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5年2月3日(星期二)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解读《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推广水价改革和水权交易的成功经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发布会中介绍,实行水价制度,不是简单的提高水的价格,而是要通过水价制度的改革,结合水权改革。他指出,水权也可以交易。通过水权改革的办法,既达到节水的目的,又能让农民增收。
据悉,为解决用水困局,我国从本世纪初已开始利用市场机制在一些地区开展水权交易的尝试。2014年下半年又启动了水权确权、交易试点,推进水权流转。2014年7月,我国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和广东7个省区启动水权试点,力争用2至3年,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制度建设提供经验。
中国的水权改革已经进入全面起步阶段。记者梳理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发现,国家战略层面推动水权改革的努力起始于2011年。201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专题聚焦水利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总量控制意味着要有红线,并对水资源进行分配、调剂。
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划定了到2030年全国用水7000亿立方米的总量红线。此后,在全国用水红线之下各地一直到县市,也划定了各自的用水红线,这可以说是把水权分下去的第一步,分到了各基层行政区域。
2014年,水利部又印发《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水权试点工作启动会,在7个省区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试点工作,力争用2年~3年时间,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此外,根据水利部消息,当前我国水权交易稳步推进,“水十条”有望年内出台,并将带动2万亿元的市场空间。
文字实录如下: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关于水权管理和水价制度改革,在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很多地方进行了积极大胆的尝试。水权的概念很多人不太接触可能不是很了解,比如,中国北方很多省份的工业用水、农业用水、生活用水,比如说,都来自黄河,沿黄河两岸的省份,黄河每年的径流量是有限的,如果上游用多了,下游就没得用了。从黄河源头开始,就对每个省份可以从黄河流域用多少水,国家是有分配和定额的。比如,一个省允许他在黄河用21亿立方米的水,那么这个就是水权。这21亿立方米的水,可能其中比如有12亿是用在农业方面,那就是农业的水权。
再进一步如果到农民灌溉,这一亩地允许一年使用800立方米的水,就是这一亩地的水权。超了是要扣你的,以后就没有了。但是,节约了是要奖励的,这要形成一个机制。最终如果没有价格做杠杆的话,谁去节约就很不好办。所以,实行水价制度,不是简单的提高水的价格,而是要通过水价制度的改革,结合水权。水权也可以交易,比如,我这个地方节约用下来的水也可以转让给别人用,这个时候就有价格。
实际上通过这个办法既达到节水的目的,而也并不是完全只提高价格,在很多地方通过水权制度改革、水价制度改革以后,农民反而是增加收入的。因为你给了他的水权节约下来了,节约下来就把这部分的水权转让给人家,可以从中获得一部分的收益。
现在在各个省分散试点比较多,现在一号文件提出来,想把它作为一种面上的改革政策逐步的向前推广。总的来说,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特别是在北方地区,长江以北,整个北方地区拥有的水资源只占全国水资源的1/5多一点,但是面积这么广大,尤其是农业,主要的农产品的增产现在越来越依靠北方。所以我们怎么样既能科学的节约用水,又能使得通过这种节约用水促进生产的发展,带动农民的增收,这是在一起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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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陈锡文:实行水价制度改革要结合水权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