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
《方案》从市级事权和市级保障事权两个方面对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梳理确定了15项市级事权监测项目、7项市级保障监测项目。《方案》对市级事权监测项目明确了监测范围、细化了监测内容、阐明了监测标准、确定了监测频次、规定了报送时限、规范了工作方式等,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为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依据和实用性的工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