示范县、循环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形成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健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追溯体系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能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专栏3 现代农业产业提升行动

(一)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围绕特色粮经作物产品、特色园艺产品、特色畜产品、特色水产品、特色林产品五大类,建成一批 “全国知名、区域畅销”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到2022年,创建并认定省级特优区100个,其中遴选达到 “中国第一、世界有名”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至20个。

(二)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针对动植物保护体系、外来生物入侵防控体系的薄弱环节,通过工程建设和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形成监测预警体系、疫情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农药风险监控体系和联防联控体系。

(三)农业品牌提升。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提升我省农业品牌公信力。加强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各类商超组织的合作,创新产销衔接机制,搭建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提高攀枝花芒果、蜀道、广元七绝、遂宁鲜、南充嘉作、巴食巴适、味在眉山、宜宾早茶、雅安五雅、资阳资味、净土阿坝、圣洁甘孜、大凉山等品牌的知名度。

(四)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原产地初加工,着力推进农产品加工支柱产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大力培养农产品加工业各类专门人才。重点推动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到2020年,力争全省建成200个左右农产品加工园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5万亿元,初步形成技术先进、质量安全、绿色环保、带动力强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市创建。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扩大应用覆盖面。加快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能力。健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六)兴林富民行动。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结构优化的林业产业体系、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加快智慧林业发展,推动林区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全覆盖,建立林业基础数据库、资源监管体系、新型林区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建立森林生态产品品牌保证监督体系和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森林生态产品信息发布和网上交易平台。

(七)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争取到2022年培育和发展一批产业强、产品优、质量好、功能全、生态美的农业强镇,培育县域经济新动能。

第三节 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鼓励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生产托管等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支持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出台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办法,继续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推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社区合作等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着力构建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发展壮大龙头企业,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和监管引导,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排头兵”工程,引导现有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以商招商等方式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全国或全球的领军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引领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以生产经营型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

落实小农户生产扶持政策。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通过互换承包地、联耕联种、生产托管等方式实现连片耕种,支持小农户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高小农户抵御自然风险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建立完善小农户与农业经营主体利益深度联结机制,鼓励通过土地入股、股份合作、合同订单、专业合作、市场联合、技术联合等方式,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带动小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建立健全小农户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鼓励发展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农业服务形式,支持供销、粮食、农机、金融等系统发挥小农户服务综合平台作用。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集信息、技术、生产、流通、金融、保险等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供销社组织和服务优势,实现基层社在县级以下服务网络的全覆盖。探索以县为单位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综合性服务,破解服务下乡 “最后一公里”难题。强化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植保植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疫病防控、森林草原防火、粮食产后服务等能力建设。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扩大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进实施生产托管服务项目,支持科研机构、行业协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主体提供公益性服务。引导农业技术水平高、生产要素禀赋足、市场经营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领办创办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专栏4 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培育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适度规模经营多样、社会化服务支撑、与 “互联网+”紧密结合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实施农民合作社骨干人员、现代青年农场主、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提供点对点服务。

(二)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支持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以联合社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基层社组织建设,实施 “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消费合作,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第四节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拓展乡村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特色小镇,以完善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有效整合各类农业产业链,推动上中下游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农业产业链整体竞争力。完善农产品加工政策,支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畜产品和林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支持茶叶、中药材、水果、木本油料、花椒、花卉等功能成分提取技术研究,打造一批特色优质产品,实现农产品多环节、多层次转化增值。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森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提升价值链。加快

培育现代供应链主体,优化二三产业布局,鼓励供销、邮政和大型商贸物流企业加快在乡镇和中心村经营布局,建立各类形式的产销联合体,发展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的新型流通业态。

激发农村产业新动能。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及康养等新价值,促进农业功能从提供物质产品向提供精神产品拓展,从提供有形产品向提供无形产品拓展。加速新理念、新技术向农业农村融合渗透,促进“农业+旅游” “农业+康养” “农业+文创”等产业融合,着力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特别是推动竹产业多业态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强县强企,推动农林牧渔等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依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田园综合体建设等,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综合平台,探索形成农业内部融合型、产业链延伸型、农业功能拓展型、新技术渗透型、产城融合型、多业态复合型等形式的农村产业融合模式。

大力发展特色小镇。依托我省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特色农业资源和浓郁的乡村文化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休闲观光、阳光康养、生态旅游、文化创意等类型的特色小镇,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

构建新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为基础,联结千万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参与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以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支撑,挖掘土地、林木、资金等资源和资产潜力,鼓励与龙头企业开展专业合作、信用合作和社企合作。创新完善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支持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建立 “产值分成”“寄托生产”“资产入股”等企业、村集体及农民多方利益联结新模式。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契约关系,确保农户稳定收益。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设立风险资金、提供信贷担保、领办或参办农民合作社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行业协会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设立共同营销基金,专项开展农产品 销 售,联合打造品牌,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专栏5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大工程

(一)农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通过订单农业、直采直销、投资合作等方式,打造产销稳定衔接、利益紧密联结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加强全省性、区域性、田头市场三级产地市场体系建设。

(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以农产品区域性电商平台为纽带,建立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到2020年实现深度贫困县全覆盖。

(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改造一批休闲农业村庄道路、供水、停车场、厕所等设施,树立和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品牌,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休闲农庄、休闲观光园区、国家森林步道、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康养人家、精品民宿客栈、乡村主题度假酒店、乡村俱乐部、乡村旅游区 (点)等精品。搭建发布推介平台,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发布推介活动。

(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创建。到2020年建成15个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通过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加快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业价值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第五节 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农业科技支撑重大工程建设,以科技创新突破制约农业发展瓶颈,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加快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原创性重大成果突破。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大绿色优质专用品种的培育、选育和引进,培育竞争力强的种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业品种源头创新供给能力,争取建设国家级核心育种基地。加强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和全产业链技术创新,攻克绿色、安全、高效种养殖及深加工关键技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创新主体,加大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

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面向四川优势农业产业,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国际联合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动农业科技园区提档升级,建设面向全行业的科技创新基地,着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落户四川,建设农业科技区域协同创新联盟和创新中心,推动优势区域打造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创新高地。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农业科技成果数据库,建立成果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制定落实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清单。建设 “星创天地”、科技特派员站点、产业技术服务中心、专家大院等成果孵化转化平台,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立全域覆盖、运转高效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完善符合农业科技创新规律的基础研究机制,建立差别化农业科技评价制度,落实科研成果转化及农业科技创新激励相关政策。

专栏6 农业科技创新支撑重大工程

(一)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节水、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健康养殖、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成果集成应用。示范推广突破性农畜新品种、病虫害绿色防控新技术、中高端特色新产品、标准化种养殖新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新模式。

(二)现代种业提升。加强农林业种质资源保护、育种创新、品种测试与检测、良种繁育、新品种田间展示等能力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现代种业体系。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推进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与提档升级。

(三)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突出农业科技园区的 “农、高、科”定位,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农业产业,壮大生物育种、智能农机、现代食品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四)农村 “星创天地”。打造农村版众创空间,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型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面向科技特派员、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建设100个 “星创天地”。

第六节 建立农业农村开放新格局

围绕形成全省 “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立体全面开放新态势,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健全开放合作机制,形成完善扶持政策,搭建重要载体和支撑平台,以外带内、以内促外,推动形成全省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合作的新格局。

建立开放合作机制。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协调长效机制,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重要事项和存在问题,协调推进农业重大国际性项目和国际化平台建设。研究出台 “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投融资的指导。多种方式用好国际多双边机制,拓宽农业领域与相关国家在地方层面的合作渠道。发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不断提高出口农产品通关便利化水平。鼓励各地加强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农业投融资、农产品国际贸易、农业技术创新等领域开展合作,重点支持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在加工、物流、仓储、码头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高的技术领域开展对外投资,提高对外投资层次和投资效益。鼓励大型农业企业提高自身国际化经营能力,建立效益风险评估机制。

强化农业投资风险管控,建立统一的农业境外投资预警机制,完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制度。

搭建重要载体平台。主动融入 “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争创国家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和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突出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产品,带动农业优势产能国际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有效提升我省农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产品宣传推介机制,加快四川农博会、川台农业合作论坛等形式的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支持 “川字号”农产品参加国际性农产品、食品、美食类展会和推介会。加快中国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打造引领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窗口。实施农业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强农业走出去配套体系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鼓励国有农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合作方式,形成农业对外合作整体优势。协同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工程、 “川字号”品牌建设与农产品走出去行动,鼓励各地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开发并生产一系列特色产品,推动 “川字号”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升我省农产品品牌价值和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川菜直供港澳试点基地建设县 (市、区)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追踪、总结、复制试点经验,全面推动特色优势产品开拓更多海外市场。实施农业引进来战略,鼓励利用外资开展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积极引进国外农业生产先进技术、优良品种、现代装备、经营模式、管理方式和现代服务,提升我省农业资源高效利用、高效种养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能力和水平。

专栏7 农业农村对外开放行动

(一)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促进重点水果、蔬菜、茶叶、中药材、畜禽产品、林产品和水产品出口,建设一批出口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出口企业,支持企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参与国际知名展会。

(二)天府农业博览园建设。深入挖掘天府农耕文化,传承农耕文明,加快建设农业博览新业态展示区、中国农业 “达沃斯”小镇、农博展示拓展区及大田农业产业区三大功能区,加快打造天府农耕文明博物馆。

(三)农业对外合作。支持农业对外合作企业在境内外建设育种研发、加工转化、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设施。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培育,建立农业对外合作人才储备库。

第五章 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建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发展新格局,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第一节 打造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以提升村容村貌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以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为核心,创新理念和模式,把乡村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富裕繁荣、和谐发展的美丽家园。

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档升级。坚持以推进城乡空间融合为重点,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顺应地形、植被、水体等自然因素,推广 “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模式,全面实施扶贫解困、产业提升、旧村改造、环境整治、文化传承 “五大行动”,建设 “业兴、家富、人和、村美”的幸福美丽新村。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和管理,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宜建则建、宜改则改、宜保则保,分类推进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和乌蒙新村建设。

加快农村土坯房改造。深入实施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坚持 “拆保改建”相结合,不搞强拆强建、大拆大建,注重保护性改造,注重地域特色和文化传承,留住历史记忆。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筹、社会帮扶、金融扶持等方式,加快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探索建立土坯房改造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纳入农村土坯房改造规划农户的金融支持,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提供多样户型图纸,制定多种建设方案,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加强土坯房改造监管,确保住房质量安全。

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推进家园美化,突出不同区域的乡土特色、民俗风情,注意因形就势、依山傍水、错落有致,科学规划村庄和民居布局,大力提升农房设计水平,挖掘乡村建筑特色,展现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风貌。加快道路硬化,改善村内交通出行条件,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开展村庄绿化,积极植树造林,充分利用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两侧闲置土地见缝插绿。实施照明亮化,分批完善村庄公共空间照明设施,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护机制。开展环境净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集中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等现象,拆除废弃房屋圈舍和残垣断壁,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保护乡土文化,保护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与历史建筑,对古镇、古村落和古民居进行针对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 “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

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开展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生态环境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促进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用地规模经营。

第二节 整治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厕所革命”为重点,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将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纳入现有管理部门职能范围。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鼓励配备专职环卫管理人员,在行政村建立和完善保洁员、清运员、监督员 “三员”队伍。全面推行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城乡环卫一体化模式,积极探索适合高原 (三州)地区和地处偏远、生活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式,建立 “因地制宜、分类收集、村民自治、市场运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提高村庄垃圾集中收集点和转运设施的卫生水平。

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开展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实行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方式和运行维护模式,总结和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为重点,分类确定排放标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能力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确保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推进农村 “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统筹有关政策和资金,重点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旱厕改造,依托村委会、村民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配套建设乡村公共厕所,消除农村无厕户现象。实施粪污治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探索完善乡村垃圾、污水、厕所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加强教育和倡导,培育和提升公众的厕所文明意识。

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清洁化。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严格控制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网络体系。推进逐步建立农村清洁化能源体系,优化农村生活用能结构,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

专栏8 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行动

(一)农村垃圾治理。因地制宜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垃圾收运设施。建立健全村庄保洁体系,形成保洁项目承包制的市场运作模式。总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经验。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城镇近郊的农村延伸,在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在人口较少的村庄推广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千村示范工程”,总结推广适用于不同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技术支撑和指导,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

(三)推进 “厕所革命”。加快实施农村改厕,城市近郊区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使用和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推进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

(四)乡村水环境治理。整治乡村河湖水系,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或保护范围)划定,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村河渠塘坝整治,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开展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乡村湿地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乡村湿地小区建设。

(五)村容村貌提升 “六化”工程。推进家园美化,科学规划村庄和民居布局,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和庭院环境品质。实施道路硬化,合理选择路面材料,改善村内交通条件。开展村庄绿化,到2022年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2%。实施照明亮化,分批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并加强管护。开展环境净化,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保护利用乡土文化,加大869个省级以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力度,优选100个左右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实施 “四川最美古村落”创建行动。

(六)美丽乡村建设。以建设美、经营美和传承美 “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选择一批具有建设条件的乡村,着力充实和拓展美丽乡村建设内容,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多元化投入,健全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建共享机制,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

第三节 推进小城镇建设

充分发挥小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形态适宜、发展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特色小城镇,实现以城带乡、镇村联动发展。

促进小城镇多元发展。深化拓展 “百镇建设行动”,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业宜居的特色小城镇。在重点开发区重点打造一批加工制造、商贸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教育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承接城市功能外溢,逐步形成为中心城市服务的配套卫星城镇。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农旅结合、商贸物流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提升服务农村、带动周边的功能。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观光、生态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康养等类型的特色小城镇,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增强小城镇承载能力。深入推进产镇融合发展,依托工业强县、服务业强县、农业 (林业、畜牧业)强县、生态强县和信息化强县行动计划,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道路、供水、供气、通信、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山地公园、生态湿地、绿廊绿道等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统筹布局建设教育、卫生、科技、文化、商贸、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人口吸引力、集聚力。

创新小城镇发展机制。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强化事权、财权和用地指标等保障,结合实际赋予试点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进一步激发发展内生动力。创新小城镇发展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支持小城镇基金、债券发行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PPP)项目等。加大对特色小城镇转移支付、对口支持,加强银政企合作,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体系,提高城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镇发展环境。

第四节 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大力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重大工程,完善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促进乡村环境稳步改善,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和稳定性全面提升。

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全面普查动植物种质资源,加强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耕地、草原、渔业水域等农业资源环境管控制度,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在保证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的前提下,降低耕地开发利用强度,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加强退化草地治理与改良,建立一批草原生态保护区。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在重要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面禁捕,扩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规模。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原则,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严格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用水过程管理,深入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推进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建立节约高效的农业用水制度,推广畜牧渔业节水方式,稳步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加快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集成推广高效施肥技术和农药防控技术,提高防治科学化水平。

推进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开展农膜使用全回收、消除土壤残留等试点,探索建立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到2020年力争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工程,开展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农业废弃物和农林产品加工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设15至20个秸秆全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县。推广应用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引导建设节能低碳农村住宅。

实施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全方位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稳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实施长江防护林、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开展生态屏障、水源保护、土壤改良、森林碳汇等特种用途造林,加强矿山迹地、工程创面、灾损区域林草植被恢复,加快九寨沟震后生态修复。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区建设,深入实施退牧还草工程,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全面保护自然湿地,加强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设一批湿地保护与建设示范基地,推进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划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加强脆弱地区生态治理,实施川西藏区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试点,实施川西北民生项目木材替代行动。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与综合防治。推进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水治理体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把湖泊、重要天然湿地、水库、渠道全面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落实基层河段长巡河巡湖制度,深入开展河段长巡河巡湖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推进河湖面貌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加快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打造一体化、同步化的河湖数据共享平台。严格督查考核和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以沱江为重点着力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加快黑臭水体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对天然林实行总量管理,逐步提高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健全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试点。健全草原产权制度,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建立草原管护员绩效奖励机制。推进省级湿地生态补偿试点和退牧还湿试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保护农业生态资源。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林业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完善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机制,探索建立生态建设成果管护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乡村环保员制度。

专栏9 生态保护与修复行动

(一)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加强节水灌溉工程与农艺、农机、生物、管理等措施的集成与融合。因地制宜开展坡改梯工程建设,建设农业节水工程,改进耕作方式,推广秸秆覆盖保水等农业节水技术和节水抗旱品种。

(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等废弃物为重点,建立标准化分类收集、规范化转运、专业化处理、商品化应用的运营机制,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组合型资源化利用方式。

(三)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强化监测预警、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集成应用全程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深入推进粮食作物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加大设施农业及蔬菜、果树、茶叶等园艺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实施力度。集成推广一批水肥一体化、氮肥深施等高效施肥技术,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

(四)森林资源保护与建设。完成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公益林建设200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300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开展森林抚育740万亩、修复退化公益林100万亩。新建和改造沿江基干防护林带300万亩,重要湖 (库)基干防护林10万亩。全面实施乡村绿化行动,严格保护乡村古树名木,重点推进村内绿化、围村片林和农田林网建设,完成乡村绿化100万亩。

(五)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实施封育保护、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治理等措施,到2020年,开展沙化土地治理80万亩、岩溶区治理180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50万亩、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18万亩。到2022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60万亩。

(六)草原保护与修复。继续推进退牧还草、草原防灾减灾、鼠虫草害防治、严重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重大工程,严格实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恢复3000万亩,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达到85%以上。

(七)湿地保护与修复。全面加强湿地保护,在国家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生态型河塘建设,新建和完善湿地公园60个,新增湿地保护面积7.5万亩,恢复湿地面积5.1万亩。

(八)水生生物保护行动。建立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禁捕。引导和支持渔民转产转业,将渔船控制目标列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约束性考核指标。继续清理 “绝户网”和涉渔 “三无”船舶。

(九)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的湖库水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强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加强重点湖库蓝藻水华防控。

(十)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估,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保护管理能力和标准化建设。保护和恢复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在土地岭、泥巴山、黄土梁、拖乌山等地修复大熊猫基因交流走廊带300万亩,在岷山山系南部和大相岭山系各建1个大熊猫野化放归基地,在广元等市建设林麝野化放归基地。

第六章 打造乡风文明新乡村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巴蜀优秀传统文化,持续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和农村文化市场繁荣,焕发农村文明新气象,推动乡村文化振兴。

第一节 开展乡风文明建设行动

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生活,巩固和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乡村社会治理,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群众性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应对解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实施时代新人培育工程,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者最伟大的观念,选树推出一批新时代农民先进模范人物。

加快推进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创建,广泛开展 “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和寻找 “最美家庭”等活动。完善文明村镇考核机制,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的占比。深化城乡结对共建文明活动,不断扩大文明单位与村结对的规模,帮助结对村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农村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村庄建设、品质提升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开展家风建设和好人好事评选活动,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

广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广泛开展 “崇德向善·厉行法治” “诚信·孝敬·勤俭”等主题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形成正确的道德准则。积极开展 “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活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腐朽落后文化侵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推进城乡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引导文化志愿者投身乡村文化建设,组织参与精神文化脱贫帮扶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探索推进乡村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少年宫建设。加强农村科普工作,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养。

第二节 丰富乡村文化生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阵地、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为广大农民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动,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建设。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开展以流动文化车为主要形式的流动文化服务。力争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打造农村 “十里文化圈”。建立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管理体制,统筹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重大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整体提高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效率。建设省、市、县应急广播平台,构建全省统一联动、互联互通、平战结合、快速高效的应急广播体系。提升高清制播供给能力,推进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乡镇数字影院建设。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施设备。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升服务效能。统筹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和千村文化扶贫行动,重点抓好精神扶贫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乡村文体竞技、民俗风情展、特色节庆等活动,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办好农民夜校,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建立农民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 “菜单式” “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鼓励引导广大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通过 “结对子、种文化”等方式,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加强网络文化阵地建设,推动网络作品健康发展,催生更多网络文化精品。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加快乡镇出版物数字化发行网点、 “书香天府·自助书屋”建设和农家书屋数字化升级改造,使农民群众能便捷获取优质数字文化资源。

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支持乡村文化能人参与文化设施管理和活动组织。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培养一支懂文艺爱农村爱农民、专兼职相结合的农村文化工作队伍。实施全民艺术普及行动,普及艺术常识,增加艺术知识。打造农民艺术节、少数民族艺术节、乡村音乐节和乡村艺术节等活动平台,传承和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广泛开展 “村晚”、广场舞大赛等反映时代精神、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体活动。鼓励开展民族性节日民俗活动。开展 “书香天府·农民读书月” “少儿报刊阅读季”等全民阅读活动。活跃繁荣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农村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

专栏10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村级文化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向深度贫困地区配送流动文化车,2020年底前实现贫困地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进行提档升级,在公共文化服务空白区建设数字文化驿站。将贫困县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共享工程乡镇基层服务点纳入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实现提档升级。

(二)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活动,推进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采购符合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艺节目,深入到广大农村、乡镇、牧区开展送文艺下乡演出,丰富当地农牧群众文化生活。到2020年全省实现戏曲进乡村制度化、常态化、普及化。

(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无线网络覆盖,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具备数字图书馆服务能力,50%以上的文化馆具备数字文化馆服务能力,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网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县以上有队伍、乡镇有网点、村组有专人的三级服务体系。

(四)乡村文化创意行动。编制 “四川乡村艺术节”总体方案,在 “四川乡村艺术节”整体框架内,推出各具特色的 “××之乡艺术节”,如熊猫之乡艺术节、竹文化之乡艺术节、石刻之乡艺术节、乡愁文化节、森林音乐节等,形成四川乃至全国乡村文化振兴系列品牌活动。

(五)乡村艺术创作扶持工程。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组织优秀艺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深入基层乡村,建立帮扶创作联系点,结对子、种文化,重点扶持反映农业、农村、农民题材的艺术作品。

(六)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提升计划。开展省级与少数民族地区文艺院团结对帮扶,对反映民族地域风情、民族团结、民族自立自强的艺术作品给予重点扶持。推荐国家级、省级艺术人才培训和赛事活动中对民族地区艺术人才和作品给予倾斜。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乌兰牧骑演出队和藏戏团的扶持力度。

(七)乡土文化能人支持计划。依托 “三区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进一步挖掘乡土文化人才,招募志愿者,开展文化结对帮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打造一支留得住、能传承、有热情的乡村文化人才队伍。落实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政策,为每个村招募1名文化志愿者。

(八)书香天府全民阅读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全民阅读进家庭、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组织 “四川好书”“书香之家”评选、“农民读书月”“全民阅读·报刊行”等重点活动,统筹实体书店、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自助书屋、数字化发行网点、公共数字阅读终端和新时代文明传习中心建设融合发展,实现全民阅读线上线下协同推进。

(九)广播影视提档升级工程。统筹实施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应急广播村村响、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工程,加快实施高山无线发射台站改造、县级广播电视台制播能力提升、藏区州县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创新推进智慧广电融合网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实施智慧广电无线网络热点工程、视听乡村、数字文化视听社区建设,广泛提供 “零距离”政务、基层远程党教、农村电商等智慧广电业务应用,打造智慧乡村和幸福美丽新村升级版。

第三节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利用

增强文化自信、坚定文化自觉,充分发挥优秀乡村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加强乡村文化研究、保护、传承、利用,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注重吸取城市文明及外来文化优秀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保护传承乡村文脉。实施乡村文脉保护和传承行动,加强对农耕文化、孝道文化、林盘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遗产和巴蜀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中优秀乡村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和转化利用。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单位 “四有”档案和传统村落 “一村一档”,按照 “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对传统村落、乡土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加强古村落、古民居、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加强村志村史编撰整理,建设优秀乡村文化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保护项目,打造一批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大力开展乡村非遗资源调查工作,进一步完善非遗保护制度,加大对优秀民间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的传承保护力度,加强村落濒危非遗项目抢救保护。建设非遗专家队伍,支持各级非遗传承人依托乡土非遗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传承传习活动。

开发利用乡村传统文化。坚持保护与开发有机结合,推动区域文化、农业、旅游、康养、教育等资源融合发展,促进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灌溉工程遗产,在科学规划、修旧如旧、保持原貌的基础上,适度打造传统村落和民族民俗精品文旅线路,推动乡土文化活态传承。盘活区域性、民族性特色文化资源,挖掘乡村特色文化符号,打造文化价值突出、民族特色浓郁、地域特色明显的传统村庄院落、川西林盘聚落。依托蜀锦、蜀绣、藏族唐卡、彝族火把节、羌族刺绣、绵竹年画、竹编木雕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藏、羌、彝、苗等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利用。实施乡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通过体验式、互动式、场景式等方式,最大限度重现乡村生产生活,为繁荣乡土文化、发展乡村经济搭建平台。

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实施乡村文化生态重塑行动,以中国 (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特色小城镇、美丽四川·宜居乡村等建设为载体,深入挖掘农耕文化精神和内涵,保护传承各具特色的民居、民宿原生形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保护好历史文化环境,把保护优秀乡土建筑作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把历史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纳入城乡规划,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留住乡土气息,焕发乡村魅力。实施乡村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工程,运用多种手段,建立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家、文化工作者、退休人员、文化志愿者等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挖掘阐释优秀乡村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生态文化等的时代价值,展现历史古韵,重塑巴蜀之美。

专栏11 优秀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行动

(一)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开展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充分挖掘和弘扬巴蜀传统农耕文化,加大农业文化遗产宣传推介力度。

(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整体保护利用,加强文物抢救保护和展示利用。

(三)乡土建筑开发保护。推动有条件的乡土建筑申报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断探索保护利用新途径,鼓励合理适度利用。

(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遴选一批基础条件好、民族特色鲜明、发展成效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典范。

(五)乡村古树名木保护。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登记,制定分级保护措施,挂牌保护。实施珍贵树木培育保护计划,打造一批有知名度的古树群落和森林古道。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开展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加强保护利用,建立传统工艺提升点,提升传统技艺水平,促进非遗与创意设计融合发展,促进非遗的保护传承。

(七)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工程。在全省范围内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资源丰富、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中国 (四川)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八)乡村历史文化展示工程。利用传统民俗节日,开展春节庙会、元宵灯会等文化活动,打造一批有历史文化底蕴的乡村记忆馆,加强乡土文化传播。搭建乡村历史文化网上展播平台,加强历史文化线上传播。

第四节 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

实施 “文化+”战略,加大文旅、文创企业培育,加快建设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塑造一批具有浓郁四川特色的知名乡村文化品牌。

深度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依托区域优势,充分利用乡村人文景观、民风民俗、农耕文明、自然生态、乡村风情等特有资源,深入挖掘和拓展乡村文化的内涵和外延,重新认识乡村价值,赋予乡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特质,积极推动乡村文化走上产业化道路,把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资本。围绕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民俗文化和川菜文化、川酒文化、川茶文化、竹文化等,研发现代文创精品,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乡村文化创意产业和文化事业。创新文化资源转换模式,依托乡村饮食、乡村民俗、乡村建筑等,讲好文化故事,使之转变成乡村的文化优势、吸引优势、经营优势,提升乡村文化附加值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民间艺术,支持举办四川乡村文化旅游节,支持各地举办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重大节庆活动和民俗表演,促进乡村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

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产业。实施乡村文化产业壮大行动,搭建项目推介平台,创新投融资模式,扶持一批创新力竞争力强的文旅和文创企业,建设一批 “文创+农创+旅创”示范乡村和新型复合型示范园区,打造一批集农业文化创意、生态饮食体验、特色食材交易和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综合产业体。围绕乡村农事活动、节庆及民族、民俗题材等加快发展文化创意设计等新型文化业态。整合区域资源,精准定位市场,开拓 “深度旅游”模式,建设游客参与性强的文化吸引项目,开发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加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圈、文化带、文化脉络。培养乡村技艺传承人,支持开展传

统技艺项目保护传承、宣传培训、研究开发、交流合作、制作销售等活动,打造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传统手工艺产品。促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着力打造乡村文化品牌。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发挥乡土优势,彰显农村特色,集中挖掘整理村落文化和民俗文化,丰富和完善乡村文化内容,打造 “四好”乡村文化品牌。以品牌核心价值提炼为重点,围绕刺绣、竹编、年画、唐卡、陶艺、漆器、井盐等传统技艺,推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质特色创意产品,打造现代文创精品和特色公共文化品牌。实施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以传统文化、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及产品为基础,打造一批乡村文化旅游示范村、精品农 (牧)家乐专业村。以专业市场为纽带,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动文化品牌推广与大数据营销结合,形 成 完 整 的 品 牌 传 播 路 线,推 动 乡 村 文 化 产 品 走出去。

专栏12 乡村文化产业繁荣行动

(一)乡村文化融合行动。实施 “乡村文化+农业、旅游、生态、科技”融合工程,打造乡村文化融合示范区。

(二)乡村传统技艺振兴。建立四川乡村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实施乡村技艺传承人群研修研习计划,帮助乡村群众掌握一门手艺或技术,推动乡村技艺与市场结合,加强乡村技艺合作交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提高传统工艺产品设计、制作水平,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地方品牌。

(三)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行动。依托乡村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农耕文化、民俗文化等,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巴蜀文化特色的乡村文化产业产品、企业和基地。

(四)乡村创意产品推广行动。加大乡村农副产品的文化植入力度,加强乡村农副产品的创意设计和品牌包装,注入体现地域特色的优秀设计元素,强化包装营销,打造一批以文化体验感知为导向的农副产品品牌。

(五)精品文化旅游线路打造行动。积极打造九寨沟旅游环线、大熊猫国际生态旅游线、成乐文化生态度假环线、蜀道三国文化旅游线、古蜀文明旅游线路、嘉陵江山水人文旅游线、“小平故里—华蓥山”红色旅游线、长征丰碑红色旅游线、川陕苏区红色旅游线等。

第七章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第一节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主线,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推行村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提倡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创新党组织设置,在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的基础上,稳妥有序推进党组织按产业、区域联建共建,推行 “强村带弱村、富村带穷村”行动,实现组织上统一领导。加强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善和落实村党组织定期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制度。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

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等制度。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发现和树立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党员中培养选拔,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 “千名好书记”培养引领计划和10万村级后备干部培育工程,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 编制人员等机制。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与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尤其是县级党委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县乡纪委监督责任,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抓乡促村,整村推进、整县提升,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 “三资”管理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关爱,做到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

第二节 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

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充分发挥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由村民委员会、驻村企事业单位代表、社会组织代表、流动人口代表、村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协商制度,引导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建立多层次基层协商共治新格局。深入实施 “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等工作机制,探索推行民选、民议、民建、民管的村级公益项目新模式。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以县 (市、区)为单位修订完善村务公开目录,推进村级事务与乡镇 (街道)政务联动公开,明确 “三资”管理和公开办法,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组织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建立起以村规民约为重要载体的民主治村工作机制。

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加快推进司法所和乡镇 (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村 (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培养法律明白人,推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探索农村产权保护、农业市场运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 “三农”支持保护等方面的地方立法,把政府各项涉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开展法治县 (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权力规范化运行体系,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治理水平。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农村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推进 “雪亮工程”建设,加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集维稳、综治、纠纷化解、信访、民生等为一体的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非法宗教、邪教活动,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乱建宗教活动场所、滥塑宗教造像等问题。坚决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针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基层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腐败及 “保护伞”,保护农村居民人身权、财产权。持续开展 “六无”平安村创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优秀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传承,强化道德教化作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和道德评议机制,成立道德评议会,开办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开展德孝主题文化活动,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活动,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人民调解员等活动。建设新乡贤文化,在劳务输出大县建立乡贤信息库,在乡镇成立乡贤联谊会,在村社设立乡贤参事会,明确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职责和方式,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深入宣传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深化农村殡

葬改革,倡导文明、健康、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第三节 夯实基层政权

科学设置乡镇政权机构,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面向服务群众合理设置基层政权机构、调配人力资源,不简单照搬上级机关设置模式。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整合相关职能设立综合性机构,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提升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有计划地选派省市县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加大从优秀选调生、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力度。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关工作。

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推进直接服务民生的公共事业部门改革,加快审批服务便民化,实现群众就近便捷办事。对经济发达镇进一步下放审批和执法权限,推行 “一支队伍管执法”。推动乡镇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办理、部门信息系统一平台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大数据一口径汇集,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健全监督体系,规范乡镇管理行为。改革创新考评体系,强化以群众满意度为重点的考核导向。严格控制对乡镇设立不切实际的 “一票否决”事项。

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实行基层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制定基层政府在村 (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强化司法所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能,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打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与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精准对接。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在城乡结合部等 “人口倒挂”较为突出的地方,完善非户籍人口参与当地社区治理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居民自治服务管理机制,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进农村、专业社工进农村、公益创投进农村。开展农村基层减负工作,集中清理对村级组织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

专栏13 现代乡村治理重点工程

(一)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实施 “互联网+农村社区”计划,推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分级培训制度。

(二)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普惠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重点的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深入开展 “法律进乡村”活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农闲时节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内容,推行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以案释法、以调释法方式普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

(三)“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健全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农村社会化法治管理水平。

(四)乡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工作,开展定期检查督导,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公共财政支持和村级集体经济收益自我补充的保障机制,不断提高村级组织建设和运转的经费保障能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奠定基础。

(五)农村 “雪亮工程”。加大农村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城乡视频监控连接贯通。探索将视频图像资源接到农村群众终端,及时有效发现和预警风险隐患。在农村地区基层党建、社会治理等领域逐步开展应用,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 “雪亮工程”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地区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

(六)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农村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的防控网,增加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治安室与报警点设置,加强农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化拓展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农村消防、交通、危险物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形成具有农村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

第八章 切实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

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扩展延伸,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强农村交通物流设施建设。全面推进 “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实施通乡油路、通村硬化路工程,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资源路、旅游路、建制村联网路和村内通组路建设。加快渡口改桥、破损通乡油路和通村硬化路整治、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窄路加宽、农村公路桥梁等建设。构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提升管养规范化水平。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向周边延伸,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快普通铁路沿线货运站物流节点和主要流域水路航运通航能力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末端网络,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等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面向农村地区的共同配送中心。

完善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完善 “五横六纵”引水补水网络,推进水利大提升行动,构建节约高效、承载有力的水安全体系。以纳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的李家岩水库、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等项目为重点,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已成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加快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加强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 (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 “五小水利”工程。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质水源保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鼓励农民、村组集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参与工程建设经营。

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统筹谋划农村能源发展,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因地制宜开发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实现供能方式多元化。统筹城乡电网发展,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扩大电网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农村电网的供电质量、供电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推动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新村集中供气工程、生物质炉灶等燃料清洁化工程建设,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力发展 “互联网+”智慧能源,全面提升农村能源消费智能化、高效化水平。深入推进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建立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

强化乡村信息化支撑。以 “智慧乡村”为统领,大力推进全省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深入实施 “宽带乡村”“光网四川”“视听乡村” “信息进村入户”等工程,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扩大光纤宽带和4G 网络在农村的有效覆盖。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大面积推广适合农村、方便农民的信息化产品,完善村、县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涉农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和共享开放。推进乡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点建设,拓展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生产生活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推进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

提高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全面提升农村抵御极端气候、洪涝干旱、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等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实施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抗潮等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增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服务、应对准备、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化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治理。推进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统筹防汛、防火等应急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农村防灾减灾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公众识灾避险与自救互救能力。全面开展九寨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增强灾区预警和防范能力。

专栏1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农村公路建设。对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全部实现通硬化路,加强窄路基或窄路面路段加宽改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逐步增设安全防护措施,改造农村公路危桥。有序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到2020年实现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 “两个100%”。支持国有农场、林场、林区道路建设。

(二)农村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客货运服务网络,加快农村客运站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客货运输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和改造。鼓励创新农村客运和物流配送组织模式,推进城乡客运、城乡配送协调发展。加快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和末端网络建设,支持农贸市场、农村 “夫妻店”等传统流通网点改进提升现有设施设备,拓展配送等物流服务功能。到2020年,在行政村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实现物流配送网点全覆盖。

(三)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建设武引二期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升钟水库灌区二期、红鱼洞水库及灌区、李家岩水库、蓬溪船山灌区、土溪口水库、黄石盘水库、大桥水库灌区二期、宣汉白岩滩水库、青川曲河水库等一批大中型工程;加快推进江家口水库、龙塘水库及灌区、固军水库、亭子口灌区、永宁水库、青峪口水库、米市水库、三坝水库、毗河工程二期、资中两河口水库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引大济岷 (含引青济岷)、长征渠引水、罐子坝水库及灌区工程规划和前期论证工作。

(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到2022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达到87%以上。完成都江堰等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中小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五)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分布式清洁能源网络,开展分布式能源系统示范项目。推动农村沼气工程建设,鼓励农村能源多元化发展。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示范村建设。启动农村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气体燃料利用规模。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引导农村居民因地制宜使用天然气,宜罐则罐、宜管则管,采用管道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形式,提高农村天然气覆盖面和通达能力。

(六)农村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大力实施 “宽带乡村”战略,重点支持边远地区等第四代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加快实现高速宽带城乡全覆盖。持续加强光纤到村建设,完善4G 网络向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覆盖,在部分地区推进 “百兆乡村”示范及配套支撑工程。改造提升乡镇及以下区域光纤宽带渗透率和接入能力,开展有关城域网扩容,实现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50Mbps以上,有条件地区可提供100Mbps以上接入服务能力。

(七)防洪减灾工程。基本完成主要江河重点堤防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 (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和防汛抗旱能力建设。

(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及应急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第二节 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行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学前教育政府、举办者、家庭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大力实施农村职业教育发展计划,推进职业院校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着力办好农村社区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积极稳妥推行民族地区乡村中小学“双语”教育,全面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和应用能力建设,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特岗计划”和省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计划,统筹调配城乡中小学教职工,以市、县为单位,推动优质学校辐射农村薄弱学校常态化。适当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稳定性。

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注重防治结合,做好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的健康管理服务。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提高重点疾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医疗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医疗服务机构,配置医疗服务人员,加快建设县域内医疗共同体。实施乡村医疗队伍培养计划,健全农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制度,大力开展农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支持并推动乡村医生申请执业 (助理)医师资格,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机制。

加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和专家下基层的巡回诊疗力度,建立城市医院青年医师服务基层制度,发展远程影像诊断和远程会诊,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就医。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和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加快建立乡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深入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丰富农民体育运动,增强农民体质。

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巩固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拓展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功能。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大力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立 “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继续推进 “童伴计划”,并扩大其实施覆盖面。

提升乡村养老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养老保障行动,创新乡村养老服务机制,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具有综合服务功能、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机构,与农村特困供养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康养服务产业,鼓励企业、集体、个人投资农村康养产业开发项目,推动建设富有乡村特色的养生养老基地。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开展适老化设施改造。积极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引导扩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等配套服务。

专栏15 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一)乡村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合理布局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加大对教育薄弱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支持力度,努力办好乡镇普通高中。加强乡村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师范生实训中心和乡村教师发展机构建设,加大对乡村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好乡村教师补贴。继续实施好 “特岗计划”,落实好特岗教师待遇。加快实施 “三通两平台”建设工程,继续支持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健康乡村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80%以上,部分医疗服务能力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总诊疗人次60%左右。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健康乡村建设,建成一批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示范村镇。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三)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重点促进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建立全面、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实施社会保障卡工程,不断提高乡村持卡人口覆盖率。

(四)农村养老计划。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农家书屋、全民健身设施等,为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对10万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第三节 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创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增强经济发展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拓宽农民就业空间。大力推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合理引导产业梯度转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建设,创造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机会。

加强劳务协作,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 “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实施农民创新创业行动,鼓励、支持农村青年和返乡农民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基地建设力度,依托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工业园区等,盘活闲置土地、厂房等资产资源,整合发展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采取直接投资或参股经营等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组建现代企业、企业集团或产业联盟,共同开辟创业空间。建立完善农村创新创业政策支持体系,为农村创新创业人员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集中办理证照等 “绿色通道”服务,开展返乡农民工初创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提升培训,落实乡村创新创业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整合多方资源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推动政策、技术、资本等各类要素向农村创新创业集聚。

强化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行政村基层平台建设,全面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和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服务,组织推荐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收入水平。加强农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平台建设,提供就业信息、创业指导、优惠政策享受等 “一站式服务”。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以企业、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以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为主要形式,覆盖全体、贯穿终身的培训体系。有效有序引导社会资本扩大就业服务,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深入实施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完善农民就业保障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专栏16 农民就业创业增收行动

(一)乡村就业促进行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在乡村地区创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

(二)农民创新创业行动。整合现有渠道,用3年时间培训7000名农村双创人员和双创导师。创建600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双创示范园区 (基地)。实施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

支持有条件的创业企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致富 “领头雁”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在返乡下乡创业集中地区设立专家服务基地,吸引各类人才回乡服务。

(三)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累计开展农民工培训18万人次。继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创新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到2020年,使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1次相应的技能培训。

(四)城乡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结合地区实际建设一批区域性大型公共实训基地、市级综合型公共实训基地和县级地方产业特色型公共实训基地,构筑布局合理、定位明确、功能突出、信息互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网络。

(五)乡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县级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及乡镇、行政村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合理配备经办管理服务人员,改善服务设施设备,推进基层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全覆盖。推进乡村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开展网上服务,进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监测。开展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

第九章 高质量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坚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精心谋划、精心组织、精准施策,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第一节 深入实施精准脱贫

严格聚焦 “两不愁、三保障”,完善工作机制,实施专项行动,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措施,以绣花功夫扎实抓好脱贫攻坚。

实施专项扶贫行动。实施产业扶贫行动,盘活贫困地区资源,优化扶贫产业布局,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

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着力构建贫困地区优质农产品供销体系,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农村电商等,积极开展 “四川扶贫”集体商标的注册推广,打造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强化产业扶贫。实施就业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创建扶贫车间,以 “1库5名单”、技能培训行动、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安置等为抓手,深入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就业服务,统筹推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脱贫、异地转移就业脱贫、就地就近就业脱贫、灵活就业脱贫。实施住房安全保障行动,坚持 “挪穷窝”与 “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并进,统筹抓好易地扶贫搬迁、藏区新居、彝家新寨、农村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农房建设。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实施好大小凉山教育扶贫提升工程、民族地区十年行动计划、深度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等项目建设,落实好各阶段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民族地区15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等政策,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不漏一人,做到教育扶贫优惠政策落实不漏一户。实施健康扶贫行动,认真落实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等政策,研究完善重特大疾病和县域外就医救助机制,全面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

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四川扶贫开发的财政资金投入,对贫困地区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认真落实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和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土地支持政策,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重点向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倾斜。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管理有关规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需求,合理安排小城镇和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地,有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支持45个深度贫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保证各地扶贫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定点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定点扶贫工作,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径,提高扶贫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化完善贫困村 “五个一”干部帮扶机制,同步加强有20户以上贫困户的非贫困村 “三个一”帮扶,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专业农技员等帮扶力量的作用。

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机制,加强与广东、浙江等省的省际协作,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促进进一步深化合作,引入更多沿海发达地区工商资本、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进贫困地区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全社会扶贫积极性,建立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扶贫工作大格局。完善奖惩机制,细化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切实落实扶贫工作责任。

第二节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

把攻克藏区彝区深度贫困堡垒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着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增强贫困农户发展能力,汇聚多方力量着力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区域性整体性贫困问题,确保打赢深度贫困地区攻坚战。

整合力量集中攻坚。严格执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专项实施方案,推动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有机衔接,聚力解决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针对民族特困地区实施重点帮扶工程,持续用力在藏区推进实施“六项民生工程计划”、在彝区推进实施 “十项扶贫工程”和17条特殊支持政策、在凉山州推进实施综合帮扶12个方面34条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和免除纳入年度专

项扶贫计划新增项目资金县级配套 “三增一免”总体要求。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完善扶贫 “四到县”机制,拓展县级项目资金整合范围。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深度贫困地区发展需要。

加强协作合力攻坚。完善对口帮扶制度设计,实现深度贫困县每县都有省级领导、省直部门 (单位)、高校、医院、国有企业联系帮扶。扎实推进省内7市35县对口帮扶藏区彝区45个贫困县工作。加大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沟通合作力度。加强与浙江、广东两省对接,瞄准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深入开展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人才支援等。创新扶贫协作方式,大力推进携手共建佛山—凉山东西部扶贫协作示范工作。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 “飞地经济”,推动贫困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合作发展 “飞地”园区,加快成都—阿坝、甘孜—眉山、德阳—阿坝、成都—甘孜、凉山—乐山等“飞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园区组织机制和管理模式,充分发挥 “飞地”园区在资源集聚、优势互补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异地发展。

第三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发展条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脱贫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持续增收能力,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

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鼓励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培育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能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开展 “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常态化抓实中国梦等教育活动,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坚定脱贫奔康的信心决心。切实推进农民夜校建设,培育打造一批示范夜校、示范实践基地,探索开办 “网上夜校”“夜校微信群”,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学政策、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大力推进精神扶贫,继续推进贫困地区移风易俗行动,引导贫困群众摒弃不良生活习惯和社会交往习俗,形成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养成勤劳致富、文明和谐的时代新风尚。

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有机结合,持续开展 “回头看”“回头帮”,严格贫困对象退出标准,建立完善稳定脱贫跟踪监测、动态管理和分类施策机制,确保贫困现象不反弹、脱贫群众不返贫。以 “防返贫、促奔康”为目标,以创建 “四好村”为抓手,按照 “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要求,实施扶贫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相对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力发展村级特色产业和集体经济,严格规范用好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和贫困户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促进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奔康,增强已退出贫困村可持续发展能力。总结脱贫攻坚经验,探索统筹解决城乡贫困的政策措施,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脱贫政策延续性和稳定性,构建完善 “造血”功能、改善 “输血”机制、健全 “失血”救助的长效机制,确保贫困群众脱贫奔康。

专栏17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行动

(一)产业扶贫行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稳妥有效推进产业扶贫。大力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现代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和乡村旅游业。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优先推荐深度贫困县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国家级综合示范县,实施省级电子商务脱贫奔康示范县和商贸流通脱贫奔康示范县建设。

(二)就业扶贫行动。深入落实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9条措施,推动贫困劳动力多渠道实现就业务工增收。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就业促进、企业定向招工、劳务输出对接服务等方式新增转移就业。开发护林绿化等公益性岗位,选聘安置特别困难的贫困劳动力。

(三)住房安全保障行动。认真落实全省农村住房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水库移民避险搬迁等各类农房建设项目,分年度分类别严格实施各类农房政策,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农房建设专项检查和督促指导,支持、鼓励农村村民对住宅采取抗震设防措施,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做好住房安全保障情况分析,确保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四)教育扶贫行动。化解大班额,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条件。完善教育扶贫救助体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贫失学。鼓励和引导更多贫困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增加就业。着力加强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推进内地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和贫困地区学校共建共享,让贫困地区学生享受到更多、更高质量的教育,不断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推进深度贫困县本土人才培养计划,为贫困地区培养留得住的人才。推进高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内地优质中小学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县中小学,帮助提高管理质量和教学质量。

(五)健康扶贫行动。实施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 “五大行动”;实施深度贫困县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填平补齐工程、医疗卫生人才振兴工程、优质资源下

沉精准传帮带工程、基层履职尽责考核推动工程 “四项工程”;推进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三个一批”;开展大小凉山彝区艾滋病防治攻坚和高原藏区包虫病防治攻坚。

(六)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行动。加强与浙江、广东两省沟通对接,围绕脱贫攻坚目标,突出做好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人才支援等东西部扶贫协作各项工作,着力做好扶持教育发展、培育优势产业、促进就业创业、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深化经济技术和人才交流6项对口支援重点任务。

(七)“飞地”园区建设项目。做强做大成都—阿坝、甘孜—眉山、成都—甘孜、德阳—阿坝等现有 “飞地”园区,加快推进凉山—乐山 “飞地”园区和佛山—凉山花卉科技产业园、农业产业园建设,探索建设多种合作模式的 “飞地”园区,发展多种形式的 “飞地经济”。

(八)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建设。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重大交通项目,加快高速公路向贫困地区延伸,实现民族地区州府所在地都有高速公路连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国省干线公路提档升级,构建对外畅通、路况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

第十章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第一节 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激发农村市场活力,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各类产权确权和登记颁证,加快推进 “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健全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成为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项目招商活动、项目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实施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程。总结推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 “三变”改革模式。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产租赁型、资源整合型、稳健投资型、区位特色型、服务创收型等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或参与财政支农项目建设,探索财政支农项目实行股份量化到村集体资产,建立合理利益分配机制。鼓励将农村集体资产入股参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拓宽集体经济发展途径。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探索 “四荒”资源开发的新模式。

第二节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牢牢把握农村改革主线,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依法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 “三权分置”,在国家授权地区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实现农村土地资源有效配置、充分利用,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推进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落实农村承包地 “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探索颁发土地经营权证。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发展土地流转型、土地入股型、服务带动型等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牧区草原家庭经营责任制,稳妥开展草原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积极推行草原规范流转。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在确保村域范围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按法定程序实施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优化村土地利用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

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依法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三权分置”。推进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改革工作。做好成都市郫都区、泸县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完善乡村用地保障机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对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养老、健康等特色产业使用建设用地的,允许实施点状供地。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对从事冷链物流、烘干仓储、农产品加工、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经营活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助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3%。保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村组直接受益的小型水利设施建设用地,仍按原地类管理,不办理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节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保障进城农民权益,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村户籍管理政策与农村 “三权”改革政策紧密衔接,全面规范农村地区户籍迁移政策和分户政策。进一步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制定分类落户措施,全面放宽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条件,配套出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创新人口管理方式。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探索推广条件入户和积分入户 “双轨并行”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率先实现市民化。

保障进城农民权益。保障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贯彻落实 《四川省就业和失业登记办法》,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效解决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 “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 “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完善与城乡人口变化规律相适应的公共财政分配制度,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第四节 创新乡村人才振兴机制

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返乡下乡创业就业、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按照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总要求,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加强涉农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开设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的实用专业,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按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实施农村职业经理人壮大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构建标准条件、生产经营、社会福利等政策体系,形成扶持各类人才进入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的制度安排。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管理制度。

打造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市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队伍建设,完善培养、考核、选拔、任用机制,推动实现 “三农”领导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专家化。加强乡镇、村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开辟优秀年轻干部来源,优化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立青年公职人员到乡村挂职制度、新进公职人员到农村开展定期服务制度。加强涉农院校和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育农业科技、科普人才,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由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招录培养高职 (专科)技能人才。发展壮大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创新创业,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实施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认定一批带动能力强、有农业生产经验或一技之长的 “土专家”“田秀才”和农村家庭能人。加快乡村旅游提升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创新开展乡村旅游规划师、工程师、技术员试点工作,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乡村旅游实用技术人才。

加大对乡村手工艺人的扶持力度,以乡村手工业、建筑业和民间文艺为重点,培育一批技艺精湛、扎根农村、热爱乡土的乡村工匠。

引导社会人才流向乡村。鼓励各地出台市场准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推行 “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法律、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推进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就业。建立乡村人才援助机制,定期从省会城市和市 (州)政府所在地选派优秀教师、医生、科技、法律和文化工作者等到乡村开展援助服务。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实施专家下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

建立农业企业家联系帮扶工作机制,增加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企业家比例。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优势和力量,共同推动乡村振兴。积极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实施 “夕阳红”示范工程,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专栏18 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行动

(一)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面向生物基因组学、土壤污染防控与治理、现代农业机械与装备等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加快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二)乡土人才培育行动。开展乡土人才示范培训,实施职业农民 “学历提升计划”,培育一批 “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农村电商人才,扶持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培养一批生产能手、经营能手、能工巧匠、文化能人和非遗传承人。

(三)乡村财会管理 “双基”提升计划。以乡村基础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基本财会人员选配和专业技术培训为重点,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自治组织的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和开展各类基本经济活动的规范管理能力。

第五节 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投入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补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短板。

坚持财政优先保障。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全面落实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引导市、县加大农业农村投入。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总结推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经验和财政资金“五补五改”模式。加大县、乡基本财力保障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

创新乡村振兴投资模式。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农业投资平台、各类投资引导基金在农业投融资等方面的带动作用,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乡村振兴发展。支持市、县政府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试点,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贷款风险金制度。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放力度,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价格和收费适时调整机制,统筹安排不同回报价值的项目,以合理回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继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工商企业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总结推广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经验做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 “三农”金融供给。梳理乡村振兴重点项目、企业融资需求,依托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做好资金供需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融资对接。深入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乡村振兴中积极发挥作用,优化村镇银行布局和设立模式,稳妥培育村镇银行。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探索农村资金互助社、村级扶贫互助社和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实现形式。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各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担保融资增信功能,支持发展农户小额贷款、农业产业链贷款等多种形式贷款,稳妥有序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支持集体林权抵押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融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 “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开展集体资产股权融资试点。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形成省农担公司为龙头、市 (州)农担为纽带、县级农担为基石的全省三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农业政策性担保公司扩大规模和覆盖面,推动农业担保可持续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扩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目标价格指数保险、14个产粮大县农业大灾保险等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促进农业特别是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和抗风险能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农民信用联保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引入征信机构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专栏19 乡村振兴金融支撑重大工程

(一)金融服务机构覆盖面提升。稳妥培育村镇银行,推进 “多县一行”制试点工作。在严格保持县域网点稳定的基础上,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有利于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下沉业务重心,到空白乡镇开设网点,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农村金融服务 “村村通”。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运用多样化金融电子机具推动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服务,通过农村社区超市、供销社经营网点,广泛布设金融电子机具、自助服务终端和网络支付端口等,逐步完善农村助农取款点功能。

(三)金融支农服务技术提升计划。创新 “三农”金融服务的新渠道、新手段、新方式和风险防控措施,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基础性、综合性金融服务。

(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行动。推广 “政担银企户”多方联动的财金互动模式,强化涉农担保机构、银行、农业企业、农户的利益联结。深化 “银保合作”,开发设计以贷款保证保险为风险缓释手段的小额贷款产品。探索开展适合新型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大型农机具等农业生产设备、设施抵押贷款业务。

(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以 “数据库+网络”为核心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提高信用体系覆盖面和应用成效。积极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提升农户融资可获得性,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农村征信方式创新,广泛接入农业产业链、农业电商、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渠道信用数据,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在金融授信领域的深度应用,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参与,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推动四川乡村跨越发展和全面振兴。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 “三农”工作的领导,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体制,强化统筹指导,创新工作推进机制,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认真落实县(市、区)委书记作为乡村振兴 “一线总指挥”的工作要求,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第二节 落实各方责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各市 (州)、县 (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科学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或方案,科学制定配套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各部门 (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制定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并指导各地完成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人才、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流向农业农村的政策措施,推进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和工程,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统筹政府和社会力量,搭建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平台,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和农民群众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抓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与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统一和衔接,严格实行规划审批制度,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督。

第三节 打造典型示范

坚持典型带动,鼓励各地从乡村发展的实际出发寻找突破口和切入点,探索乡村振兴的有效模式和路径,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的示范县、示范乡和示范村,实现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探索良性互动。出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设立乡村振兴工作先进奖。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采取分级负责、共同推进,省级层面重点抓好县级试点示范,乡级、村级试点示范分别由市级、县级负责。各地要综合考虑基础条件、财力保障等因素,合理确定试点示范县、乡、村的规模与数量。各地要加大乡村振兴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落实要素保障,强化工作推进,开展监测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争当乡村振兴 “排头兵”。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研究制定适应四川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的地方法规,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涉农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探索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激励基层创新并避免短期化行为。

第五节 抓好考核评估

加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考核和激励约束,明确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的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内容,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落地落实。各市 (州)党委、政府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各县 (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政协通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加强乡村统计工作和数据开发应用,建立科学全面的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制度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及成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加强规划实施督促检查,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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