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三年,2015年12月22日,元琛科技正式获得安徽省环保厅颁发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1年期证书,编号340107004),标志着元琛科技成为国内工业大气和民用大气治理行业中,唯一覆盖产品生产及销售、系统设计,技术咨询、危废回收、活性再生和第三方治理工程(包括BOT、PPP)全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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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危”成“安”--元琛科技成为脱硝催化剂生产及再生领域首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015-12-23 15:19 来源: 元琛科技 

历时三年,2015年12月22日,元琛科技正式获得安徽省环保厅颁发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1年期证书,编号340107004),标志着元琛科技成为国内工业大气和民用大气治理行业中,唯一覆盖产品生产及销售、系统设计,技术咨询、危废回收、活性再生和第三方治理工程(包括BOT、PPP)全产业链的大气污染协同治理综合服务型环保企业。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保部对氮氧化物排放的严格控制,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市场需求量巨大,随之而来的失活脱硝催化剂处理难题一直困扰广大电厂用户。2014年8月,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同时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非常严格,严禁废旧脱硝催化剂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根据2013年6月19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元琛科技二十年专注大气污染治理,在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需”,致力为客户一次性解决失活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理难题。2013年初元琛科技开始同美国、德国催化剂再生技术厂家合作,吸收和优化国外先进的再生技术,成为脱硝催化剂生产和再生跨领域中唯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环保企业。2014年10月元琛科技正式启动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工作,根据《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整合公司技术、生产、设备、销售等资源,历经新站区、合肥市、安徽省三级环保部门的多次严格检查和审核。2015年12月终于领先国内同行,成为行业内唯一一家除尘过滤材料达到500万㎡/年、脱硝催化剂突破13000m³/年(其中蜂窝式脱硝催化剂10000m³/年,板式脱硝催化剂3000m³/年)产能规模。同时又能提供废旧脱硝催化剂回收及再生服务的大气污染治理企业,目前年再生规模6500m³,后期年再生规模12000m³。

“品牌奠定行业地位”,元琛科技先后获得安徽省著名商标、安徽省质量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合肥市知名商标等荣誉,承担了工信部产业振兴升级改造项目、工信部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项目、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安徽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徽省科技攻关项目、安徽省环保专项资金等省部级科研项目。“锐意进取,永无止境”,荣誉彰显品牌价值,夯实行业领军地位!

“技术助力企业发展”,元琛科技同耶鲁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慕尼黑大学、汉堡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建筑大学、江南大学、合肥水泥设计研究院、西安热工院等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在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础上,成立了滤料和催化剂研发中心。除尘脱硝一体化滤料、除尘脱汞一体化滤料等“协同治理”系列产品,超净排放高效滤料和中低温脱硝催化剂等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产业化规模在行业内稳居前三甲,企业综合实力在国内首屈一指。“持续投入,加强合作”,将智慧转变成企业的发展动力,引领行业技术革新!

目前元琛科技为世界最大火力发电机组提供超净排放协同解决方案,长期同中电投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等国有电力集团合作,典型工程有中电投集团平圩电厂百万机组、裕中能源新密电厂百万机组等。精确把握市场脉搏,元琛科技持续加大同现有的广大客户深入合作,不断开拓海外国际市场。无论是超净排放高效滤料和中低温脱硝催化剂生产项目,还是废旧脱硝催化剂回收再生项目,已经抢占了市场先机。同时,元琛科技顺利完成四轮募资,已经成为准上市公司,2016年上报IPO材料。上市后,将充分运用资本杠杆,企业规模快速发展,力争成为享誉国内外的百年民族品牌企业!

元琛科技秉持“协同治理,绿色经济”的经营理念,以科技回报自然,热忱欢迎国内外高端人才加入元琛团队,携手国内外知名的投资公司、科技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单位共同为人类创造更洁净更健康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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