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对再生水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杨焕彩在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时提到。
今年的省人代会上,潍坊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城镇污水资源化利用条例》的议案被确定为1号议案。
马东宁提出,现在普遍的做法是将污水去污处理成可利用的中水。中水应该说取之不尽,它无论是对破解城市发展资源瓶颈,,是对用水大户而言,都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尽管中水价值不小,但到目前为止,中水利用还是“看上去很美,很不到位”。对此,马东宁分析,一个原因是家庭用户用水量很少,经济效益上的吸引力不够;另一个原因是,城市中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使得大量中水难以输送到用户手中。
“资源化利用是可行的,应该尽快立法,鼓励或用强制措施在全省推进。”马东宁建议。
在昨天下午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杨焕彩介绍,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制定出台了相关意见,要求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格局,推动建筑中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再生水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再生水利用率到2015年底达到20%,到2020年底达到30%;并积极指导各市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供水排水规划,编制再生水设施建设利用规划。同时,强化城市污水处理绩效考核工作,重点检查了再生水设施运行及利用情况。
原标题:对再生水用户 山东免征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