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其中对国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的公布率提出最低门槛要求。据悉,企业污染数据有监督性监测数据和自行监测数据两种,前者由环保部门监测,作为对企业超标排污的处罚依据;后者由企业自行采集数据,并及时向公众公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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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污染源监测数据设立“门槛”

2015-07-03 12:27 来源:新华社 作者: 王井怀

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山西省近日出台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其中对国控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和自行监测的公布率提出最低“门槛”要求。

据悉,企业污染数据有监督性监测数据和自行监测数据两种,前者由环保部门监测,作为对企业超标排污的处罚依据;后者由企业自行采集数据,并及时向公众公开。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山西省减排计划要求认真开展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每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不得低于95%;企业需落实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不得低于90%。

同时,山西省将进一步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第三方运营单位管理,强化数据核定、现场端核查和运营监管,保证在线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原标题:山西为污染源监测数据设立“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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