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云南省工信部获悉,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内容提到: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煤炭、火电、钢铁工业硅等等13种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产品。申报条件如

首页 > 节能 > 工业节能 > 政策 > 正文

云南工信委印发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通知全文

2015-09-14 11:2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云南省工信部获悉,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内容提到: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煤炭、火电、钢铁工业硅等等13种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产品。申报条件如下:

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工信委,滇中产业新区经贸局,省属有关企业(集团):

为落实工信部等7部委制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3001号),我们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现印发你们,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第一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产品:火电、黄磷、钢铁、工业硅、电解铝、水泥、白砂糖等7种产品,以后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产品,第一批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产品的能耗指标计算符合省工信委发布的《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第一批、第二批),请按照方案的申报条件及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填写(附表1、2)请于7月30号前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工信委。

联系人:李红玲 付柄林

电 话:63513260

邮 箱:ynsjnb@126.com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7月2日

云南省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强工业企业节能管理,促进能源利用效率提高,根据国家《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4〕3001号),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建立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节能标杆企业及单位产品能耗先进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激励措施,借助“领跑者”的示范作用和先进经验,激励其他企业向能效“领跑者”看齐,不断提升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定期发布单位产品能耗最低的高耗能产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树立能效标杆。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广大企业追逐能效“领跑者”。编制工业能效指南,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管理。加强标准的制定及修订工作,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效、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完善标准修订机制。

二、实施范围

综合考虑行业的能源消费、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以及能耗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选择煤炭、火电、黄磷、电石、合成氨、钢铁、焦炭、工业硅、电解铝、铅锌、水泥、白砂糖、卷烟等13种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以后逐步扩展到其他行业产品。

三、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

属于上述13种产品生产的工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

1、注册地在云南省。

2、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计算边界为云南省行政区域内)。

3、完成“十二五”以来各年度的节能目标,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

4、能源消费量和生产经营活动量可计量、可报告、可核证。

5、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能源管理体系的认证或评价工作;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建立了节能奖励制度;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耗在线实时监测系统建设。

6、遵守国家和云南省节能环保等法律法规,近2年内无节能、环保和安全相关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记录。

(二)入围和发布

省工信委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入围遴选工作。根据申报“领跑者”企业情况,拟定各领域“领跑者”候选对象,其中:每个产品申报企业数量少于10家的,确定第一名为候选对象;申报单位数量10(含)—20家的,确定前2名为候选对象;申报单位数量20家以上(含)的,确定前3名为候选对象。

省节能监察中心通过数据征集、资料审查、现场核验、同行评议、专家座谈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重点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上报省工信委。能效“领跑者”名录和单耗指标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省工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公告重点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录、单耗指标。重点耗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每年发布一次。向工信部推荐全国能效“领跑者”。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能效“领跑者”指标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能效“领跑者” 指标作为能评、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省级财政节能降耗资金优先支持能效“领跑者”节能改造项目。制定激励政策,对高能耗行业能效“领跑者”给予鼓励。

(二)开展行业能效对标。编制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指南,推动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通过采取自身“纵向”对标与能效“领跑者”间“横向”对标相结合的方式,查找差距、剖析原因、完善措施、持续改进。及时总结能效“领跑者”的节能最佳实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行业能源效率提高技术路线图。广泛开展节能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三)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加快制修订强制性能耗限额地方标准,不断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对高耗能行业、产能过剩行业,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能耗限额标准指标体系。

(四)加强宣传推介。省工信委将适时组织“领跑者”经验交流及培训会,宣传政策信息、普及能效“领跑者”制度。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宣传能效“领跑者”先进经验和做法。鼓励各行业协会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推动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