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战略部署,自始至终体现改革创新的思想,重点体现在以下12个方面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在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方面;在健全水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方面;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方面;在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方面;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在发展环保市场方面;在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方面;在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方面;在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方面;在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方面;在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方面;在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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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式印发
原标题:《水十条》12个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