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进行登记。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编制《广东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要能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行业的重大战略部署,充分体现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做好这项规划意义十分重大。需要寻找一家对广东省环境监测发展有深入研究的机构,以保证《“十三五”规划》对全省环境监测发展的指导性。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是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直属的事业单位,具有参与制定全省有关的环境监测政策、标准、规划的职责,负责指导各市、县环境监测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同时是全省乃至全国环境监测技术的领先者,在环境监测规划编制方面有着很强的科研实力与庞大的科研团队,多次为广东环境监测行业做过战略研究与发展规划,非常熟悉广东环境监测行业的发展情况。该中心参与编制过《广东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广东省环境监测站达标建设方案》等多项规划及研究报告,受到了业界人士的广泛好评,具有承担省级重大规划项目的实力。
《广东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项目需要编制单位熟悉区域环境监测发展情况以及环境监测行业政策导向,把握宏观发展趋势。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具有良好的产学研结合优势,对国家环境监测行业发展政策及省委省政府的环境监测行业支持政策有很强的把握能力,对宏观产业政策运用有明显的优势。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是最具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用户需求的服务单位。因此,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第1种情形,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内容综述
(一)采购项目:广东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
(二)项目建设内容: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做好顶层设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全面深化环境监测预警体制改革,以环境质量考核、评估、预警为主线,紧紧围绕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统一环境监测网络,强化装备实力,构建适应环境管理转型要求的现代化技术支撑体系,为新时期广东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具体规划内容包括:
1、“十二五”工作回顾。全面总结和评估“十二五”广东省环境监测工作的发展情况。
2、“十三五”形势分析。发展条件和问题分析。结合管理需求科学分析全省环境监测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面临的困难、主要挑战和发展机遇。
3、指导思想和目标。主动适应深化改革的新常态,以环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环境管理战略转型为导向,稳步推进监测预警体制改革,构建有效满足环境质量考核、评估、预警需求,与治污减排和生态保护相适应的环境监测业务技术体系,到“十三五”末基本说清全省大气、水和土壤等主要环境要素的质量,能开展水、气质量预报预警。
4、主要任务。
推进环境监测预警体制改革,逐步统一监测制度、统一点位设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信息发布,环境监测事权财权基本厘清,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有序开展,基本理顺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完善环境监测业务技术体系。全省环境监测领域范围、站点布设、指标项目、技术标准能够适应实施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需要,基本满足环境质量考核、评估、预警与统一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和纳污介质的环境管理需求,为环境管理战略转型提供有效支撑。
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与公众感观趋于一致。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得到保证,评价方法全面优化,信息表征方式直观新颖,评价结果接近百姓感受,信息公开与共享机制更加完善,合理引导社会公众环境质量改善预期,环境监测社会公信力稳步提升。
建成先进的综合保障体系。具备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管理能力,建成环境监测大数据综合系统,强化大气和地表水预报预警能力,分区分级配强监测装备,足额保障运行经费,队伍水平明显提升。
5、重点工程。结合全省环境监测资源分布特征及资金供求形势,拟定监测网络建设、能力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资金预算。
四、工作进度安排
(一)项目服务人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项目规定的研究工作:

(二)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应积极配合,避免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进展,如确因经费支付未按期,实施方案未能正常实施等,双方可协商解决。
项目预算:人民币49万元。
拟指定的供应商: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28号
三、公示及登记时间
1.公示时间:自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
2.登记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登记截止时间:2015年7月9日17:00(北京时间)。
四、登记方式
须提交的资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登记表,其中包括供应商完整名称、供应商地址、项目联系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供应商登记表详见本公示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资质副本复印件;
3.非拟指定的供应商登记时请提供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材料及证明。
提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肖先生
提交方式:现场送达、快递或传真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采购单位联系人:黎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20-87535677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0-62791619
联系传真:020-8330991683301107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2015年7月2日
附件:151-251F单一来源供应商登记表

原标题:广东省环境监测“十三五”规划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