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4月底,河北省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46,同比下降22.8%;PM2.5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7%,全省改善幅度第一。今年初,邢台市委、市政府提出“PM2.5年平均浓度排名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十位”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邢台市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退十”约谈问责、大气治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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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2020-05-21 08:59 来源: 中国环境报 

截至4月底,河北省邢台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46,同比下降22.8%;PM2.5平均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7%,全省改善幅度第一。

今年初,邢台市委、市政府提出“PM2.5年平均浓度排名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十位”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邢台市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退十”约谈问责、大气治理责任追究、举报奖励3个暂行办法,企业监管、驻厂员管理、执法检查、案件移交4个机制和50天强化攻坚、重污染时段管控、臭氧整治、氮氧化物整治4个方案,明确具体抓手和路径。

邢台市将“一城五星”区域和传输通道县作为重点治理区域主攻方向;将工业企业排污治理作为重点领域主攻方向,坚持全面发力,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对不污染或污染轻的企业,鼓励其开足马力生产;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区域和环节,限期治理达标,推动企业规范生产、清洁生产。”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大气污染防治科科长张玉敏介绍。

邢台共摸排全市涉气企业11783家,建立台账,分类施治,列入正面清单116家、关停取缔741家、改造提升3901家;其他企业严格管控,确保达标排放,坚决不搞“一刀切”。

同时,对全市216家重点企业在实施排污浓度控制基础上,实施排污总量控制,深挖减排潜力。对钢铁、焦化、玻璃、水泥等50家重点行业企业实施再提升、再精准的治理措施。对全市231家591个工业炉窑实施优化整合,对555家排放量较大的涉VOCs企业开展规范整治。完成17家玻璃企业和11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94个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和424家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

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监管,坚持市县联动,不间断开展晨查、夜查。截至目前,共立案1453起,拟处罚5175万元,移送拘留108件,涉嫌犯罪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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