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5年,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绩不俗。翻开市环保局去年工作总结,可以看到这样一组数字:2015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0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6天,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30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5.8%空气质量越来越好,唐山蓝越来越多,这些是如何实

首页 > 大气治理 > 综合 > 评论 > 正文

唐山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综述

2016-02-06 10:12 来源: 环渤海新闻网 

刚刚过去的2015年,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绩不俗。

翻开市环保局去年工作总结,可以看到这样一组数字:2015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0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6天,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30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达15.8%……

空气质量越来越好,“唐山蓝”越来越多,这些是如何实现的?

2013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生态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确保唐山早日迎来碧水蓝天。

“促转型”坚定信心,治理唐山“发展之痛”

2013年,唐山百姓对雾霾的认识从未如此之深。

从全年的监测数据来看,全市2013年平均达标天数106天,达标率仅为29%……

有别于其他重污染城市的是,唐山市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和臭氧所占比重很大,说明唐山市源自工业排放的气态污染物量很大,对全市空气质量造成了主要影响。

这样的结果并没有使人感到意外。众所周知,唐山作为传统的重工业城市,历史上形成了以煤炭、钢铁、水泥、化工等为代表的重化产业结构。这种重化产业结构,在支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给大气污染防治带来巨大压力。

空气质量不好,直接影响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环境。“雾霾围城”已经成为唐山发展之痛。

唐山的大气污染问题并非个例。2013年,京津冀周边一些区域频发雾霾,严重影响了当地发展。这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9月,国务院专门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随后,省委、省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政府还与唐山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既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也是唐山人民的期盼,更是唐山市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再创辉煌的必然选择。”

“宁可牺牲GDP和财政收入,也要彻底改善大气环境!”

市委、市政府对打赢大气污染防治这场硬仗信心十足。

为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唐山市专门成立了强有力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到2017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2年分别减少15%和23%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3%以上,尽快实现“天蓝、水清、地绿”的目标。

“治雾霾”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初见效”

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治霾”之路艰辛而曲折,需要我们鼓足勇气,持之以恒,全力推进。

《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实施以来,全市各相关部门采取多重有力措施,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2013年以来,全市共拆除高炉23座、化解炼铁产能1087万吨,淘汰转炉57座、化解炼钢产能2357万吨,分别占省达2017年底任务的38.8%和58.9%。同时,淘汰焦炭落后产能505万吨、水泥落后产能3754.7万吨,压减水泥过剩产能90万吨,淘汰印染行业落后产能1200万米,淘汰造纸行业落后产能34.51万吨,削减二氧化硫0.6万吨,氮氧化物0.5万吨,全部超额完成省达目标任务。

推进重点污染企业环保整治。全面启动城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改造,计划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唐钢炼焦制气等11家市区及周边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目前,唐山兴业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众业钢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已完成关停搬迁。持续开展重污染企业及落后装备集中整治。分三批对557家重污染企业进行集中整治,关闭取缔小灰窑、小石场、小镀锌、小塑料、小橡胶、小选矿等非法企业2382家。

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唐山市坚持把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三年间投入180多亿元完成五大行业治理工程和提标改造;2013年以来投资30多亿元实施重点行业企业料场入仓入棚改造,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开展了独立轧钢、烧结竖炉和石灰企业专项治理,关停企业436家。2013年到2015年,累计削减二氧化硫5.77万吨,氮氧化物9.62万吨。

强力推进燃煤污染综合整治。大力削减煤炭消费量,累计削减燃煤量1140.6万吨。狠抓燃煤锅炉整治,到2015年年底累计淘汰燃煤锅炉3820台,削减二氧化硫2.3吨、氮氧化物1.1吨、烟(粉)尘2.7吨。加快推广洁净型燃煤,建成11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在农村大力推广清洁高效炉具,建成秸秆压块站48处。

强力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 2013年以来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3.9万辆;累计更换新型环保公交车1455辆,新增公交车、出租车全部使用清洁燃料,2015年底全面供应国V标准汽、柴油。在扬尘治理方面,重点建筑工地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完成226家露天散料堆场、109家混凝土搅拌站、17家重点企业料场治理;关闭取缔采石场281家,对197家进行了环保整治。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面,对55家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全市1122个加油站、10座储油库、165辆油罐车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市主城区、县城建成区全面取缔了露天烧烤。

强力推进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在全省率先完成全部空气自动监测站点第三方运营维护,城市空气质量数据已实现在国家、省、市平台实时发布。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深入开展“利剑斩污”、环保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各类非法、违法、恶意排污行为。2013年以来累计立案处罚违法企业1656家,收缴罚款7391万元;侦办环境污染刑事案件10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8人;办理治安案件337起,行政处罚463人,保持了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谋发展”创新机制,狠抓落实“求实效”

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过程中,唐山市主动适应“新常态“,注重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多种手段和市场化的方式,积极探索推进环保治理机制创新,以此促进环保治理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建立约谈机制促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市政府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和环境治理进展缓慢的县区和单位进行约谈。2015年对5个县区实行了约谈,其中对开平区的约谈由市长丁绣峰主谈,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全部参加。市环保局对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性监测存在问题的41家钢铁、焦化等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见约谈。

建立唐山政务调度微信群。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由市长、副市长和市直部门以及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市政府政务工作调度微信群,发挥移动互联网快速、直接、生动、全天候的优势,通过“晒”“比”“查”“督”“责”“快”,对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网络调度指挥,促进了全市环境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特别是在抗战胜利纪念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调度指挥和促进作用。

实行差别化经济惩罚措施。对未按期完成环保治理的企业加大差别电价征收力度,由目前每度电加收0.1元提高到每度电加收0.3元,全市累计征收差别电费1.44亿元。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平台。实施排污权交易485笔,涉及二氧化硫交易量7872.5吨,氮氧化物交易量9018.9吨,总交易金额1.1亿元;在全省率先开展排污权担保融资业务,企业可通过有偿使用或交易获得的排污权进行担保融资。

“唐山蓝”共同见证,空气质量“三连增”

连续三年,唐山的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有效监测天数360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56天,达标率43.3%;与2014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2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30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15.8%;与2013年相比,达标天数增加50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减少42天,综合污染指数由2013年的12.08下降到8.97,累计下降了25.7%,PM2.5浓度由2013年的115μg/m3下降到85μg/m3,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26.1%,完成省达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33%目标的79.1%。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们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这仅仅是个开始。

作为传统资源型重工业城市,唐山市环境治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今年唐山将举办世界园艺博览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一系列大型活动,这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十三五’确定的‘三个领先、两个翻番、一个全面建成’总体目标,初步拟定了退出全国空气质量后10位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第一步到2016年底,力争退出全国重点监测城市后5名;第二步到2017年,实现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市大气PM2.5浓度在2013年基础上下降33%以上;第三步到2020年,力争全市大气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50%左右,退出全国空气质量重点监测城市后10名。”市环保局局长张有悦描绘出了一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宏伟蓝图。

我们相信,唐山的空气质量一定会持续好转。

让“唐山蓝”见证!

原标题:唐山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综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