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居民中有部分是认真分类的,但是如果大多数人不参与进来,厨余垃圾桶里的垃圾就仍然是混合状态,环卫收运者也很难分类运输。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我分了,到楼下又混在一起”的无奈说法。由于没有以居民参与率为考核指标,也没有以更适合承担居民动员工作的居委会为考核对象,因此居民“人人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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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的困境在哪 如何破局?

2020-05-29 10:45 来源: 灯下听书 作者: 谢新源

即使居民中有部分是认真分类的,但是如果大多数人不参与进来,厨余垃圾桶里的垃圾就仍然是混合状态,环卫收运者也很难分类运输。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我分了,到楼下又混在一起”的无奈说法。 由于没有以居民参与率为考核指标,也没有以更适合承担居民动员工作的居委会为考核对象,因此居民“人人动手、养成习惯”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对北京市而言,垃圾分类并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自从1996年西城区大乘巷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以来,已经过去了一代人的时间;在2008年奥运前、以及2010年左右,虽然北京也曾将垃圾分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且每次都有一定程度的进步,但并没有形成“人人动手”的社会氛围。

近十年来,北京陆续出现过“二次分拣”、单独设立厨余桶站、将分类事务交给第三方机构等尝试,但因为对居民的动员效果不佳、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等原因,效果并不算好。

▌垃圾桶太多、随时可以扔、激励方式错位

2010年左右,北京很多试点小区的居委会动员楼门长和热心居民,组建了“绿袖标”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由志愿者在垃圾桶旁边劝导居民分类。一些居委会还曾给每家每户发过“厨余”、“其他”两种垃圾桶、垃圾袋、宣传页,在小区里拉过横幅,也搞过一些讲座或广场活动,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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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区一老旧小区中的垃圾回收点,黑色垃圾桶为“其他垃圾”,绿色垃圾桶为“厨余垃圾” 。

但是,居民动员最终没有成功,这是因为讲座和宣传活动的参与者始终在相对很小的群体中,桶边督导的效果也不尽人意。当时,几乎每个楼门下都有一组24小时开放的分类垃圾桶,每个志愿者要负责好几组桶,居民扔垃圾的时间却只是一瞬间,很难形成有效的引导或监督,分类效果也不尽人意。即使居民中有部分是认真分类的,但是如果大多数人不参与进来,厨余垃圾桶里的垃圾就仍然是混合状态,环卫收运者也很难分类运输。

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我分了,到楼下又混在一起”的无奈说法。随后,居民志愿者逐渐退出,一些“绿袖标”变成由保洁员承担,任务也从劝导居民自己分类变成了替居民二次分拣。这说明,在没有撤桶措施配合的情况下,即使投入巨大的宣传,也很难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直到2019年,我去社区调研时,北京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中的大部分小区还是以二次分拣为主,只是负责分拣的保洁员变成由第三方垃圾分类公司管理,每人大概负责10组桶,从早到晚在这些桶之间巡查,把其中厨余垃圾较多的垃圾袋拆开,把其中的塑料包装、手纸等非厨余挑出来。虽然厨余桶的纯度得到了保障,但居民厨余分类参与率 (居民厨余分类参与率=某区域参与厨余分类的居民户数/该区域居民总户数*100%) 始终难以提升,而且二次分拣所需的人力成本实际需要由政府不断投入。

2015年底,北京出现了一种新的分类模式。在不撤走楼门外不限时投放的垃圾桶的情况下,另设专门的厨余收集点,方便自觉分类的居民投放厨余垃圾。这些厨余收集点一般由第三方公司专人管理,每天定时开放,一般还会给居民一些积分奖励。这种模式下,自愿分类的居民愿意接受沟通和指导,分类基本都是正确的。但因为原来的桶没有撤除,不愿分类的居民仍然可以混投,也由于第三方公司不会全力动员居民,因此居民参与率虽然比二次分拣高,但平均水平大概也只是20%-30%。

其实,无论是厨余桶站模式,还是二次分拣模式的小区,绝大多数分类后的厨余桶都已经保障了专门的分类对接渠道。有的是保洁员把厨余桶拖在街边,厨余车沿街清运;有的是专人把本街道所有厨余桶都集中在一个位置,厨余车到此对接;有的是在密闭式清洁站 (俗称“垃圾楼”) 中除了其他垃圾集装箱外,另设专门的厨余集装箱,小区厨余桶与该集装箱对接,然后专车将集装箱运走。尤其在2017年之后,政府主推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基本都实现了厨余分类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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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朝阳公园社区一处经过外观改造的垃圾楼。

但问题也很明显,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小区为厨余桶站设置指示位置的标识牌;出于不想打扰居民的初衷,环卫部门一般将厨余桶与厨余车、集装箱对接点都设置在小区外,导致很多居民根本不知道北京已经建立起厨余分类收运体系。

动员主体不合适,这是居民动员难以成功的原因之一。

2017年之后,各区把垃圾分类当成与垃圾清运并列的一项工作 (包括动员居民和厨余收运操作) ,交由各街道购买第三方垃圾分类公司的服务,有物业小区则一般交给物业,而居委会几乎完全退出。但是,无论是第三方公司还是物业,其主要职能是为自觉分类的居民提供厨余分类收运的服务,小区居民都是他们的服务对象,这种身份很难对居民开展全面动员。

居民自觉分类动员不起来,也有激励机制的原因。也是在2017年之后,北京把垃圾分类工作交给第三方公司,对后者考核的主要指标为厨余分出率 (居民厨余分类参与率=某区域参与厨余分类的居民户数/该区域居民总户数*100%) 。相比以前采用的“知晓率”、“覆盖率”,这个指标更注重垃圾分类实效。但是,具体的激励机制却并没有鼓励厨余分出率尽可能提高。

例如,北京市有些地方给第三方的厨余补贴机制为:厨余分出率低于5%,则第三方没有补贴;高于5%、低于8%,按实际分出量给第三方补贴;高于8%,补贴封顶不再增加。有些地方是按户补贴给第三方,每户每月约18元。第三方更倾向于采取二次分拣来完成任务。由于没有以居民参与率为考核指标,也没有以更适合承担居民动员工作的居委会为考核对象,因此居民“人人动手、养成习惯”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

另外,垃圾收费机制也不利于物业投入进来。目前的机制是,环卫单位按照预估的垃圾量向物业进行定额收费,而不是按垃圾的实际清运量。这意味着,即使物业通过垃圾分类减少了混合垃圾量 (理论上应称为“其他垃圾”,但由于这部分垃圾往往混有一些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甚至有害垃圾,并不是法规规定的“其他垃圾”,因此本文采用“混合垃圾”这一术语) ,垃圾费也不会减少。

这样,对于物业来说,垃圾分类就成了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一个相反的例子可以证明经济刺激的重要性:在北京,园林垃圾不能进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物业需要自己找外运单位,并按量向其缴纳清运费,因此有些小区的园林垃圾就采用就地堆肥来解决,减少外运成本。

▌北京垃圾分类如何破局?

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垃圾分类成为每一位居民的法定义务。尽管受到疫情影响,北京市新一轮垃圾分类的启动有些仓促,但国内已有上海、厦门等城市在成建制推行垃圾分类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结合北京过去的实践,有一些经验和建议可以作为参考。

在社区各类相关方中,居委会的地位特殊,是政策在社区中上传下达的枢纽,更容易与行政部门协调,同时也负责处理社区自治事务,与居民关系较为密切。上海和厦门都是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通过定期工作会议等方式,有效促进垃圾分类其他相关方 ( 物业公司、业委会、第三方分类收运公司、社会组织、居民积极分子等) 统一认识、明确分工、协同推进。

其实,“撤桶并站”是降低后续督导成本的关键手段,撤桶的过程也是建立、凝聚整个社区达成共识的过程。实施撤桶并站后,在小区其他显眼位置应竖立标识明显的指引牌,明确告知小区内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时间、地点;在原来垃圾桶的位置上应有一段时间由志愿者将居民引导到新的投放点,避免“破窗效应”。

同时,社区居委会、物业人员、居民志愿者等各相关方可以组成督导队伍,负责投放点的桶边引导。督导员应当经过培训,从观念上理解分类是居民的义务,并明确告知居民这一点,避免“您放这,我给您分拣”等看似方便居民、实则误导居民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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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海园社区的志愿者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上观新闻

厦门精细化台账与入户面对面沟通相结合的方法值得北京学习。厦门的督导员会记录各户厨余分类的参与台账,根据每日台账记录,有重点地针对尚未养成分类习惯的家庭开展入户宣传,提升沟通效率。随着越来越多的居民养成分类习惯,动员成本越来越低。厦门还将垃圾分类作为中小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作业,需要孩子们带动家人分类、由督导员计入台账。孩子们积极将学到的垃圾分类知识付诸行动,中小学生家庭参与率达95%以上。

一些专业的社会组织可以在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它们能协助社区培养督导员队伍,在垃圾分类的知识传递,以及督导过程中的语言、神态、动作等方面给以支持。

许多居民愿意参与垃圾分类并不是因为物质奖励,而是希望能了解到自己分类的努力没有白费。一些社会组织能通过就地堆肥、旧物改造、二手市集等活动,营造出社区内垃圾分类再利用、共享绿色生活的氛围。例如成都根与芽、青岛你我创益、武汉花仙子等社会组织,通过在社区就地堆肥的实践,让居民看到厨余垃圾能在小区内就变成有机肥,用于种植,极大地鼓励了他们持续分类的积极性,也促进了社区认同感与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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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根与芽在社区的厨余垃圾堆肥实验。 成都根与芽

垃圾分类要取得成功,“不分类,不收运”是重要的倒逼机制。在上海。当湿垃圾车司机发现湿垃圾中明显含有其他垃圾 (如塑料袋、餐巾纸等) 时,首次会要求小区自行改正,否则拒绝收运;再次发现湿垃圾不纯,就会停运一周。该制度倒逼小区严格分类,保障厨余垃圾纯度,后续才能真正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这样也能让社区各相关方、包括居民,看到政府推动垃圾分类的决心。

除此之外,还需要通过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维持相关主体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动力。物业是经营性主体,如果一味要求其投入,长期来看必然引起反弹。因此应当利用其对于经济刺激敏感的特点,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对小区实行混合垃圾计量收费,成功分类的纯厨余暂不收费。在这种制度下,物业自然会努力通过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来减少混合垃圾量,小区物业公司分类动力不足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居委会是带有行政性质的主体,对经济刺激不敏感,但对政绩考核敏感。居委会在居民动员方面具有社区其他相关方无可比拟的优势。厦门以每日厨余垃圾量、每日混合垃圾量、居民户分类参与率等能衡量垃圾分类实效的指标为基础、以居委会为对象,构建起考评体系,与居委会相关人员的政绩挂钩,并且每季度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考评结果公示,为居委会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动力。要解决居委会动力不足的问题,厦门的考评制度值得北京参考。

我国的垃圾分类走到今天,小到社区、大到城市,都已经出现了成功案例,相信北京也能广泛吸纳、借鉴这些经验,依靠后发优势快速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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