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HGJ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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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6-18 14:0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ZHGJ2020-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美书

项目联系电话:0756-2173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赵可一0756-22650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美书0756-217370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编号:ZHGJ2020-005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超出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西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和调试并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5、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登记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需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3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查询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6、本项目包组1和包组2中的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允许采购进口设备。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超高效液相色谱仪)为进口设备,则需提供上述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国内总代理或制造商在国内办事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原件也可以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若非制造商直接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还须提供制造商与售后服务承诺函出具方的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投上述产品如为国产设备,可不提供国产设备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3)如投标人或其附属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投标时,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18日 09:24 至 2020年06月26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整(¥2,500,000.00,含税)。项目分为两个包组实施,包组1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含税),包组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含税),投标人可以同时投1个或2个包组,各包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包组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包一、包二可以兼投,但不可兼中。请各投标人注意。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用信息: 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登记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需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提供上述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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