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物流企业,一旦出了事故,除了车辆、货物等直接损失外,其可能造成的污染与二次伤害,往往伴随着天价损失,使企业无力赔付,陷入破产,同时可能连带政府产生巨额赔付。以春节前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的天津港“8˙12”事故为例,其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66亿元,间接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第三方损害更是难以估量。天价损失谁来赔付?难道只能由全体纳税人买单?
“今后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2月19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以下简称危化分会)秘书长刘宇航这样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像‘8˙12’这种重大事故,企业根本无力赔偿,如果上了公众责任险,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企业出事、全民买单的现象也将大大减少。”
据了解,在危化物流行业,以往只有针对货物、车辆、人员的财产险和人身安全险,而没有针对行业可能存在的公众风险的保险方案。为此,危化分会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联合保险公司于年初在国内首次推出了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
“公众责任险的推出是一项重大突破,填补了危化品物流行业的保险内容和险种的空白,也有利于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刘宇航接受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这种公众险将实现“规模效应,降低费率,统一服务,统一理赔”,将以人保为主承保单位,联合太平、阳光、平安等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公众责任险。投保企业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可直接介入责任事故的事后救助和善后处理,受害人可以迅速获得赔偿。特别是在一些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后,在危化品物流企业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公众责任保险的理赔,可使赔偿有所保障,使人民群众的损失得以补偿,利益得到保护。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某危化品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对高速公路道路造成损失,经判决由车辆方赔偿100万元。如果物流企业投保了危化品物流公众责任险,那么车辆方通过保险公司分别由车辆第三者保险赔偿50万元,另外超出部分则由公众责任保险赔偿50万元。”刘宇航表示。
此外,该公众责任险的推出还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负担和压力。据统计,国外公众责任险的份额占到财险市场的30%以上,而在我国却只有3%左右,凸显出我国在公众责任险方面的严重缺失。而对于危化品物流企业来说,无论是装卸、运输还是停放,这些环节都存在公众责任事故风险。在我国,对危化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发挥的作用很小。危化品物流企业投保公众责任保险后,可以有效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和压力。
刘宇航介绍说,凡是化工物流企业均可通过危化分会购买公众责任险。该保险不是强制险而是自愿购买,对危化品物流行业拟采用全国统一、行业性集中的实施方式,同时对保险费进行规范化管理。拟先将南京、上海、宁波作为试点区域,组织危化品物流企业开展新险种的投保工作,保险公司可为有意向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量身定制适合的投保方案。
据悉,此险种一经推出便受到业内企业的关注。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保险相当于给企业吃了颗“定心丸”,将不可控风险的一部分变成可控风险,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将损失降到最低,既保障了公众、企业及员工的利益,更保证了企业及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