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三五”初期,我国高度重视土地污染问题,正在逐步填补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时值全国两会,期待国家出台相关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首先,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土壤修复的行业标准和监管体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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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进程能否加快

2020-05-22 15:07 来源: 中国化工报 作者: 罗阿华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十三五”初期,我国高度重视土地污染问题,正在逐步填补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空白。时值全国两会,期待国家出台相关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首先,要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土壤修复的行业标准和监管体系,开展土壤污染详查工作,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以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目前我国土壤修复仍以物理和化学方法为主,对土壤修复的研究长期停留在实验室水平,缺乏土壤修复产业化的成熟经验,市场上应用的土壤修复技术很多是从国外照搬来的,而土壤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直接采用国外的技术可能并不适合我国的实际应用。

因此,要以生物修复手段为核心,辅助以物理和化学修复方法,构建能够恢复污染土壤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生态修复技术和措施;要重视提高土壤科技支撑能力,通过政策导向鼓励科研院所或高校的土壤修复专家作为顾问参与到实际的土壤修复项目中。

其次,要建立具有代表性的土壤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对专家组成、修复技术、修复效果、修复评价等整个修复过程进行全程公开,并在后续长时期内监测其修复效果的稳定性;建立污染土壤的修复数字化档案,实现网络监管和后续跟踪,检验土壤修复技术的后续效果,实现“一次修复永久负责”。

再次,面对土壤修复工程,化工企业不能置之度外,应该凭借自身技术优势,积极与科研院所等研发单位交流合作,促进最新以及最前沿的土壤修复技术从实验室走向实际应用。希望化企在参与土壤质量保护的时候,当地政府能给予财政上支持,确保保障土壤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调查评价、技术示范等工作的资金需求,同时构建起以市场为主导的土壤质量保护提升运行机制。

总之,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应当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这样才能让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原标题:土壤修复进程能否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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