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今年重庆经济发展中的热门词汇,PPP当仁不让。
今年8月7日,重庆市举行了10个PPP项目的集中签约仪式,项目涉及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元,涉及高速、轨道、铁路、公共设施、港口物流、土地整治等6个领域。这标志着重庆市PPP投融资模式改革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相关数据显示,截止到目前,重庆市今年正式签约的PPP项目资金就已经超过1300亿元。
那么,PPP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模式?它又能为政府、企业、公众带来哪些影响?12月19日,商报记者走进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以及其巴南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以此作为典型案例对PPP模式进行解读。
巴南丰盛镇,工作人员正通过屏幕监视垃圾发电炉火燃烧情况。
探营
PPP让垃圾变清洁能源
12月19日,从主城驱车1小时后,记者来到了巴南丰盛镇。
青山绿水间,一座现代化发电厂映入眼帘。这就是重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以PPP模式投资建设的项目之一—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也是目前我国西部地区建设规模最大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早在十几年前三峰集团就开始探索PPP模式了。”三峰环境产业集团副总经济师沈智成拿出一摞资料说,2002年开建、2005年投入使用的北碚同兴垃圾焚烧发电厂,就是三峰环境产业集团的第一个PPP项目,也是全国第一个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今年8月,三峰环境又签下了主城区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目前,三峰环境在国内外通过该模式已投资了二十几个垃圾发电项目。
记者看到,与传统的填埋处理方式不一样,这里所有的垃圾都要在密闭空间通过发酵处理,然后送进焚烧炉,而垃圾彻底焚烧产生的热量可用来发电,焚烧后的残渣还能作为烧砖的材料等。
沈智成介绍,目前重庆同兴、丰盛,每天处理量一共约4500吨,约占重庆主城区每天产生垃圾的65%,每天的大致发电能够达到135万度,可满足25万户到30万户家庭用电。等在建的第三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运后,整个重庆主城的垃圾都可采用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理,全部变成能源。
三峰环境产业集团董事长雷钦平还透露,三峰环境在下一个五年将成为上市公司。如今,正计划在重庆第二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面向公众开放的环保教育基地。
PPP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模式?
沈智成说,以垃圾处理为例,是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合同,由企业负责融资、建设及经营。签订合同后,企业就要对项目全权负责。沈智成还透露,为达到环保要求,三峰环境选用技术就花了两年。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则主要负责监管。
而PPP的具体实现形式有很多,三峰环境产业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就是BOT模式。这意味着三峰环境将承担签订项目的全部建设、经营管理问题,但有期限限制。例如同兴和丰盛垃圾焚烧处理厂的经营期限是25年,今年签约的第三、第四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期限则为30年,到期后都要无偿移交给政府。此外,我国现行规定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现状
我市今年签约项目超千亿
像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这样通过PPP模式投资的公共服务项目,今后在我市将越来越多。
2013年底,财政部对发展PPP模式做出了全面的安排。一时间,政府引进“PPP”合作项目积极性高涨。重庆也迅速开办了PPP培训班。今年7月下旬,重庆还成功承办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国际研讨会”。8月7日,一批涉及资产总额达1000亿元的PPP战略合作项目集中签约,标志着我市PPP投融资模式改革正式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据了解,在该次签约中,项目涉及高速公路、地方铁路、轨道交通、市政设施、港口物流、土地整治六个领域。例如在已建成通车的高速公路中,选择部分线路交给企业经营管理。此外,还包括寸滩水厂、果园港建设等。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集中签约后,我市还有部分PPP项目单独签约,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目前,我市今年签约PPP项目总金额已超1300亿元。这意味着,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了公共服务领域。
意义
帮政府“减负” 服务更专业
“PPP其实是一种投融资模式。”沈智成说,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建设,以解决政府的财政困境。
在沈智成看来,对于企业而言,这些特许经营领域放开,也是巨大的商机。虽然PPP项目前期投入大、投资周期长,但后期收益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出现,相对较稳定。
此外,除了政府和企业,公众也将受益。沈智成说,通过PPP模式,具体项目都将由专业化的企业来负责,这样能为公众提供更专业、更有质量的服务。记者也在丰盛垃圾焚烧发电厂看到,所有的垃圾储存、焚烧都是在密闭的空间完成,如果不靠近焚烧炉,基本闻不到什么异味。
模式
PPP常用的
几种运作模式
BT(建造、移交)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BOT(建造、运营、移交)
私营部门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
BOOT(建造、拥有、运营、移交)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期满后,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BTO(建设、移交、运营)
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与之签订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BOO(建造、拥有、运营)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O&M(运营与维护合同)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TOT(移交、运营、移交)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移交给政府方。
原标题:政府携手民企 千亿资本涌入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