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详情如下:崇左市人民政府: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你市宁明县亭亮镇天西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6946公顷(旱地0.6649公顷、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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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0-08-06 13:38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布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详情如下:

崇左市人民政府:

你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手续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宁明县亭亮镇天西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4.6946公顷(旱地0.6649公顷、果园0.8155公顷、有林地0.6223公顷、其他林地2.3942公顷、农村道路0.0844公顷、田坎0.113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其集体未利用地0.8225公顷(均为其他草地),共计5.5171公顷土地,作为崇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由宁明县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督促宁明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已补充0.6649公顷新增耕地的质量,加强对补充耕地管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五、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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