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全文如下: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0038项目编号:NXJND-2021-01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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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1-02-25 10:38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前,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全文如下: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ZW)0000038

项目编号: NXJND-2021-01

项目名称: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挥发性有机物(VOCs)便携式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 ②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2004】185号)、《财部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号)的规定 ,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以上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分别截图打印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cn )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天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打印查询结果为主要凭证)。注:资质原件不递交,但必须保证投标书内所有资料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2-24 00:00:00 至 2021-03-0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17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时至18:00时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3、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将执行以下规定:(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对外省潜在供应商采用邮寄的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对区内或外省驻宁供应商采用邮寄的方式或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做到有限人员递交和即交即走。(3)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可采用专人送至我公司或顺丰邮寄至我公司(资质原件不递交,但必须保证投标书内所有资料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下午18时00分止,递交地址: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路东侧黄河花园三期68#楼510),联系人:梁佳棋 13259598999,如果邮寄以签收时间为准,各投标人依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快递时间(费用自理),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

联系方式: 0955-7630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路东侧黄河花园三期68#楼510

联系方式: 0955-7650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斌兴

电话: 0955-763003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梁佳棋

电话: 0955-7650666

代理机构 :宁夏嘉诺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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