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内容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升环境服务业水平,促进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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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

2015-12-22 10:13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近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推荐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提升环境服务业水平,促进环保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环办函〔2014〕491号)有关规定,决定向各地区征集第五批环境服务业试点备选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一)环境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与模式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领域PPP模式试点,探索PPP推进政策机制与模式,解决PPP模式推广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提高环境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推进环境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

2试点内容

试点开展促进环境领域PPP市场开放、项目融资、实施监管、绩效评估、保障机制等政策机制。包括专项资金使用方式优化、环境PPP支持基金设立、环境金融产品创新、相关配套政策优化调整以及其他能够促进环境领域顺利推进PPP实施的政策机制。探索开展资源组合开发、资源综合利用、基于绩效付费或超额收益分享等模式,创新环境PPP项目投资回报机制。

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环保企业、SPV公司(特殊目的公司)。

4申报基本条件

(1)有明确的PPP项目为依托,且项目具备实施可行性(已开展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价),编制完成PPP实施方案;

(2)以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主体申报试点的,本地区或本部门开展的环境PPP项目不少于3项(完成社会资本采购程序);

(3)政府、企业、SPV公司开展PPP试点的积极性均较高。

(4)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二)工业污染领域第三方治理模式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业园区、排污企业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引导工业污染治理市场逐步放开,形成公平、竞争和有序的市场环境;探索建立第三方运营服务标准、管理规范、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等;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政策支撑体系,提升工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

2试点内容

工业园区或排污企业引入专业环保服务公司(第三方)开展污染专业化治理或清洁生产改造。明确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各方责任与义务,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投资回报机制和稳定有效的价费机制,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环境管理部门加强对第三方运营的环保项目和设施的监管,试点建立环保企业第三方治理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促进第三方治理的监管制度和政策支撑体系。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3申报和创建主体

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和环保企业等。

4申报基本条件

(1)已经具有可依托的项目,且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2)所在城市、县(镇)政府和园区管理部门对污染治理高度重视,具有较高的积极性和试点意愿,承诺履行相关试点任务。

(3)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三)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引入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依效付费机制、效益共享机制,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确保环境效益。

2试点内容

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垃圾处理、生态修复、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采取基于环境质量改善和污染物减排效果付费、项目收益分配共享等支付方式,形成环境绩效合同范本、付费考核方式、服务标准等。

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工业企业、环保企业。

4申报基本条件

(1)已经具有可依托的项目,且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签署了环境绩效合同。

(2)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四)环境金融服务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金融试点,形成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格局,解决社会资本投资缺乏引导、环保项目建设资金不足、中小环保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推进环境保护需求与社会资本的有效结合,减轻环保支出压力,促进环境金融服务的发展。

2试点内容

试点建立环境银行、环境保护基金、环保产业基金、环境担保基金,探索基金的筹措、管理、使用、政策需求等,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领域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在土壤、地下水修复等环境保护领域试点采用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创新抵押担保服务,试点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在城镇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领域试点资产证券化,促进具备一定收益能力的经营性环保项目形成市场化融资机制;在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之间搭建信息沟通机制,试点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绿色信贷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制定其他促进环保产业与金融业相融合的政策措施等。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金融机构、环保企业、投资公司。

4申报基本条件

(1)试点主体具有较高积极性,试点项目已开展前期研究或具备实施可行性。

(2)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五)环保“互联网+”试点

1试点工作目标

开展环保“互联网+”试点,将环境保护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相结合,提高环境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环保服务方式多样化发展,创新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式、方法和途径,推进环境数据信息公开,推动提升智慧环保能力和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2试点内容

在环境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检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环境数据信息公开、环保宣传等领域探索“互联网+”,创新绿色产业模式,推动“互联网+”环保产业发展;试点开展推进环境保护与“互联网+”有机融合的政策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优化。

3申报和创建主体

政府、环保企业、互联网企业等

4申报基本条件

(1)已经具有可依托的项目,且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2)有明确的试点内容、措施、时限、目标和绩效产出等。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试点主体要求的单位本着自愿原则,通过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向环境保护部提出作为环境服务业试点单位的建议,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本地区(园区)的试点工作方案。

各省份试点单位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论证,对通过论证的方案批复同意开展试点工作,对未通过论证的,将原因告知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和申请单位。

三、时间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1日前将推荐的环境服务业试点备选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联系人:马春晖 吕奔

电话:(010)84947860/(010)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科技标准司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件:mach@caep.org.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附件:1.《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环境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一、背景信息

试点名称、试点申请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概述

简述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目标、重点内容、保障措施等。

三、试点背景与必要性

(一)本地区(园区)环境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市场空间预测、环境服务业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二)开展试点对于促进污染防治,发展环境服务业的必要性与意义。

四、试点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明确试点总体目标,提出通过试点工作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五、试点主要内容及预期成果

结合试点目标,提出具体试点内容和量化的预期成果。包括试点参与单位、试点周期或起止时限、试点内容(包括政策内容、商业模式、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试点产出成果指标及评价方法(包括通过试点拟产出的配套政策、管理机制、服务模式、服务标准、技术要求等)。

试点应落实依托项目。包括依托项目名称、参与单位、主要内容、主要产出等,以签署生效的项目合同类文件为依据(项目合同类文件作为附件材料)。

六、试点组织实施及保障

(一)试点申请单位概况及基础条件。

(二)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主体、负责人员、实施进度、监督管理、配套政策措施、成效总结等。

七、附件

提供用以说明有利于试点工作组织实施的相关材料。

试点申请单位关于试点所有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的要求,若发生违法、违规情况试点自动终止的承诺;保证试点数据材料真实性、准确性的自我担责声明(单独一页,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园区作为试点主体需另提供由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园区贯彻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等。

注:

1、封皮题目《***(申请单位名称)环境服务业试点方案》。

2、正文排版要求采用宋体、小四,1.5 倍间距。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附件 2.环境服务业试点方案主要评价要求

环境服务业试点方案主要评价要求

环境服务业试点方案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试点思路、目标的符合性

重点评价开展试点的思路和目标是否符合环保部门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省市、园区推动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主要是:通过政府采购环境服务等方式促进形成环境服务需求,规范环境服务市场环境,制定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管理机制等。

环保企业作为环境服务的提供商主要是:积极开展服务产品与交易方式创新,切实提升环境服务业整体水平。

二、试点内容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重点评价试点内容是否针对试点思路、目标设置,是否符合推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主要举措,特色鲜明,具有代表性。

政策机制类环境服务试点主要是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区域环境服务业良性、自主、可持续发展机制为目的,以“释放产业需求、规范发展环境、强化政策引导”为切入点,开展拓宽环境服务潜在市场的政策机制试点,包括政府采购环境服务;制定管理要求;加强环境监管;开展财政补助、税收优惠、土地、价格等引导环境服务业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探索等。

其他类环境服务试点主要以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等为重点,建立不同类型环境服务的管理要求、技术要求、服务标准、质量控制、投融资机制、合同范本等。

同类试点领域中,试点内容较为成熟,案例较多的,原则上不再开展试点。多个试点单位申报的,择优遴选。

三、试点机构(政策类)或项目的可行性与可达性

重点评价试点内容是否落实到具体机构及项目,且试点机构及项目主要内容与试点目的、类型、内容相对应。

四、试点产出与示范意义

重点评价试点预期产出是否明确及量化;试点内容是否具有可推广性,推广后对支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影响等。产出主要包括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制度、管理机制及管理要求;环境服务模式、服务标准、工作机制等。

五、组织实施保障措施

重点评价试点单位是否具备开展试点工作的能力;试点的保障措施(含区域政策与试点单位自身制度等)是否完备。

2.环境服务业试点方案主要评价要求

延伸阅读:

环保部征集PPP等环境服务业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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