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继续推进剩余的1家大型企业的搬迁改造,修订落实《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地方完善园区化工项目准入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引导化工项目进区入园
甘肃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锅炉烟气脱硫装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1921万元,招标内容为靖远煤电清洁高效气化气综合利用(搬迁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新建
到2025年,全省砖瓦窑企业数量在2023年清单基础上减少50%,保留的基本实现升级改造;基本完成燃煤热风炉和2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全面完成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改造任务。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钢铁、水泥等高排放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三是加快推动重污染企业和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城市建成区内重污染工业企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大力推进过剩产能退出,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审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规划、“三线一单”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落实)2.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生态环境准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