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下简称“试点”)。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正式启动试点建设。2013年11月28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交易。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本市已顺利完成第一个年度的碳排放权履约工作,基本建成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总体成效市场交易日趋活跃量价走势稳中有升自2013年11月28日开市以来,截至2014年9月22日,北京市碳市场共成交676笔,累计成交量约204.8万吨,累计成交额突破亿元。其中,线上

首页 > 大气治理 > 碳交易 > 报道 > 正文

北京市碳交易首个履约期顺利收官

2014-09-26 14:48 来源:北京日报 

201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北京、上海等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以下简称“试点”)。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正式启动试点建设。2013年11月28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交易。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表示,本市已顺利完成第一个年度的碳排放权履约工作,基本建成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北京市碳排放权

交易试点建设总体成效

市场交易日趋活跃

量价走势稳中有升

自2013年11月28日开市以来,截至2014年9月22日,北京市碳市场共成交676笔,累计成交量约204.8万吨,累计成交额突破亿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共成交650笔,成交量97.6万吨,成交额5875.7万元,成交均价60.23元/吨;协议转让共成交26笔,成交量107.2万吨,成交额4254.4万元。在市场配额总量较少的情况下,市场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位居7个试点前列。北京市碳交易价格从开市初的50元/吨逐步波动式上涨,最高时达到80元/吨。价格波动始终处于合理区间,客观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总体稳定,供需基本平衡。

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首个履约期顺利收官

北京市建成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填报系统、注册登记系统和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碳排放数据报送、第三方核查、排放配额核定与发放、配额交易和清算(履约)等五个环节的碳交易流程实现了一个履约期的闭环运行。根据排放单位上报的2009年-2012年碳排放报告,经第三方核查后,415家企业(单位)纳入2013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需履行强制减排责任,重点排放单位主动履约率达到97.1%。对未按规定履约的12家单位开展了碳交易执法。首个履约期的实践表明,本市已初步建成了履约主体明确、规则清晰、监管到位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市场功能有效发挥

节能减碳效果显现

市场中介培育发展

催生新兴服务业态

北京市公开遴选备案了19家核查机构和210名核查员。深入推进试点交易企业、中介咨询及核查机构、绿色金融机构三大联盟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带动了一批低碳咨询服务、第三方核查咨询业务的发展,培养了一批核查、咨询等专业人才。通过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有力助推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实施,促进了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了一批从事碳资产、碳投资、碳金融等新兴企业,促进了节能低碳环保产业发展。

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保障碳市场有序运行

北京市在碳市场筹建之初,就科学编制了试点实施方案,率先提出了在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对不同行业实行绝对总量和相对强度控制相结合、既抓直接排放又抓间接排放的碳排放权管控机制。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确立了碳排放总量控制、配额管理、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等5项基本制度,并确定了罚则。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配额核定方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场外交易实施细则、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等10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1+1+N”较为系统完善的法规政策体系,为顺利推进试点建设和碳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提供了法规政策保障。

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的特色

北京市碳排放权试点建设既积极稳妥,又勇于创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苏明山研究员认为,该试点建设体现出6大亮点。

第一,建立了自上而下完善的组织支撑体系。

试点建设启动以来,组建了由国内知名专家组成的市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组建了试点交易企业、中介咨询及核查机构、绿色金融机构三大联盟,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处、市应对气候变化研究中心、市应对气候变化人才培养基地,实现了试点建设在顶层设计、技术支撑、工作实施、人才培养等方面均有组织体系支撑。

第二,形成了“1+1+N”系统的法规政策体系。

包括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北京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北京市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10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实现了从碳排放数据核算、第三方核查、配额核定、市场交易、履约、碳交易执法等碳交易各个环节中均有法规政策支撑。

第三,市场参与主体类型多样、市场开放度大。

北京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行业覆盖范围广、类型多,覆盖了电力、热力、水泥、石化、其它工业、服务业等6大行业。除了重点排放单位,10多家投资机构也参与了北京碳市场的交易。

第四,试点建设实现了“五个率先”。

北京市率先实行了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员的双备案制度;率先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碳排放的评价工作;率先出台了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率先出台了公开市场操作管理办法;率先探索开展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

第五,依法开展碳交易执法,保障试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并依法开展了执法工作,对未按规定履约的12家单位进行了执法处罚,切实保障了试点建设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六,发布了23个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

充分结合全市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的实际,制定发布了23个行业41个细分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先进值,对北京市不鼓励发展的产业采取从严从紧的原则,利用市场手段倒逼落后产业的转移和退出。

碳排放权交易基本知识相关链接

1.温室气体。

温室气体主要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这类气体大量增加会像温室一样截留大气辐射,从而导致地球表面变暖,对全球气候和生态系统造成影响。主要的温室气体有: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等。

温室气体能有效地吸收地球表面、大气自身(由于相同的气体)和云散射的热红外辐射。大气辐射朝所有方向散射,包括向地球表面的散射。温室气体将热量捕获在地表-对流层(大约1万米高空以下)系统内,这个作用称为“温室效应”。

2.碳排放。

碳排放是指在人类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并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和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的统称,其数量一般均换算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计算。根据相关国际通行标准,一个国家、地区或单位的碳排放量包括其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所产生的直接排放及间接排放的总和。直接排放是指化石燃料燃烧、工业生产过程和废弃物处理中直接产生的排放;间接排放是指由于电力、热力等二次能源消耗所隐含的热电生产时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排放。

3.碳排放权。

碳排放权是根据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达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或相关法律要求,一个国家、地区或单位在限定时期内可以合法排放一定额度的温室气体权利,通常称为“配额”。

4.碳排放权交易。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在一个特定管辖区域内,允许获得碳排放配额的排放主体将其剩余的指标拿到市场上买卖,使得碳排放权像普通商品一样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通过相互调剂,确保区域实际排放量不超过限定排放总量的一种减排措施。最通俗的解释,就是“给空气定价”或者“别人掏钱,你来减排”,其过程是政府对一家公司发放一个碳排放指标或配额,限制其每年只能排放多少吨二氧化碳。如果某公司节能减排,这个指标没用完,剩余的部分可以拿到碳交易市场上卖;相反,如果某公司碳排放超过配额,超过的部分,需要到市场去购买。

5.第三方核查。

第三方核查是指第三方核查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进行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查证。

6.碳交易流程。

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流程包括排放数据报告、第三方核查、配额分配、买卖交易和履约清算等五个环节。 

原标题:本市碳交易首个履约期顺利收官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