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4日,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与石家庄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方”)签订石家庄基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本招标项目已初步具备招标条件,作为该工程的总包单位,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该项目安装标段施工公开发布,并对潜在投标方入围事宜进行公告,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定入围投标方及承包人。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石家庄基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工程地点: 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元氏县营里村东
工程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设计能力1000吨,配2×250+1×500=1000吨/日炉排焚烧炉配1台7500Kw+1台12000Kw汽轮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业主方自筹
二、本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如下: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相应专业企业资质;
(三)企业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五)本项目一个投标单位不限于参加一个标段的入围及投标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已入围《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合格供方库》
注:提前按河北电建二公司分包方入围资料模板准备入围资料,报名时一并办理合格供方评审,详见《工程供方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八)潜在投标方针对不同的意向标段分别缴纳投标保证履约金。投标保证履约金在投标阶段自动转成投标保证金,如未中标则潜在投标方在该标段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到期后,向招标方提出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招标方接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如中标则转成该标段履约保证金(数额按签订合同额多退少补),需退还部分按未中标情况执行,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支付方式:现金
四、凡符合第3项投标方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方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资质证书副本;
(三)税务登记证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五)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六)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开户许可证(有效期内经年检合格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优先考虑);
五、入围报名时间:2016年2月17日至2016年3月18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相应标段招标开始后不再接受报名,后期招标只在报名成功的单位中进行邀请招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围报名材料文件,招标方不予受理,报名时请潜在投标方提前一天预约。
六、入围报名地点:
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石家庄基力垃圾焚烧发电EPC工程项目部
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营里村东(石家庄市元氏大街637号)
七、招标文件费:待定,售后不退,现场缴纳。
本次招标文件统一发送电子版至已报名且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已入围潜在投标人的邮箱,逾期不受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http://10.230.15.3/
招 标 方:河北省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18503201098、15632116027
电子邮箱: 1563211602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