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介绍2020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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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丨2020年上半年山东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2020-07-30 14:17 来源: 山东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介绍2020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新闻发布会全文实录: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先生,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先生,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先生,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吴松民先生介绍2020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姚云辉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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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2020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一、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6月,以省控及以上点位统计,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48、88、12、28、177微克/立方米和1.5毫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7.2%、20.0%、25.0%、22.2%、4.8%、11.8%。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04,同比下降15.6%;重污染天数平均为5.6天,同比减少3.8天。以国控点位统计,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2%,同比增加14.0个百分点。

威海、烟台、青岛市空气质量较好,淄博市空气质量较差;临沂、威海、潍坊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大,济宁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较小。

(二)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突出“精准治污”,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省17家钢铁企业完成了有组织超低排放改造。5家钢铁企业开展了超低排放评估监测。7个传输通道城市基本完成炉膛直径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淘汰,全省累计完成综合整治炉窑1.3万多台,4800多家工业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

2.紧盯“重点时段”,开展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全面启动2020年夏秋季VOCs治理专项行动。联合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发出鼓励夜间加油、开展绿色出行倡议书,鼓励加油企业开展错时加油优惠活动。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治理设施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排查整治,900余家涉VOCs企业完成治理设施提标改造。

3.坚持“多措并举”,加强移动源污染全方位监管。对23家机动车生产企业、8家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企业进行环保核查。通过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抽测,检查柴油车8万余辆(次),对超标排放车辆责任人依法处罚36.7万元;摸底调查非道路移动机械23.2万余台,监督抽测1.4万余台。

4.采取“差异管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6月19日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组织16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修订,指导各市做好39个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清单内企业“一厂一策”减排操作方案编制工作。

(三)生态补偿考核情况

2020年上半年,省级需向各市拨付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36882万元。其中,第一季度为30026万元,第二季度为6856万元。上半年全省获得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排名前三的是临沂、枣庄和潍坊,补偿资金分别为3464万元、3062万元和2966万元。

二、2020年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省水环境形势

地表水方面。1-6月,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67.5%,同比增加3.6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1.2%,同比减少1.2个百分点。入海河流及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提升10.5个百分点。

饮用水方面。1-6月,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除1个因地质原因超标外,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截至6月底,设区的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66个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工程(个别正在实施提升改造),完成率为100%,达到并优于年度目标要求。县(市)级建成区范围内104条黑臭水体已有91条完成整治工程,完成率达到87.5%,超额完成省级攻坚战任务要求(不低于70%)。

(二)全省16市水环境“双指数”排名情况

1-6月份,全省16设区市中,水环境标准达标指数较好的为聊城、威海2市;较差的为烟台、青岛、潍坊3市。临沂、德州、聊城、菏泽4市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优于2020年度目标;济南、枣庄、烟台、济宁4市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青岛、潍坊2市劣于Ⅴ类水体控制比例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

水环境质量指数排名前三位的为泰安、临沂、济南3市;排名后三位的为滨州、东营、潍坊3市。有14个市水环境质量指数同比改善,其中聊城、泰安、潍坊市改善幅度明显;滨州市同比出现反弹。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和黑臭水体治理两大攻坚战作战方案中,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的20项重点任务已有5项完成,其余15项也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全省711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均已划定完成,正在进行“回头看”;联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启动了2020年度省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倒逼地方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实现水质常态化监管。对全省重点河湖水质采取日预警、周推进、月分析工作机制,研判总体变化趋势,对不达标断面予以通报、督办。针对部分断面水质波动问题,集中召集济南等11市生态环境局及有关责任县(市、区)座谈,并组织生态环境、住建、水利专家对青岛、枣庄、烟台、潍坊4市进行现场技术帮扶。向各市印发了“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明确了管控目标、工作重点及达标期限,由厅级领导进行帮包督办。

3.夯实水环境治理体系。全面启动了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与监测,计划彻底摸清河湖污染底数,年底前形成全省入河排污口“一张表、一张图”,为“十四五”实现水生态环境管理精准化、精细化奠定基础。积极争取东营、济宁2市列入全国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编制试点,基本完成全省黄河、淮河、海河三大重点流域“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省级专项规划初稿的编制,将按时报国家审定批复。

三、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大力推行差异化执法、非现场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全面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全省纳入正面清单的6965家企业、项目减免现场检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生态环境执法帮扶行动,送法入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明确8种轻微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今年1-6月份,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001件,罚款金额3.24亿元。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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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

刚才在介绍中提到,我省组织开展了错时加油优惠活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活动的有关情况,下一步我省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治理VOCs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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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

为了遏制臭氧(O3)污染,我省全面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夏秋季VOCs治理专项行动,按照每月一个重点行业的思路,开展VOCs重点整治。6月份,针对加油站加强VOCs减排管理,以倡导夜间错时加油为突破口,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石油公司进行座谈,鼓励企业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三大油企积极响应,各民营加油站迅速跟进,自6月中旬起陆续出台各类优惠政策,例如,夜间加油可享受价格优惠、多倍积分、免费洗车、免费清洗空调等,有的加油站推出的价格优惠高达0.85元/升。让百姓得到实惠的同时环境空气质量也在改善,从全省6月以来的空气质量看,6月16日—30日,全省臭氧(O3)浓度较去年同比下降7.1%,较上半月(6月1日—15日)环比下降12.5%;7月以来(7月1日—26日),臭氧(O3)浓度持续下降,较去年同比下降7.7%。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每月一个重点行业的思路,分别主攻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行业的VOCs治理,以化工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加强对光化学反应活性强的VOCs物质控制,努力遏制臭氧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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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记者:

全省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据我们了解,这项工作在今年实现了新突破,请谈一谈具体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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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庄荣盛:

截至7月10日,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基本结束。全省共发现14个秸秆焚烧火点,涉及淄博、泰安、临沂、聊城、菏泽5个市的9个县(市、区),“第一把火”出现在菏泽市牡丹区。全省总过火面积约1741亩,秸秆焚烧火点数量较往年大幅减少,成效显著。

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全监控。利用卫星遥感全天候监测监控焚烧秸秆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覆盖面不全的问题。二是速核查。建立了快报速查机制,接到卫星遥感发现的火点信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当天上报核查结果,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三是严处理。每日向社会公开通报各地火点发生情况。建立严肃处理“第一把火”制度,向有关市发出督办函6份;各有关市均对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全省累计问责5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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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记者:

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怎么样,主要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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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 吴松民:

我省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且种类多、分布面广。2019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1045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035.4万吨、医疗废物9.4万吨、实验室危险废物约0.18万吨。全省共利用处置危险废物1150.8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其中,企业通过生产设施或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自行利用处置581.5万吨、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569.3万吨。

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是我省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提出的一项主要目标任务。为稳步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我厅在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的同时,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意见》,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措施意见;二是定期公布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情况,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等重点任务。

2019年,全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345.2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026.3万吨/年,处置能力318.9万吨/年;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总利用处置能力1466.4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118.7万吨/年,处置能力347.7万吨/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山东卫视《山东新闻联播》记者:

今年是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终期考核年,那么请问水环境方面的考核主要针对哪些内容?目前进展情况如何?难点集中在那些方面?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

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对于水环境方面的考核主要涉及地表水、饮用水、近岸海域、黑臭水体等四个方面。其中,饮用水、近岸海域、黑臭水体三项整体态势较为稳定,部分工作如黑臭水体还是由其他部门牵头负责,因此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地表水的考核指标及进展情况。

从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来看,国家在地表水方面重点关注的,是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和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两项指标,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提优Ⅲ”、“消劣Ⅴ”。刚才,我已经通报了上半年全省优Ⅲ、劣Ⅴ水体实际比例,其中优Ⅲ水体比例我们不仅提前达到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20年度目标(不低于61.5%),还较去年同期(66.3%)实现了提升,基本达到了国家“巩固改善”的要求;但在劣Ⅴ类水体比例方面,全国整体的目标为不高于5%,而我省需进一步达到“基本消除”的水平,这也就意味着,83个国控断面中只要有一个水质劣于Ⅴ类,就会导致无法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目标。从上半年情况看,我们仍有青岛、潍坊1个共考的断面属劣Ⅴ类水体,另有德州、聊城各1个断面位于超标边缘,一旦放松管控即有可能出现超标;同时,鉴于去年“利奇马”超强台风对我省部分断面造成的严重影响,若今年再度遭遇类似情形,无疑将给水质保障工作带来极大压力。因此,我省下步地表水攻坚的重点,就是优Ⅲ劣Ⅴ两项关键任务,其中又以“消劣Ⅴ”为重中之重。

下一步,我们将以“消劣Ⅴ、防反弹、提优Ⅲ”三张任务清单为抓手,及时汇总通报河湖断面自动在线数据变化趋势,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对省控监测断面进行增设、优化和调整,努力实现“一级保一级、省控保国控”,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到县;落实重点河流“一河一组、一河一策”的蹲点帮扶机制,继续探索推行专家技术帮托,助力地方按期实现均值达标;完善达标升类奖励资金、超标恶化赔偿约谈的奖惩制度,督促引导地方切实履行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目前进展情况看,预计年底可如期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地表水考核目标。

山东综合广播记者: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自启动以来,我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何?为确保打赢这场攻坚战,下一步应如何重点发力?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云辉:

自启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以来,我厅认真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协调省有关部门和沿海各市,强化区域联动和部门协作,着力推进陆岸海综合治理,全省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90.03%,其中渤海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71.61%,分别较2018年提高约7.8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根据2020年5月国控站位监测数据显示,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91.2%,其中渤海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75.8%,分别较去年同期提高6.2个百分点和17.7个百分点。

下一步,将盯紧海水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治理任务,不断加大攻坚力度。一是坚持源头防控,切实减少入海污染量。针对去年已排查出的入海排污口,扎实开展监测、溯源、整治工作,逐步削减重要污染因子入海量。深入开展陆源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国控入海河流消除劣Ⅴ类、其他入海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任务。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合力。严格落实“湾长制”,开展省市县三级“湾长”巡查工作,压实陆、岸、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三是加强督察推动,着力解决海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驻区督察重要内容,发现问题,挂牌督办,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建设“水清、滩净、岸绿、湾美、岛靓”的美丽海洋。

省委宣传部新闻二处处长丁绍敏: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联系电话:66226127。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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