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参股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网新实业”)的破产重整,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大网新”)很有可能面临人财两空的窘境。
浙大网新日前发公告称,在网新实业去年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并由法院指定管理人之后,近日接到管理人通知称,公司已经买下的用于经营办公场所的物业,将被纳入破产财产,并被要求进行相关债权补充申报。
浙大网新董秘许克菲向记者表示,公司已经用全款买下相关物业,但因为物业所在整个项目的产权不能分割,所以浙大网新无法为自己的房子单独办理产权,导致现在被纳入破产财产。
根据公告所述,如果所购买物业最终被纳入破产财产,将导致浙大网新2014年计提资产减值8000万。而2014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预计为-1.6亿。
购房7年无产权
网新实业是在去年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的,浙大网新2014年8月22日也对此进行了公告。之后法院指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担任网新实业破产重整的联合管理人。
网新实业在杭州只开发有浙大创新科技园(简称“浙创园”)一个项目。资料显示,浙创园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科技经济园区内,项目总占地约311亩(科研设计用地),规划建设用地234亩,容积率为2.5,规划总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9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整个项目还被列入杭州市“十大工程”重点项目。
按照信托项目的测算,从2014年至2015年,该项目预计收入达8.2亿元,利润3.5亿元,净利润2.6亿元,经营净利润率保持在30%以上。但最终陷入破产重整地步,根据此前媒体的报道及网新实业的公开回应,主要是受到控股方华门控股债务危机的拖累。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网新实业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1亿,三大股东分别是华门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崇华投资有限公司、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大网新曾公开回应,只持有网新实业5%的股份,之所以两者名称中都有“浙大网新”字眼,是因为最早持股25%,2012年12月转给华门控股20%的股份,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完成。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登记的持股比例浙大网新仍是25%,似乎工商变更手续仍未完成。
浙大网新2005年4月20日与网新实业签订《房屋认购合同》、总共支付了2亿(含税费)购买的,并已于2008年交付使用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科技经济园区内的J1-J4楼60000平方米房屋,竟然要被纳入破产财产,尽管2011年12月26日就和网新实业签订了正式的《物业转让合同》。
浙大网新在4月16日的公告中强调,“网新实业业已在双方的协议书中明确承诺在该物业具备国家政策及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时应无条件地协助我公司予以办理,因此应当认定J1-J4楼物业为我公司所有”,只是囿于现行法律及政策的限制,目前尚未能办完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此“限制”,按照许克菲的说法,即不能单独办理产权。
计提减值8000万
浙大网新4月16日、17日连发两份公告,始终主张J1-J4楼物业为公司所有,但如果此物业最终被纳入破产财产,浙大网新将无法获得对上述物业的确权,同时前期支付的购房款将得不到足额补偿。根据风险测算,一旦既成事实,将导致浙大网新2014年度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约8000万元。
明知无法单独办理产权却购买,导致如今留下后遗症面临巨额损失,浙大网新的做法是否该给投资者和股民一个交代?著名证券维权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认为,浙大网新当初的举动或许欠考虑,但作为上市公司已经做出公告,那就尽到告知义务,不存在违规责任。
许克菲向记者强调,虽然有8000万的计提减值,但浙大网新之前与阿尔斯通和解一事将额外增加营收6900余万,由此预计对2014年的整体营收没有太大影响。
总部位于法国巴黎的阿尔斯通是集成电厂和能源生产服务以及空气质量控制等领域的全球领先公司,2006年因为脱硫技术许可费和浙大网新产生纠纷。历经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国杭州中院民事裁定、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裁决,于今年3月31日达成和解。
不过浙大网新1月份发布的业绩预亏公告显示,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预计为-1.6亿。原因是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及创新业务投入增加、新建园区导致费用增加、日元汇率下滑、对日软件外包业务亏损、对IT设备商的选择发生结构性变化导致收入及盈利能力下降、部分存货减值,还有就是受网新实业破产重整影响做了全额计提。
而2014年7月18日浙大网新也曾公告,2014年上半年度预亏1800万,原因是参股公司投资收益下降,股权转让收益同比减少。
现在,浙大网新及律师积极与相关政府、法院、管理人进行沟通。鉴于网新实业重整方案尚未确定,上述资产及公司正常经营暂不受影响。公告还特别提道,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也已介入网新实业的重整,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原标题:计提资产减值8000万 “猪队友”破产连累浙大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