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2座,合计垃圾处理能力800吨/天,配套建设2台36t/h锅炉及2台12MW发电机组。项目实际投资34572.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2.13万元。项目处置麒麟区、沾益县、马龙县3个县(市、区)的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飞灰经固化处理后送马龙县现有垃圾填埋场填埋。
2014年7月4日,省环境保护厅主持,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沾益县环境保护局参与,组成验收组对曲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经现场检查,该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审批手续完备,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运转正常,达到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经监测,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该项目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和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单位已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项目验收事项于8月4日在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近期省环境保护厅将下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
原标题:曲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通过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