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国投宣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执行环保电价的函》(皖价商函〔2015〕165号)同意国投宣城2号机组自2015年9月9日起执行脱硝、脱硫、除尘电价,标准分别为每千瓦时1.5分钱、1分钱和0.2分钱。至此,国投宣城2号机组已开始执行安徽省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
国投宣城2号机组为660MW超超临界常规燃煤机组,同期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项目建成投产后,各主要排放物均达标排放。此次环保电价的取得,不仅是对企业环保排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国投宣城实现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奠定了基础。
原标题:国投宣城2号机组环保电价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