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现有土地收储主体,规范了土地储备机构和城投公司两者的职能。二、财政部发布了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八项要点,完善采购制度。三、习总书记点兵新型城镇化,PPP迎来战略机遇。四、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研讨会举行,特别强调要推行PPP模式。五

首页 > 固废处理 > 综合 > 项目 > 正文

本周签约规模达128亿—PPP政策与项目周报(2.22-2.28)

2016-03-01 13:35 来源: 元亨祥经济研究院 作者: 王晓姝

摘 要

一、《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现有土地收储主体,规范了土地储备机构和城投公司两者的职能。

二、财政部发布了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八项要点,完善采购制度。

三、习总书记点兵新型城镇化,PPP迎来战略机遇。

四、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研讨会举行,特别强调要推行PPP模式。

五、山西省设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可带动投资规模达853亿元。

六.本周PPP项目签约一览。

正 文

一、PPP政策速递

(一)《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1.《通知》明确了现有土地收储主体,规范了土地储备机构和城投公司两者的职能,使土地出让市场透明化。要求土地储备工作只能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同时规定各类城投公司等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再从事新增土地储备工作。

2.减少地方政府凭借增加土地收储举债的融资行为。自2016年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举借土地储备贷款;认定的地方债务的土地储备贷款(截至2014年底),需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逐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

3.推动土地收储政府采购工作,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土地开发市场,降低土地收储成本,缓解地方债务压力。

(二)《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财政部发布《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明确提出,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着力围绕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夯实政府采购基础管理、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和研究工作、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工作以及积极稳妥开展对外谈判八项工作展开。PPP项目很多需要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以及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这些都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要点》的确立有利于PPP项目的开展和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三)习总书记点兵新型城镇化,PPP迎来战略机遇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城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国务院也于2016年2月21日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政策在总结了之前的基础之上特别强调了新型城镇化的几项重要任务,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胆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促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1.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仍是需要持续努力的方向

为达到国家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目标,基础设施建设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网络系统、交通系统、固废处理系统等领域建设水平都成为了重要提升对象。

2.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兼顾全面发展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件,提升有赖于基础设施建设所带来的完善的硬件体系,尤其是医疗、教育、保障房等公共服务领域对基础设施建设依赖度较高,所以要全面提升公共服务,也要将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做到位。

3.强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融资

创新融资模式、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成为了各个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政策的要点。可以建立专门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工作的PPP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到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中。

(四)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研讨会举行

2月25日,中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与全球基础设施中心及世界经济论坛联合举办基础设施投资高级别研讨会,凸显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基础设施投资。为了促进投资,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中国政府特别强调推广PPP模式,因为PPP模式不仅有助于增加有质量和效益的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扩大总需求,同时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的结构改革,促进简政放权,破除垄断,便利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PPP模式的推广是中国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PPP项目快报

(一)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

“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是经山西省政府批准,由山西省财政厅与兴业银行、兴业信托、北京首创集团共同发起设立,按合伙企业法规定来操作,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政府一般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该基金由省级母基金和市县级子基金构成:母基金为省级,只对子基金配比;子基金为市、县级,只对PPP项目投资,本身不再设立子基金,子基金设立项目审定委员会。母基金先期规模为16.1亿元,子基金128亿元,按基金投资项目资本金不超过15%计算,可带动投资规模达853亿元。兴业信托通过设立信托计划出资12亿元,持有母基金74.53%的份额;而首创集团已与太原、晋中、晋城、运城等地在城市污水、供水、河道治理、固废处理等环境治理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PPP项目投资合作。

目前,此基金主要用于投入城市基础公共设施,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地下综合管廊和轨道交通等八个方面城市基础设施运营PPP模式项目,旨在有效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破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难题。

(二)本周PPP项目签约一览

1.金华市人民医院迁建和运营

2016年2月15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树兰医院(杭州)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人民医院”)、浙江京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集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签署了《金华市人民医院PPP项目框架合同书(PPP项目合同)》,各方拟采用PPP模式实施人民医院迁建和运营项目。项目公司拟投资不低于15亿元,在金华市多湖中央商务区地块按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的要求建设人民医院新址,占地约177亩,设计床位不低于1000张,预计建设周期三年,建成后人民医院整体搬迁至新院址。金华市人民政府保证新人民医院根据法律或相关政策规定,在公共财政、政府购买医疗服务等方面享受相关政策支持。新人民医院作为金华市卫生计生部门负责行业监管的社会资本举办的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继续承担本区域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保障功能,同时支持新人民医院与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多领域、多层面、多样式的合作,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2.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

2016年2月16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公司取得《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京市溧水区产业新城PPP项目成交人,总投资达100亿元。华夏幸福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溧水区人民政府共同开发建设经营溧水区约定区域(占地面积约为10平方公里)。具体内容为:由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20年),由项目公司负责约定区域内的土地整理投资、“六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运营维护、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等咨询服务等工作。而溧水区政府以合作区域内产生各类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非税收入,专项收入及专项基金的区级留成部分为来源进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付费。合作期限届满,华夏幸福将交还PPP项目相关资产及经营管理权。

3.永嘉黄田、江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2016年02月22日,温州首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PPP项目--永嘉黄田、江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正式签约。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牵头方的社会资本联合体,与永嘉县水务集团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永嘉碧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将负责融资、设计、建设、管理运营,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共30年。该项目包括黄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江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与黄田片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初始污水处理厂服务费单价1.49元/立方米,管网服务费22.715万元/(公里/年)。

4.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2016年2月19日,丽鹏股份公告:华宇园林与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PPP模式协议书》,中标金额为4.87亿元。项目合作期限: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18个月。特许经营期限为项目建成投用后5年。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建设运营公司,负责安顺市西秀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工程建成后,在特许经营期内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向项目建设运营公司支付产品使用服务费。

5.瓯江口新区起步区市政工程第22施工合同段PPP项目

2016年2月19日,北方园林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中标6.4亿瓯江口新区市政工程PPP项目。中标项目全称为瓯江口新区起步区市政工程第22施工合同段PPP项目,北方创业园林和天津海林园艺联合体为该项目中标人,中标总额人民币64552万元(暂定)。

6.苏商集团PPP模式千亿元投资凉山

2016年2月22日,雅仁和教育董事局主席、太平洋商学院院长严介和主办脱贫攻坚PPP凉山行的论坛上,苏商集团与凉山州人民政府签订千亿元基础设施项目PPP合作框架协议。苏商集团将以PPP模式发力凉山基础设施建设,携手凉山州政府,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共筑全面小康的“中国梦”。


(本文根据相关政策和报道编辑整理)

注:本文已经过元亨祥经济研究院授权转载。

原标题:本周签约规模达128亿—PPP政策与项目周报(2.22-2.28)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