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20~1.96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北区、南开区、河西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滨海新区、津南区、武清区;同比变化率在-42.53%~16.63%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和平区水质出现恶化;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9~1.98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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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天津各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2020-05-28 10:23 来源: 天津生态环境 

一、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本月各区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在1.20~1.96之间,水质较好的是河北区、南开区、河西区,水质较差的后三位分别是滨海新区、津南区、武清区;同比变化率在-42.53%~16.63%之间,与去年同期相比,仅和平区水质出现恶化;各区出境与入境平均浓度比值在0.59~1.98之间,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改善的前三名为宝坻区、蓟州区、红桥区,出境水质比入境水质下降的前三名为东丽区、和平区、河东区。

按照综合污染指数、同比变化率和出入境浓度比值三项指标进行综合排名,排名较好的前三名为蓟州区、西青区、南开区,较差的后三名为和平区、东丽区、津南区(见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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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区经济奖惩情况

对照4月份综合排名结果,对以下各区给予财政奖补,额度依次为:蓟州区140万元、西青区120万元、南开区100万元、北辰区80万元、红桥区60万元、宝坻区40万元、武清区20万元。

对以下各区实施扣减财力,额度依次为:和平区140万元、东丽区120万元、津南区100万元、滨海新区80万元、宁河区60万元、河北区40万元、河西区20万元。

按照有关规定,静海区和河东区不予奖惩(见附表二)。附表一:注:1.排名是按照《天津市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办法(试行)》(修订版)计算;

2.部分国家事权断面的监测结果暂未共享,本月暂以我市监测数据参与评价;

3.同比变化率为正数和出入境浓度比值>1表示境内水质变差,用红色标识表示;

4.市内六区水环境质量责任主体为相关区政府和天津市水务

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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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奖惩结果一栏,正值为财政奖补额度,负值为扣减财力额度。


原标题:2020年4月各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经济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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