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淄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文件淄环发〔2020〕31号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各分局,高新区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监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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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附VOCs治理规范)

2020-06-04 14:37 来源: 北极星VOCs在线 

日前,淄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文件

淄环发〔2020〕31号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高新区环保局、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安监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和《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要求,推进全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s)污染防治深度综合治理,提升全市VOCs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部署,强化VOCs治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菜单式提供、帮扶式指导、执法式推进等措施,进一步完善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推进源头替代,加强过程控制,强化末端治理,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分类别、分行业制定治理措施,加强有组织与无组织协同减排,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对标对表自查整改。(2020年4月—5月)

各区县组织辖区内企业对照21个重点行业VOCs治理规范(附件1),认真开展全过程自查,其他涉VOCs排放行业企业参照相近行业或生产环节开展自查,一企一表填写自查情况表格(在各行业治理规范表格后增加一列,对照各生产环节填写自查情况),加盖公章后报区县生态环境部门,同时建立分行业治理任务清单台帐。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企业要建立一企一档,符合治理规范要求的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不符合治理规范要求的,按照“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档案,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并加快推进整改。各区县要建立帮包制度,明确帮包企业和帮包责任人,帮助企业对标发现问题,指导企业对标制定整改方案,督导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较为简单(例如:源头替代、泄漏点修复、无组织管控等),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实施整改。

二是制定整改计划。对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或问题较为复杂的(例如储罐整改、治理设施整改等),自发现问题起,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二)查缺补漏巩固提升。(2020年6月—7月)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照治理规范进一步查缺补漏,通过开展涉VOCs排放整改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整改是否全面、对标对表是否到位、整改进度是否达到时序进度等内容,对达不到治理规范要求,未进行原辅材料替代、应当密闭收集处理而未收集处理、有组织和无组织不能达标排放、检测频次不符合规定要求、治理工艺简单单一等突出问题,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通过查缺补漏和严格执法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VOCs排放总量降下来。

(三)强化执法长效监管。(2020年8月—12月,长期坚持)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涉VOCs排放企业的全过程监管。采取差异化执法监管,对管理规范、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行业标杆企业少检查或不检查,对问题较多、整改进度不快的企业重点加强督导和执法检查,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整治,并视问题程度按照“差异化”要求依法依规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抽调专人负责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建立企业帮包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的日常调度、帮扶指导、督导检查、问题通报、材料上报等工作。各区县确定1名VOCs深度治理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信息,于2020年4月1日前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通过召开会议、业务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将法规政策、整治标准、管理要求等内容,宣传并发放到每一家涉VOCs企业。加强综合治理全过程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对治理成效显著的,树先进、推经验,对治理进度不快、问题突出的,抓典型、公开曝光。

(三)加强调度通报。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各区县于每周五下午16:00前(遇节假日顺延),将涉VOCs排放企业自查情况和整改进度汇总表(附件2)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联系人:徐磊、李杰,联系电话:3183853,政务邮箱:zbshbjdqk@zb.shandong.cn)。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员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限期完成整改。

(四)加强监督执法。开展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充分运用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按日计罚、停产整治等手段,- 5 -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公开曝光,起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坚决杜绝只查不改、以整改代替处罚、以罚代管等现象。

备注:因涉及行业较多篇幅过长,就此省略。如需全文可以加微信13903343096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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