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整治,日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漳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力争通过三年整治,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治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危废利用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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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0-08-10 11:05 来源: 闽南日报 作者: 吴静芳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整治,日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漳州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2年12月结束。力争通过三年整治,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治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危废利用处置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短板得到补齐;医废处置设施实现扩能提质,应对重大疫情的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适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 重大涉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

关键词1: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主要包括:

1.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处置单位(含自建焚烧等设施的危废产生单位)和医废处置单位。

2.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皮革鞣制加工、合成革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山采选、环境治理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

3.危化学品生产单位。

4.化工园区和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 以及化工园区内的所有危废产生单位。

5.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机械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涉爆粉尘重点企业。

关键词2:信息化环境监管

建立完善危废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建立完善危废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梳理本辖区危废产生、拥有危废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和持有危废许可证的3类单位清单,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并纳入“省亲清固废环境监管平台”,实行全覆盖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指导企业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

同时,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评质量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属于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复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专家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靶向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三同时”落实及自主验收执行情况检查。

关键词3:整治与严打

多部门联动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方案,漳州市将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危废混堆混放、台账不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企业开展固废(危废)鉴别,并落实相应管理要求;针对企业申报备案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化品等危废管理计划,应要求企业稳定化预处理后方可通过备案并纳入危废管理,备案情况及时通报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同时,开展生活垃圾和涉爆粉尘等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开展机械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等涉爆粉尘重点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产生废铝、镁合金粉尘等企业的除尘设施运行情况;废铝、镁合金等涉爆粉尘的暂存、处置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是否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此外,在严厉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与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会商联动,以废弃危化品、医废、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持续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废,以及将废弃危化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关键词4:危废利用与处置

启动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建设

在推动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能力方面,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启动漳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建设,补齐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短板;持续推进漳州南部、北部、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快配套飞灰真埋场建设,全面提升医疗、危废处置能力。

原标题:我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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