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宁夏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2014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活动结束后,行动视察组就大气污染防治提出相关治理建议,以保证《宁夏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今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将大气污染防治列入监督范围。从视察组检查的情况发现,近年来,宁夏环保部门严格执行环保准入制度,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推进全区火电企业、自备电厂和水泥行业脱硫、脱硝建设和改造,在全区地级市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2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并建立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实现地级城市PM2.5监测全覆盖并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目前已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超标的18家企业责令整改和处罚。
同时,视察组还发现,目前,宁夏大气污染防治形式依然严峻,其中大型施工场地扬尘问题治理不彻底,特别是春季多风季节扬尘更为严重;一些规模较小、效益差的企业,环保投入少,污染排放不达标问题比较普遍;燃煤锅炉对环境空气污染影响较大,成为冬季城市雾霾天气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汽车尾气污染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越来越严重。
对此,宁夏行动视察组提出建议:
一是继续抓好大型火电企业、企业自备电厂和水泥、石化等重点污染行业的脱硫脱硝设施建设,严格监督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中小企业环境监管,坚决淘汰污染严重和技术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和设备,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三是建立健全综合整治扬尘污染工作机制,强化对大型工地、渣土拉运车辆扬尘防控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扬尘危害;
四是加快小燃煤锅炉的淘汰和升级改造,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原标题:宁夏人大常委会提出四条建议治理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