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自治区发改委正式批复乌拉山电厂#4机组脱硝环保电价,至此该厂两台机组均已获得0.01元/kWh脱硝环保电价补贴。
该厂两台机组脱硝改造从2014年4月15日同时开工以来,严格控制改造工期,严把工程节点质量关,经过多方人员共同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多次协调环保部门及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5机组于2014年12月9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12月17日完成了工程环保验收并执行脱硝环保电价。#4机组于2014年12月29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2014年12月31日完成了工程环保验收并执行脱硝环保电价。该厂按期完成了国家“十二五”减排任务,为地区的氮氧化物减排做出了贡献。
原标题:乌拉山电厂组脱硝电价获自治区发改委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