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污灌农田、固体废弃物污染、大量化肥农药的施用等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直接导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污染,严重破坏我国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威胁民众健康,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从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看,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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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环环境董事长赵保军:规划治理路线 共建水土双莹

2015-07-06 08:21 来源: 固废观察微信 作者: 赵保军

【前言】

污灌农田、固体废弃物污染、大量化肥农药的施用等一系列不规范的行为直接导致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污染,严重破坏我国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威胁民众健康,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从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看,土壤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典型污染地块中超标率最高的三类依次为重污染企业用地(36.3%)、工业废弃地(34.9%)和采矿区(33.4%)。

我国地下水环境情况也相当严峻,一些地区地下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据调查资料显示,部分城市浅层地下水已不能直接饮用,目前京津冀地区地下水污染正由点污染、条带状污染向面上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污染程度和深度也在不断增加。

新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①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②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③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公布京津冀等区域内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开展修复试点。

【污染治理现状】

从大量的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总结发现,目前我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①污染场地的基础资料缺乏,污染场地风险评估关键参数的取值本土化还不够充分,场地环境档案和历史资料少,已有的档案资料也不规范。

②目前环境监管不力,监管体系不完善,乱扔乱排现象严重,某些破坏环境的行为未得到相应的惩罚。

③治理点通常为紧急事故场所,这些场所大都无前期规划等明文条例说明规划用途且未在政府规划之列,从而导致修复的盲目性。

④单从修复地块来看,治理域多是点位污染的修复,哪个点上出了问题就在哪里紧急采取治理措施,没有从面域上统筹的看待并解决污染。

⑤政企相对孤立,修复治理项目难以开展。

【解决问题思路】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问题重重,任务艰巨。从内到外,即从质量管理到治理修复,从上到下,即从政策到实施,我们需加紧行动,严守土壤与地下水保护防线。

一、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管理

逐步完善土壤与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注重历史资料的积累,完善场地环境档案管理。从源头上找防控点,强化环境调查。尤其加强耕地质量保护,完善耕地质量管理,从源头上切除可能污染源,确保农产品安全。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避免在地下水水源补给径流区新建污染源,已有的污染源应予以清除,做好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情况应向环保部门申报和备案,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禁止施用高污染、高残留的农药和化肥。

二、加大调查与监控力度,以防为主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认真总结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逐步完善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为联合整治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提供法律保障。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严惩恶意排污和规避环境监管等行为;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遏制污染上升势头;建立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建成环境质量监测网,对全国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全面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控制被污染土地开发利用的环境风险。加大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控制污染源头,切断污染传输途径,开展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保护与治理。

三、治理时,规划前置,找好出路

当前土壤与地下水质量状况普遍不佳,环境形势严峻,污染防治行动尤为重要。然而,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市场起步较晚,尚未成熟,某些治理行为不能按照市场程序走。治理项目多来源于开发商需要,大部分是在无政府引导或相关规划的情况下进行,停留在治理需求的层次,不能有规划有步骤的实施全方位的治理修复。另外,政府在做土地规划时,没有将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作为一个具体指标加以考量,但是未来,将土壤地下水污染情况作为土地规划的一个依据已经成为趋势。因此,在项目开展之前规划好治理思路,找准治理技术,是土壤与地下水保护工作的必要前提。

首先,分清重点,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实施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之前,需明确治理目的、待处理场地的规划用途,尽量和国家总体规划并轨,优先解决需首要治理的重点污染区域或紧急需要处理的污染事故等,有序推进典型地区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与修复。其次,打团体赛。不能各吹各号,各奏各调,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是一项艰巨的工作,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为治理找好出路后再实施,以防二次或者更大面积的污染。

四、分区治理,点面结合,统筹兼顾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影响因素多,范围广,而且每个土壤与地下水修复工程都会涉及很多行政区域,且中国的环境污染正在由点向面扩展,因此在治理污染时,应做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在系统收集并整理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基础上,圈定污染范围和规模,分片区对污染进行定级和编录,提出需首要治理的重点污染区域,建立典型污染区域信息系统。优先治理污染源头,突出防范二次污染,为土壤地下水资源宏观管理、保障饮水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粮食安全和生态系统安全提供科学依据,为防止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和普及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提供基础资料。

五、响应PPP,政企合作,共建水土双莹

政府和企业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中各自占据着重要角色,但目前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土壤与地下水污染修复责任主体认定困难,确定污染源难度较大,修复治理周期长,费用高昂,致使现阶段国内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能力较弱,修复治理项目难以开展。未来,政府与企业间应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以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小企业的投资风险。企业应积极响应PPP模式,联同国土、地质、环境、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为土壤与地下水“排毒”,共建水土双“莹”健康生态。

原标题:赵保军:规划治理路线,共建水土双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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