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8-86652799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环资处)附件:四川省2023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表四川省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铸造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负责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4.负责加快重点输电通道建设,增加省外来电送入电量。5.组织开展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工作,监督落实采煤塌陷地治理专项规划,减少新增采煤塌陷地。按职责做好林长制相关工作。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持续推动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大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着力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实现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力争到2026年九龙低碳经济园规上工业企业100%开展清洁生产,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3年下降5%左右。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详情如下: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号)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 开展建设煤矿产能公告工作的通知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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