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9.2天,同比减少了2.2天。其中淄博天数最少,仅有2天,同时SO2和NO2两项指标严重恶化,均居全省倒数第一。在山东大气标准不断加严的背景下,空气质量却出现反弹,究竟是何原因?9月1日晚到9月2日,大众网记者随山东省环保厅联合执法队对网友举报的淄博2家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由于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排污,成为大气质量反弹的直接原因。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9月1日晚10点,沿着淄博市淄川区龙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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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

2014-09-12 09:07 来源:大众网 作者: 于潇潇

2014年7月,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9.2天,同比减少了2.2天。其中淄博天数最少,仅有2天,同时SO2和NO2两项指标严重恶化,均居全省倒数第一。

在山东大气标准不断加严的背景下,空气质量却出现反弹,究竟是何原因?9月1日晚到9月2日,大众网记者随山东省环保厅联合执法队对网友举报的淄博2家污染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时发现,由于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不严,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排污,成为大气质量反弹的直接原因。

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

9月1日晚10点,沿着淄博市淄川区龙泉镇一条坑洼的水泥路走到尽头,大众网记者随执法人员终于来到了山东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省政府2014年第2次环保专项行动中,该公司被现场责令关停。

而此时出现在记者眼前的大龙电力有限公司,锅炉依然在轰鸣,借着厂区内的灯光,可以看到烟气滚滚。偌大的厂区中,看不到一名值班工人。

在正在运行的机组处,记者看到,一条与地面垂直的扶梯通向监测平台。省环保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沿扶梯爬上去,过程十分危险。而在监测平台上,也没有按要求设有人工检测孔。根据现场检测,正在运行的机组排放氧含量严重超标。

“超标一点儿也不意外”,省环保厅污防处处长肖红告诉记者,这家公司排污“很有名,每次查都超标”。该公司仅有原始的水膜除尘器,脱硫设施也极为落后,至于脱硝设施,则压根儿没有。

据了解,大龙电力是一家典型的“土小企业”,只有3台35吨/小时的小锅炉和1台6000千瓦的抽凝汽轮机,能耗高,排污大,早在2012年就被列入山东淘汰落后产能名单,却一直未能被淘汰。每次执法检查,该公司必然超标。由于冒黑烟污染环境,周围的老百姓屡次向环保部门投诉,企业却一直未被关停。

今年6月23日,时任山东副省长邓向阳亲自带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除尘、脱硫工艺落后,现场检查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控设施未正常运行;人工监测二氧化硫浓度1699mg/m3,超标4.66倍;灰渣随意堆放,无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措施。

企业被现场责令关停。而就在执法人员离开后不久,该企业再度恢复生产。随后赶来的企业负责人承认,该企业仅仅停产十天,即又恢复了生产。

企业负责人称区里要求月底关停

晚上11点,大龙电力负责人匆匆赶到现场。

“知道企业排放超标吗?”执法人员问道。

“知道,因为双碱法脱硫设施没有运行,也没有脱硝设施。”出乎记者意料,这位负责人回答很坦诚。该负责人同时承认,6月23日被责令停产后,仅仅十天,7月3日,企业即恢复了运行。

这样明目张胆,当地环保部门难道不管吗?记者问起这个问题。这位负责人立刻回答:“管啊,他们每周都来两三次!”“我们区里这两天刚开了会,镇上也开了会,要求我们本月底必须停产。”

省环保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样的说辞他们已经听了不止一次。每次查污染企业,问及当地环保部门的作为,企业都马上回答,“查,经常查”,表示当地环保部门一直在积极作为。而这“积极作为”的背后,却是不断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和不断排放的污染。

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在山东省环保厅网站“贯彻落实山东大气标准”一栏,淄博市于8月11号晒出的《2014年7月大气污染物新标准执行情况汇总表》中,竟也没有大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该公司还涉嫌破坏在线监控设施,目前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已经停运一年多。

承诺时限内不达标 企业称环保部门宽限时间

9月2日,执法队来到淄博市桓台唐山热电厂。在过去的一周里,多家环保NGO组织在网络上对该企业点名。根据北京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所做的“污染地图”显示,2014年8月30日中午12点,该企业氮氧化物浓度超标1.46倍;9月1日早上6点,该企业氮氧化物浓度超标1.8倍。

环保NGO向唐山热电“喊话”:希望企业对污染公开做出说明。而截至9月1日,该企业未做出任何说明。

9月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测发现,唐山热电已经采取一定措施,该公司氮氧化物浓度已经大幅下降,但检测结果显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依然超标0.26倍。

“为什么没能完成限期治理?”面对这个问题,企业负责人变戏法似地突然掏出一份文件。大众网记者看到,这份发布于8月29日,印章为“生态桓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中,要求被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在9月30日前向桓台县环保局申请验收。

本该完成整改的污染企业,就这样莫名地被“宽限”。唐山热电的负责人称,将按照这份文件要求时限进行治理。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2014年37号文件,“对生产工艺特殊或承担重大民生工程的超标排污企业,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应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原因、采取的临时减排措施和时限,经市环保局核实后,报省厅审查批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大众网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这份文件并未向环保厅备案。而淄博环保局也未向环保厅做出任何说明。

“如果9月份的整改期限再到了,当地环保部门会不会再出一份‘宽限日期’的文件呢?”离开唐山热电时,记者脑海中一直盘桓着这个疑问。

原标题:无脱硫脱硝设备 “停产”企业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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