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南新乡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后新乡市的小微企业委托环境监测部门进行环境监测时,不用再交服务费了。这对于一家小微企业来说,一年下来至少可以节省数千元甚至数万元。
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新建企业或者是现有企业在新上项目、扩大生产规模等情况下,需要委托环境监测部门为其提供环境监测服务,而按规定这种服务原本需要一定费用。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免征小微企业收费”的规定,从即日起,市环境监测站决定免征小微企业的环境监测服务费。
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我市环境监测部门变更了部分管理措施,制定了书面告知书,凡是税务部门认定的小微企业,在进行验收监测、限期治理监测等委托业务时,只要出具属于小微企业的相关证明,就不用交环境监测服务费。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免收环境监测服务费就是其中一项。
原标题:小微企业即日起免交环境监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