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浙江省第二批生态环境严重失信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北极星环保网官方微信
使用浏览器的分享功能,把这篇文章分享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