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人的眼中,水是纯洁的意象;在历史学家的心目中,水是文明的摇篮;在生物学家看来,水是生命的源泉。重庆市是个山水之城,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环绕,次级河流纵横交错,湖库星星般点缀其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由源头活水来。三峡库区作为全国重要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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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开展“碧水行动” 十项措施治理水污染

2015-10-22 09:33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在诗人的眼中,水是纯洁的意象;在历史学家的心目中,水是文明的摇篮;在生物学家看来,水是生命的源泉。重庆市是个山水之城,长江、嘉陵江、乌江三江环绕,次级河流纵横交错,湖库星星般点缀其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由源头活水来。

三峡库区作为全国重要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长江中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区,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是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给重庆市的四件大事之一,也是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中的三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2013年以来,重庆市启动新一轮“碧水行动”,重点实施十项水环境污染治理措施,通过工业污染防治、次级河流治理、湖库污染综合整治、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取得新的实效。上半年,长江干流15个断面均满足Ⅲ类水质,水质为优;79条长江支流146个断面Ⅲ类以上水质比例占78.8%,同比上升10.3%;全市61个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同比上升5.2%。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制定并实施五大功能区差异化环保政策,严格执行产业禁投清单,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强化总量减排倒逼机制。累计完成重钢等179家主城区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建成46座工业园区和组团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重点工业企业建成水治理设施1700余套,728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12家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设施,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不断提高。在全市经济增速持续保持全国前列的背景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十二五”期间连续4年持续下降,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总量减排任务。

加快生活污染治理

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59座(含试运行两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9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建成乡镇(含撤乡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09座。建成城镇集中式垃圾处理场61座(其中垃圾焚烧设施3座),城市、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9%、88.6%。

加大农村生活污染整治力度,2013年以来,争取国家资金7.6亿元,完成650个、启动900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全市8467个行政村中已累计有1322个村、587个场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惠及约400万人。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在全国处于先进水平。

实施流域综合整治

集中力量将污染较重的28条次级河流纳入重点整治,累计完成整治项目8000余个,次级河流水质得到改善。将主城区56个湖库整治作为民生实事予以重点推进,已完成31个湖库整治工程,将过去的“臭水塘”整治为水清岸绿的市民休闲好去处,其余湖库将在2015年年内全面完成整治。将玉滩湖、长寿湖等4个湖泊纳入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3年以来争取玉滩湖、长寿湖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97亿元,完成了52个生态环保项目,保障5个区县71个乡镇约220万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完成3516家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实施350个畜禽养殖总量减排项目,实施825个大中型沼气工程,取缔网箱养殖1.6万多只。坚持开展库区常态化清漂,累计清理江面漂浮物约150万吨、消落区垃圾306万吨。严格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考核,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加强库区生态修复,治理水土流失8000多平方公里,采取生物措施治理消落带7122亩,完成绿化255万亩,库区森林覆盖率达48.2%。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

全市共划定114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严防死守”与“有备无患”相结合的原则,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船舶、排污口等污染源3000余个,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26艘船舶和7座码头采取搬迁和整治措施。

关闭整合小水厂(含企业自备水厂)101家,实施主城区饮用水水源“两江互济”工程和15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强化部门协作,实施取水、供水全过程监测监管,从水源地到水龙头保障饮水安全。

保障水环境安全

从2013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清四治”(即清理“三同时”,治理违法建设;清理排污权,治理违法排污;清理风险源,治理安全隐患;清理监管点,治理监管缺位)环境风险隐患拉网式排查,督促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治。启动地方水域“一中心六基地”(主城、合川、涪陵、彭水、云阳、巫山6个应急基地)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3年以来,市环保局会同公安、交通、港务等有关部门成功处置92件环境污染突发事件,主动预防和有效处置避免了全市重特大水环境污染事件。

完善水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结合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新《环保法》,加快地方环保法规立改废进程,完善水污染防治法规、规章、标准,出台《重庆市环保条例》《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创设的按日累加处罚已经上升为国家法律,出台电镀、电解锰、化工园区等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为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健全水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成立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水质目标和水环境整治工程目标“双目标”考核制、“河段长”负责制。坚持把水污染防治作为区县(自治县)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环保工作8.5~9分的考核总分中,水污染防治分五大功能区实行差异化考核,其中:在都市功能核心区、都市功能拓展区中的权重为10%,城市发展新区的权重为18%,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的权重为28%,同时,主城各区在水方面还单独增加了56个湖库整治民生实事的考核。

加强水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在全国率先实现乡镇环保机构全覆盖,全市1017个乡镇全部设立了环保机构并配置专兼职环保工作人员3988人,投入2.3亿元配置了1017辆环保执法车辆等设备,初步形成“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监管网络。持续开展监察、监测、应急、宣教和信息化环保能力标准化建设。

2011年以来,环境监察工作考评连续4年在全国排名第一,2014年生态文明宣教工作绩效评估、辐射环境监测质量考核在全国均排名第一,危废规范化管理考核在全国排名第三。全市一体化环保物联网在璧山区完成试点,正向全市域推广。

创新水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

6月16日,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所、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和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正式揭牌,其作为政府专门的环保投融资平台,当前将重点推进乡镇污水治理,到2017年实现全市建制乡镇和撤并场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重庆市环投将在整合国家市级补助资金基础上,以融资方式解决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问题,用规范的技术、专业的物业化管理解决运维问题。

同时,通过整合运作,盘活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资产,破解环保资产碎片化和沉淀问题,推动全市污水处理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充分发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强化水污染防治科技支撑

完成库区污水处理厂功能提升和优化运行调控等11项技术攻关,初步突破了山地城市面源污染区段控制等20余项山地城市水体污染控制和治理关键技术,一批水污染治理技术和装备得到广泛应用。

原标题:重庆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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