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文明工作专班2020年工作要点》(拉生专班办发〔2020〕1号)通知要求,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我局启动了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工作,并向各园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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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的推进会

2020-04-26 11:00 来源: 环保拉萨 

根据《生态文明工作专班2020年工作要点》(拉生专班办发〔2020〕1号)通知要求,依照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条款,我局启动了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工作,并向各园区管委会、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征求意见,为了进一步推进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工作。4月22日上午,我局组织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业务骨干,召开了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推进会,会议由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丽琼主持。

会议上,唐丽琼对该《草案》前期起草过程进行了简要介绍,对部门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及起草过程中存在问题也进行了分析,并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其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次细化该《草案》职责内容、行政处罚事项及处罚金额。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拉萨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办法》等要求,在起草该《草案》时必须要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不增职权,不越权执法范围,不超越相关规定。

最后,唐丽琼强调此次立法工作,时间紧任务很重,希望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积极沟通,共同开展起草《拉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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